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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辖区服务人口2.1万余人,医院的职能主要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开展医疗业务工作,加强业务收入。按照医院等级化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基础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今年利用“特色科室”、创建为契机,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要求全院职工要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要求。
2.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规章制度,加强医院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缺陷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领导责任制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全镇农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率。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强化内涵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实际报帐比例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为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优质、价廉、热忱的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7.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0.23万元,增长17.8%。主要变动原因是合并江石分院及病人增加,医疗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7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38万元,占36.2%;事业收入388.84万元,占57.4%;其他收入43.35万元,占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7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73万元,占92.1%;项目支出53.83万元,占7.9%。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5.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3万元,下降5%。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经费未到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3万元,下降5%。主要变动原因是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5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213.95万元,占87%;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5.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年预算为1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全年预算为2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住房公积金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53万元、津贴补贴12.44万元、绩效工资4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7万元、住房公积金13.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4万元。
公用经费1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专用材料费2.24万元、、福利费1.5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比较选择“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14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62人次,共计支出0.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费0.7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度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416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辖区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率达100%。 |
既定目标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22 |
49.83 |
49.83 |
1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22 |
49.83 |
49.83 |
1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覆率 |
≥ |
100 |
% |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人口覆盖率 |
≥ |
90 |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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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5308-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国家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既定目标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1.96 |
4.00 |
33.45%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96 |
4.00 |
33.45%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数量 |
= |
23 |
个(套) |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 |
= |
100 |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100 |
% |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2500 |
元/村年 |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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