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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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九)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部门开展统战工作。

(十)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二)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十三)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部门)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剑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剑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剑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大统战工作运行效能,促进基层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职。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6次专题学习统战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精神、研究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召开了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解决问题4个。县委书记杨祖斌参加全县统战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统战工作。各成员部门全年学习统战理论政策均在4次以上,推动成员部门履职尽责协同发展。二是全面开展联谊交友活动。完善了《县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办法》,明确县委领导交友对象,并开展联谊交友相关活动。三是压实基层统战工作的责任。全年对29个乡镇、35个部门统战工作进行了督导,推进党委(党组)书记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纳入党建述职,各乡镇各部门调整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党组织做到书记管总、分管领导负责、统战干部主抓的良好局面。全县“大统战”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一是狠抓党外干部学习教育。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集体学习1次,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专题学习2次,组织党外领导干部,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行风评议员在杭州参加参政议政培训活动3次65人,组织开展全体党外干部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活动2次,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5次,撰写心得体会31篇,签订承诺书23份。二是深入推进政党协商工作。县委书记杨祖斌主持召开全县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大力开展党外人士“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资政建言活动,共推出资政建言专报5期,社情民意25篇,调查报告2篇,开展各类调研10余次。三是持续抓好党外干部培养。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今年向组织部门推荐党外干部5人,目前使用4人。

(三)始终坚持围绕“两个健康”发展,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东西协作结对帮扶作用。上城区民营企业与剑阁县乡村振兴重点村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捐赠帮扶资金50万元。二是积极组织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2023年我县非公企业、新的社会阶层、民主党派会员企业直接参与林业、种植业、养殖业建设的各类农业园区有26个。园区带动农民种植紫薯、艾草、藤椒、优质稻和优质水果等农产品27万亩,养殖剑门土鸡、肉牛羊、生猪等产业上亿元,带动园区群众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依托剑阁驻外商会积极开展返乡创业工作宣传,召开返乡创业大会暨“百名企业进剑阁”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大会。73家企业代表和剑阁驻外商会代表共112名客商出席签约仪式,集中签约的项目16个,总投资34.65亿元。

(四)全力做好新阶、职教、九广、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一是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顺利完成知联会换届。二是着力发挥新阶层力量助推经济发展。顺利完成知联会换届,全县新阶人士扎实开展服务剑阁县高质量发展“五大行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着力提升职教影响力。顺利完成职教社换届工作,剑阁职中学生卫星垚荣获全国第三届“最美职校生”,剑阁职中在全省技能大赛中荣获17个大奖。四是深化九广合作工作。4月,九三学社四川省肿瘤医院支社联合绵阳中心医院等部门的27位专家组成医疗团队,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肿瘤防治重走红军长征路”公益活动,发放癌症防治宣传手册1000余份,为我县600余名群众开展免费筛查。五是做实侨务工作。10月,省侨联第九期基层组织专兼职干部培训班到翠云廊开展现场教学,六是做好海外及港澳台代表人士的服务工作。以蜀道文化、三国文化为载体多形式开展“两岸一家亲”交往交流活动,全年共有5批次200余位台胞台属来考察、探亲、观光、投资。

(五)坚持创新服务依法管理,有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台阶。一是积极做好城市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工作。协调县教育局及时解决来剑经商藏族子女2人入学问题,更新完善流动少数民族登记台账,掌握具体动态信息,及时化解纠纷矛盾。二是坚持法治引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开展宗教领域“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宗教领域“扫黄打非”专项联合检查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三是坚持依法治教,深入推进宗教治理工作。加强《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发现并治理浙江萧山基督教非法活动,训诫15人,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管控,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推行安全检查“日历”工作法,强化对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态、古树名木保护、文物保护、场所建设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委统战部无下属二级预算部门,无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

剑阁县剑阁县委统战部属全额财政拨款的部门,核定总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2.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77万元,增长8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52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37万元,占60.1%;项目支出208.78万元,占3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2.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77万元,增长8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77万元,增长8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03万元,占7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6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18.65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86.18万元,占1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2.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2.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统战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80.0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款)行政部门离退休、事业部门离退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全年预算为2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事业部门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农林水支出支(项):支出决算为8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23万元、津贴补贴34.48万元、奖金68.67万元、绩效工资16.7万元、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万元、住房公积金18.65万元、

