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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次、主题宣讲2次;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设置横幅60余幅,推送主题教育内容30余条。二是基层党建坚强有力。建立“月抽查、季普查、年考核”党建督察机制,调整村常职干部4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名,发展预备党员5名;打造新禾村“党建+文旅”党建示范点,铸造文旅产业发展的“红色引擎”。三是党风廉政从严从实。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治理1次、干部作风纪律警示教育大会4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件,党纪政纪处理3人;坚决落实问题整改,紧紧围绕3个方面16个问题表现45个具体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次,修订完善及新建制度10个,追责问责51人次,整改率100%。
2.坚持脱贫成效提质,乡村振兴谱写新篇章。一是脱贫成果接续巩固。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整改”,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七林村等3个村集中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提灌站1处、实施小农水项目3处。二是农业基础不断夯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稳产保供任务,整治撂荒地290亩,高标准落实953.84亩流出耕地整改;种植大豆玉米复合种植3000亩;新发展蔬菜、南瓜、中药材420余亩;完成全镇1200亩黄金梨园区管护,其中灌林社区、七林村已见成效。三是农民增收持续推进。持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种养、烹饪等技能培训350人次,落实“春风送岗”,提供岗位信息2350个,实现稳定就业9500余人;创新“全镇整合,跨村联营”发展模式,全镇集体经济突破10万1个村,村村增速达10%以上;创新联农带农“六金”机制,带动农民就近年增收达120余万元,庭院经济户均增收0.2万余元,全镇常住居民存款突破亿元大关。
3.坚持治理有效原则,城乡面貌呈现新气象。一是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构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农户”的组织体系,组织发动群众1260余人次,整治路面22.8公里,修复破损下水道盖板16块,清理转运垃圾1680吨。二是基层治理不断深化。构建“党建+”的服务体系,开展政策宣传“讲上门”、技术指导“找上门”、暖心服务“送上门”等活动50余次,法治宣讲10场次。三是生态优先有效保障。全要素保障生态环境,新建垃圾收集站房10处、卫生公厕5处、1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2个、污水处理管网5公里;开展“厕所革命”回头看,整改问题5个,深入实施长江村“厕所革命”;从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开展江河“五清四乱”巡查和河道砂石企业环保督导检查。
4.坚持产业为先导向,经济发展释放新动能。一是项目投资稳步推进。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项目专班具体抓、其他人员协同抓”的项目推进机制,培育规上企业2家(颜家角酒业和剑江醇酒业),完成2023年新开工建设项目3个,续建项目2个,固定资产项目类投资1850万元。二是融合发展成效初显。坚持绿色发展,建立“党支部+龙头企业+专合社(业主大户)+农户”产业发展“江口模式”,大型渔家、农家乐轩辕农庄建成开业。三是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乡贤+”助力模式,开展座谈交流2次,摸排招商引资线索4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10次,接待重要客商5批次,完成项目签约落地1个,签约资金1500万元,签约意向投资项目1个(画家村项目)。四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坚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建立“每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一个项目”的联系机制,协调解决了5个项目急需的水、电、气需求配套。
5.坚持民生底线兜牢,社会事业开创新局面。一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巩固提升便民服务中心“三化”建设成效,完成省级星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创建;积极创建闻江社区省级“服务创新型”社区。二是安全稳定持续筑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开展全领域安全大排查15次,整治陵丰村漫水桥隐患点,今年以来,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理“12345”民生热线112余件,调处省市县各类交办信访件8件,化解处置长期信访积案4件,12345信访率同比下降32%,结案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以上。三是民生政策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发放农机补贴38.8万元,特殊人群医保代缴率100%,居民医保覆盖达1.13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发放低保补助金115.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金2.17万元,临时救助金3.8万元。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77.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64万元,增长5.1%。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一金计提增多,项目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7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9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7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97万元,占74.4%;项目支出301.94万元,占2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77.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64万元,增长5.1%。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一金计提增多,项目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64万元,增长5.1%。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一金计提增多,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4万元,占30.3%;国防支出0.5万元,占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9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32.69万元,占2.8%;城乡社区支出6.93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665.35万元,占56.5%;住房保障支出49.04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77.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7.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4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5.39万元,支出决算为65.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6.93万元,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15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26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9.04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1.76万元、津贴补贴93.97万元、奖金196.75万元、绩效工资98.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6万元、住房公积金4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生活补助4.31万元。
公用经费9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3.39万元、福利费3.03万元、其他交通费17.6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8万元,下降3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810人次,共计支出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共计4.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3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5.98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节能运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未发生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森林防火、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等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八、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按时完成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3年村组干部报酬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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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66.68 |
166.43 |
166.43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6.68 |
166.43 |
166.4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
1666800 |
元 |
16668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村社干部工资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时完成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3年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足额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4.53 |
14.53 |
14.53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53 |
14.53 |
14.5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40 |
4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结余率 |
= |
0 |
% |
0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595-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
按时完成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3年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足额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72 |
1.72 |
1.72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2 |
1.72 |
1.7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
≥ |
17240 |
元 |
1724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村在职干部保险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无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739-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
按时完成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足额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7.09 |
7.09 |
7.09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7.09 |
7.09 |
7.0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
≥ |
60000 |
元 |
600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按时完成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2社区8村正常运行,足额发放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6.50 |
74.31 |
74.31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6.50 |
74.31 |
74.3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
1065000 |
元 |
10650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村社工作顺利开展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2679-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场镇全年垃圾清运 |
完成场镇全年垃圾清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足额发放2023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保障全镇垃圾正常处理。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6.93 |
6.93 |
6.93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93 |
6.93 |
6.9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垃圾清运次数 |
≥ |
350 |
次/年 |
350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成功实效 |
= |
2023 |
年 |
2023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
≥ |
95 |
% |
95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122713-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
按时完成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3年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足额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5.33 |
21.62 |
21.62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33 |
21.62 |
21.6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扶经费保障到位 |
= |
183600 |
元 |
183600 |
50 |
5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帮扶工作对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对帮扶工作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项湘怡 |
财务负责人:苟明鋆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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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