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三是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四是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强化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的意见。五是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六是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是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八是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九是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二是守住平安稳定底线。全年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重点排查6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3件,化解积案、难案7件,核查上级交办涉稳信息127条,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41件。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2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及时剖析风险、堵塞漏洞,报告反馈、稳妥处理舆情26条,全年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四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剑阁。依托综治中心加强“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29个乡镇矛调中心建设有序推进,上报并处置网格事件17850条,核实并奖励“安全隐患随手拍”事件43件。“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和网格化走访率、事件处置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校园霸凌、电信诈骗等开展法治宣传70余场次,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顺利通过全国执法司法、省级扫黑除恶专项督查。“雄关义警”“治安户长”等专群力量累计开展治安巡逻96次。五是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和执法监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8四川法网”等平台在线预约受理,深化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大力推进“中心派出所、乡镇警务站、村社警务室”三级机构全覆盖建设,切实把基层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切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加强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查纠整改,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六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推出“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川渝通办”等便民服务举措。加快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把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推动联合惩戒制度化、规范化。七是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开展“牢记嘱托走在前、感恩奋进勇争先”专题研讨15场次。全系统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的集体65个次、个人91人次,县法院被市中院表彰“集体三等功”;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选树宣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智强等一批先进典型。严格落实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五坚持五严禁”“十条禁令”等,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8.3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2.27万元万元,下降14.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预算其他收入和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5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3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5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86万元,占62.3%;项目支出248.5万元,占3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8.3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3万元,增长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3万元,增长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占9.1%;公共安全支出536.12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6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13.83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0.75万元,占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58.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8.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8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全年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63.01万元,支出决算为63.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7.6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68万元、津贴补贴69.91万元、奖金89.84万元、绩效工资16.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万元、住房公积金20.75万元。
公用经费5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9.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6.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福利费4.32万元、其他交通费14.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21.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到有预算才能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9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政法部门及兄弟省、市、县区政法单位开展检查、督导、交流学习等执行公务活动的交通费和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政法部门到剑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政法工作以及执法司法等检查、督导,其他兄弟省、市、县区政法单位到剑开展交流学习等执行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8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出2名导致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无公务用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雪亮工程项目、网格化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雪亮工程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县委政法委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扫黑除恶斗争、司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开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剑阁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剑阁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强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由县委政法委管理的县信息管理中心属于事业编制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政法、综治、维稳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开展司法救助、见义勇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等相关工作的救助、补助等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精准扶贫帮扶及驻村队员补助等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剑阁县委政法委),属党委序列,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统筹督查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政治处、社会管理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一是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四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六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七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九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剑阁县法学会。十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财政全额预算行政单位,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601.90万元,决算报表收入658.36万元。