公用经费4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7万元、差旅费12.8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3.88万元、其他交通费12.6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5.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70人次,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港澳台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

6.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5.86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统一战线活动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部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 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四、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行政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指事业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委统战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委统战部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部门,核定总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无下属部门。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 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 中共广元市剑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 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 作机关序列。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县委统战部与剑 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事务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 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 对外挂剑阁县侨务办公室、中共剑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剑阁县 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县侨务办、县委台办(县台办)。

第三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 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 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 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 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 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 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 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部门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部门)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剑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剑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剑台人员往来、考 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 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

1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和团体及事业部门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委统战部属全额财政拨款的部门,核定总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2.1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77万元,增加8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安排增加。剔除变动情况,2023年收支总体平衡。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剑阁县委统战部部门2023年支出合计522.15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03万元,占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6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18.65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86.18万元,占16.5%。

(三)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无结余结转资金。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预算资金268.03万元,为部门职工工资福利和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完成工资福利支出268.03万元;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需进行预算调整;截止2023年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0%;人员类预算支出完成率100%;人员类资金结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低效无效率的情况;人员类支出无违规记录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预算资金45.33万元,2023年度决算职工日常工作运转支出45.33万元,非定额公用支出0万元;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需进行预算调整;截止2023年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0%;运转类预算支出完成率100%;运转类资金结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低效无效率的情况;运转类支出无违规记录的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资金208.77万元,2023年度决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08.77万元,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需进行预算调整;截止2023年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0%;特定目标类预算支出完成率100%;特定目标类资金结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低效无效率的情况;特定目标类支出无违规记录的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剑阁县委统战部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认真履行好部门的职能职责,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三)自评质量。

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剑阁县统战部2023年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较为准确,自评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我部门通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1.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进行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3.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三)改进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件2:

中共剑阁县委统战部关于民族宗教事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全年未发生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实现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全县经济继续平稳发展的良好趋势。贯彻落实我县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费用申报了2万元,本级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 项目绩效目标

1. 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可持续发展:准确把握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针对性,持续保持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

  3.群众满意度:通过走访座谈,项目涉及全县宗教服务对象满意率9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的内容主要是完成全县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事项,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年初申报预算为2万元,下达预算数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全部为财政资金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万元。支付法律进寺庙宣传和集中培训1万元,宗教工作会议费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资料费1万元,宗教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委统战部财务室下设在办公室,股室专职会计1人。用的金蝶EAS客户端网络版软件。部门制度有《经费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管理制度》。项目严格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合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对宗教新增教职备案资料完善;

2、对宗教9+3教育活动开展得到保障;

3、对全县宗教团体工作持续发展;

4、按要求做好宗教教职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开展全县宗教方面各项会议;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加强并全县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化解率100%.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分析研究。进一步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信息报送。

2.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制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各级各类媒体传播,进步示范信息报送。

3.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民族乡镇和宗教场所开展宪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先后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服务大局普法行”及“法治走乡村”宣传活动、2023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等活动

4.民族宗教工作调研。组织民族宗教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调研,开展民族宗教中国化调研。

(二)项目效益情况

确保剑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在省、市、县各项抽查中不被通报,能实时提示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项目费用一般在当年的3月下达,因此该项目的支出比较滞后。

(二)相关建议

附件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975-民族宗教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本级

实施部门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新增教职人员备案资料1万元。2.和谐寺院教堂创建1万元。3.9+3教育工作经费1万元。4.三个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万元。5.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1万元。

完成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等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部门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部门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和谐寺庙创建

1

1

5

5


食品消防安全检查

4

4

5

5


开展9+3交友活动

1

1

5

5


法律进寺庙检查

2

2

5

5


流动少数民族安全检查

1

次/年

1

5

5


开展教职培训会议等活动

4

4

5

5


质量指标

完成下达各项宗教任务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定性

好坏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有效

定性

好坏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宗教界满意度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完成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等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常雄昌

财务负责人:梁娟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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