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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店子镇位于剑阁县东南部,东与樵店乡、杨村镇接壤,南与白龙镇为邻,西与禾丰乡、龙源镇枢连,北与田家乡、柏桠乡、木马镇毗邻。店子镇卫生院距县城82千米,辐射面积67.7平方公里。辖区7个村1个社区。总人口一万二千余人。常住人口5630人。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肩负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急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店子镇卫生院严格按照2023年目标责任书高质量完成工作。
1.基本医疗方面,2023年店子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全年共接诊多发病、常见病患者2万余人次,其中住院328人次,保证基本就医需求。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店子镇常住人口5630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老年人1273人、高血压396人、糖尿病122人、精神病56人,孕产妇21人、0-63岁儿童265人。全年提供免费健康体检900余人次,开展面对面4次随访慢性病患者服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8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服务能力提升,业务能力增强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72万元,占44.4%;事业收入123.9万元,占46.3%;其他收入24.88万元,占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4万元,占89%;项目支出29.36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8.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医务人员能力提升,财政拨款增加,同比增长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2.3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医务人员能力提升,财政拨款
增加,同比增长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107.73万元,占90.7%;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8.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28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全年预算为75.23万元,支出决算为75.23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医疗机构卫生机构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2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6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64万元、津贴补贴4.28万元、奖金13.87万元、绩效工资17.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住房公积金4.71万元。
公用经费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34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工会经费0.19万元、福利费0.39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年度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96人次,共计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的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无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在职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补助、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并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4162-基本公卫服务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全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医院的日常运转,做好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院前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进行规范性建档,提高诊治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
已完成全年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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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26 |
26.42 |
26.42 |
55.44%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26 |
26.42 |
26.42 |
55.4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院职工人数 |
= |
11 |
人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单位正常运行 |
≥ |
85 |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医院建设 |
≥ |
85 |
% |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完成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5308-村卫生室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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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已完成全年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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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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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65 |
1.88 |
33.25%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65 |
1.88 |
33.2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数量 |
= |
7 |
个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人口覆盖率 |
= |
100 |
% |
|
25 |
2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完成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1449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照要求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确保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落到实处 |
已完成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32 |
6.32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32 |
6.3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100 |
人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 |
90 |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 |
90 |
%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升医院服务能力 |
≥ |
100 |
% |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发放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完成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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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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