(二)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601.90万元,决算报表支出65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86万元,项目支出248.5万元。
1、人员经费35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68万元,津贴补贴69.91万元、奖金89.84万元、绩效工资16.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万元、住房公积金20.7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58.9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9.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6.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福利费4.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3、项目支出2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8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121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满分65分,评价得分46.9分,具体情况如下:
1.履职效能。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履职效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全年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3件。核查上级交办涉稳信息127条,开展风险评估41件。化解积案、难案7件。高标准、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古蜀道徒步游”等重大会议活动时段安保维稳任务81次。
(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履职效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统筹推进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8四川法网”等平台在线预约受理,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最后一公里”延伸。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加强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查纠整改,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刑事案件涉案财物集中处置攻坚行动,全县排查处置2022年及以前年度刑事诉讼案件涉案财物1692件,处置率100%。
(3)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履职效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一是持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依托综治中心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县级和27个乡镇矛调中心建设全面完成。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78件。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成省级枫桥式派出所1个、司法所1个。二是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顺利通过省级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创新“三建三提”模式推动“雄关义警”主动参与治安防控。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和行业平安创建,省级命名表扬“六无”平安村(社区)3个。省政府表彰奖励见义勇为1人、市政府表彰奖励1人。三是稳步提升群众平安指数。聚焦“六化”行动抓实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全县刑事立案、破案同比分别下降8.72%、上升4.46%,破案率同比上升14.42%。全省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测评分数逐年提升,2023年全省排名从154位上升至111位。四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恶意拖欠农民工资、“三农”领域等侵害群众财产权益违法犯罪。
(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严格落实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五坚持五严禁”“十条禁令”。县法院先后被四川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县检察院办理的古柏保护案获评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并被写入四川检察工作报告;治安大队被公安部荣记一等功;县司法局首创歌曲《司法女兵》及MV,获“新华网”“学习强国。
2.预算管理。满分25分,评价得分19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01.90万元,年中追加56.46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数658.36万元,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4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得分0分。我单位无自有收入,此项指标不适用。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401.96万元,占预算的51.31%。其中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595.34万元,占预算的76%。其中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0分。我单位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下降超过10%,会议费比上年减少33%,培训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差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5分。
3.财务管理10分,评价得分9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3年我单位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自评得分3分。
4.资产管理9分,评价得分3.9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2.4分。我单位2023年初资产总额79.53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4.07万元,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4.8%,经比较得0.9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4.8%,经比较自评得1.5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1.5分。我单位家具用具总额7.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23.5%,经比较得0.9分;我单位设备总额59.99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9.2%,根据计算,自评得0.6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0分。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不涉及此项指标。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评价得分0分。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支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满分35分,得分35分。
项目绩效分析。我单位项目预算11个,其中常年设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预算金额211.5万元;阶段(一次性)项目2个,预算金额37万元,合计项目预算总金额248.5万元。1月—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都相符,自评得4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3年实施常年性9个项目,全部实施到位的有9个,无结余,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全部实施,无结余,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4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50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85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46.9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自评总分得分为81.9分。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率96.35%,实际得分96.35分。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参与评价人员对绩效目标定性指标的熟悉度不够,难以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地评价。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3.对财务管理制度把握力度不够,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设置标方向有点不符。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分说明 |
是否涉及此项指标 |
单位自评说明 |
单位自评得分 |
主管股室复评 说明 |
主管股室复评 得分 |
备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分值 |
|||||||||
总体 绩效 (65分) |
履职效能 (15分) |
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履职效果 |
15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5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
是 |
|
4 |
|
|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履职效果 |
是 |
|
4 |
|
|
|||||||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履职效果 |
是 |
|
4 |
|
|
|||||||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履职效果 |
是 |
|
3 |
|
|
|||||||
预算管理 (25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 |
是 |
|
8 |
|
|
|
|
单位收入统筹 |
4 |
部门统筹自有收入程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部门自有收入全年执行数÷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100%×2+(财政核定的综合补助比例÷按实际执行测算的综合补助比例)×100%×2。 |
否 |
|
|
|
|
|||
支出执行进度 |
6 |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
是 |
|
6 |
|
|
|||
预算年终结余 |
2 |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2。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
否 |
|
|
|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5 |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1.基础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压减得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实现压减得1分。 2.加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每压减1%得0.2分,累计不超过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每压减1%得0.4分,累计不超过2分。 |
是 |
|
5 |
|
|
|||
总体 绩效 (65分) |
财务管理 (10分) |
财务管理制度 |
4 |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缺(错)项 扣分法 |
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
4 |
|
|
|
财务岗位设置 |
2 |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
是否评分法 |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
2 |
|
|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 扣分法 |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是 |
|
3 |
|
|
|||
资产管理 (9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X,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N,则:X≤N,得1.5分;N<X≤1.2N,得0.9分;1.2N<X≤1.4N,得0.6分;X>1.4N,得0.3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N,则:X≤0,得1.5分;0<X≤N,得0.9分;N<X≤2N,得0.6分;X>2N,不得分。 |
是 |
|
2.4 |
|
|
|
|
资产利用率 |
3 |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N,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N,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
是 |
|
1.5 |
|
|
|||
总体 绩效 (65分) |
资产管理 (9分) |
资产盘活率 |
3 |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
否 |
|
|
|
|
|
总体 绩效 (65分) |
采购管理 (6分) |
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 |
3 |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
是否评分法 |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否 |
|
|
|
|
|
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
否 |
|
|
|
|
|||
项目 绩效 (35分) |
项目决策 (12分) |
决策程序 |
4 |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
是 |
|
4 |
|
|
|
目标设置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
是 |
|
4 |
|
|
|
||
项目入库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规定时间以当年11月30日为准。 |
是 |
|
4 |
|
|
|
||
项目执行 (12分) |
执行同向 |
4 |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
4 |
|
|
|
|
项目调整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
4 |
|
|
|
||
执行结果 |
4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0%×4。 |
是 |
|
4 |
|
|
|
||
项目 绩效 (35分) |
目标实现 (11分) |
目标完成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
4 |
|
|
|
目标偏离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
是 |
|
4 |
|
|
|
||
实现效果 |
3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3。 |
是 |
|
3 |
|
|
|
||
扣分项 (10分)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 扣分法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否 |
|
|
|
|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 扣分法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否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2675-网格化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照一村一网络、社区多网络的要求,全县划分392个网格、配备村级网格员475名,社区平台管理员8名,乡镇平台管理员29名,建成社区、乡镇和县网格化中心,实现与县级22个职能部门、57个乡镇卫生院、12个中心派出所、12个中心司法所联网共享。 |
修订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出台网格管理六项机制,及时开展网格员培训管理,全年上报并处置网格事件17850条,核实并奖励“安全隐患随手拍”事件43件,四类特殊人群走访率100%,农村网格员登每月登录8天以上,社区每月登录20天以上,各类考核指标居全市前列,开展百优网格员表彰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6.00 |
16.00 |
16.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00 |
16.00 |
16.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管理平台数 |
= |
38 |
个 |
38个 |
10 |
10 |
|
||
划分网格数 |
≥ |
394 |
个 |
443个 |
10 |
10 |
|
||||
网格员人数 |
= |
394 |
人 |
443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特殊人群走访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网格员移动终端每月活跃度 |
≥ |
8 |
天 |
9天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
年度完成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
定性 |
高 |
|
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平安建设满意度 |
≥ |
87 |
% |
85.1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网格化运行维护费 |
≤ |
16 |
万元 |
16万元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全年上报并处置网格事件17850条,核实并奖励“安全隐患随手拍”事件43件,按时完成四类特殊人群走访任务,有效预防案事件的发生。 |
||||||||||
存在问题 |
一是网格员无工作补助,工作热情减退。二是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快。三是预算严重不足。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议给予网格员适当的工作补助,激发网格员工作动力。二是进一步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选强选优网格员,做好培训考核工作。三是增加预算,保障网格化工作顺利开展。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贾金恒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2694-雪亮工程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0年底,全县已完成雪亮工程建设258个村1119个监控探头和364个村、8个社区、29个乡镇一个县级平台建设任务;接入公安天网工程,教育、水利、交通、应急、城建等单位视频和社会公共视频,实现平台整合、资源共享。 |
围绕强化雪亮工程应对复杂突发事件,开展6个实战科目演练,县综治中心每日开展集中巡查,深化“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慧眼工程”风险联动预警能力,协助公安破案15件、服务民生26件,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2023年,我县已建成的258个村1119个监控探头正常运转,在线率达到90%以上,成图率达95%以上,通过实时监控、一键报警、分级处置、综合应用,实现城乡社区社会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工作无缝覆盖。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 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控像素 |
≥ |
200000000 |
万频次 |
200000000万频次 |
10 |
10 |
无 |
||
雪亮工程监控数 |
≥ |
580 |
个 |
1119个 |
5 |
5 |
无 |
||||
雪亮工程建成村数 |
≥ |
100 |
个 |
258个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雪亮工程正常运转天数 |
≥ |
350 |
天 |
351天 |
10 |
10 |
无 |
|||
监控视频保存期 |
≥ |
30 |
天 |
31天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
年度完成 |
5 |
2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
定性 |
高 |
|
高 |
20 |
2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平安建设满意度 |
≥ |
85 |
% |
95% |
10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行维护费 |
≤ |
50 |
万元 |
100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社会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雪亮工程”“天网工程”风险联动预警能力进一步深化,协助公安破案15件、服务民生26件,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
||||||||||
存在问题 |
一是欠费情况突出,经费保障不足。二是村(社区)管理水平还需加强。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强雪亮工程经费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县雪亮工程应用管理,发挥好雪亮工程治安防控作用。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贾金恒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7507-严重精神防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经排查梳理,我县3级以上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有130余人,需固定监护人130余人进行日常管护。确保不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
经各乡镇摸排,相关部门审核,对124名三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了“以奖代补”监护责任人,由监护人照顾患者日常生活、居家服药、肇事肇祸防范等工作,2023年全县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托管漏管以及肇事肇祸案事件。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率 |
= |
0 |
% |
0% |
10 |
10 |
无 |
|
管护重度精神障碍患者人数 |
≥ |
100 |
人 |
124人 |
10 |
10 |
无 |
|||
严重精神障碍患监护人数 |
≥ |
100 |
人 |
124人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监护管理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年 |
年度完成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控制率 |
≤ |
3 |
% |
0% |
20 |
2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以奖代补费用 |
= |
20 |
万元 |
20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124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监护,全县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托管漏管以及肇事肇祸案事件。 |
|||||||||
存在问题 |
预算不足,全县三级及以上精神障碍患者体量大,且发病多呈突发性,现有“以奖代补”资金无法做到全覆盖,存在一定程度监管盲区。 |
|||||||||
改进措施 |
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投入,实现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覆盖。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贾金恒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220080-信访维稳基金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信访维稳基金是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处置信访维稳问题的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当年未使用完的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设立信访维稳基金的目的是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和“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涉稳信访疑难案件的解决,妥善处置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特殊涉稳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全年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3件。核查上级交办涉稳信息127条,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41件。化解积案难案7件,化解处置突出信访积案12件。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化解处置遗留问题 |
≥ |
10 |
件 |
12件 |
10 |
10 |
无 |
|
处置突发维稳事件 |
≥ |
6 |
件 |
7件 |
15 |
15 |
无 |
|||
质量指标 |
遗留问题处置结案息访率 |
≥ |
80 |
% |
100% |
10 |
10 |
无 |
||
突发维稳事件处置及时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年 |
年度完成 |
5 |
5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
定性 |
维护社会稳定 |
|
社会稳定 |
20 |
2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突发维稳事件发生率控制 |
≤ |
5 |
% |
0% |
5 |
5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遗留问题化解处置经费 |
= |
60 |
万元 |
60万元 |
15 |
15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全年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3件。核查上级交办涉稳信息127条,重点关注对象170人,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41件。化解金马石业与西南水泥长达十余年的重大合同纠纷等难案7件,化解处置突出信访积案12件,在敏感节点,派出驻京、驻蓉稳控工作组25个。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怡然 |
财务负责人:贾金恒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753013-慧眼工程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0年,为推进全省农村公共视频监控覆盖率,省电信公司研发了慧眼工程平台,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43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对145个村的农村公共视频点位建设慧眼工程,以弥补雪亮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差口。 |
持续深化“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慧眼工程”风险联动预警能力,县综治中心每日对145个村(社区)580个点位在线率、突图率进行集中巡查,协助公安破案9件、服务民生13件,对辖区的违法犯罪进行了有效威慑。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9.00 |
29.00 |
29.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29.00 |
29.00 |
29.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 (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村个数 |
= |
145 |
个 |
145个 |
10 |
10 |
无 |
|
公共点位数 |
≥ |
500 |
个 |
580个 |
10 |
10 |
无 |
|||
正常运行天数 |
≥ |
350 |
天 |
350天 |
15 |
15 |
无 |
|||
质量指标 |
成图率 |
≥ |
90 |
% |
95%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3年底前 |
|
年度完成 |
5 |
5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治安安全率提升率 |
≥ |
10 |
% |
11.20% |
20 |
2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提升幅度 |
≥ |
5 |
% |
9.60% |
10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行费 |
≤ |
29 |
万元 |
29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有效弥补雪亮工程点位不足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协助公安破案9件、服务民生13件,对辖区违法犯罪、应急处突起到积极作用。 |
|||||||||
存在问题 |
欠费情况突出,经费保障不足, |
|||||||||
改进措施 |
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强慧眼工程经费保障。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贾金恒 |
附件2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2016年,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县《雪亮工程建设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应用,每年推进实施》的方案。2016年我县开始“雪亮工程”试点建设,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应用,每年推进实施”的建设方案,建成县级平台1个,乡镇平台57个(撤乡并镇后减少到29个),村级平台267个;共建设258村(社区)1119个视频监控点位。其中:2016年建设50个村240个视频监控点位,2017年建设60个村297个视频监控点位,2018年建设78个村370个视频监控点位,2019年建设70个村209个视频监控点位,2020年建设3个视频监控点位。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雪亮工程”是按照中办国办《“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和中央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系列文件的安排,在农村重点公共区域开展的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是提高国家安全保障的战略工程,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3年,本单位年初申报雪亮工程预算(含历年欠拨款)465万元,财政批复安排预算100万元。2017年,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剑阁县十三五时期“雪亮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我县雪亮工程建设采取企业投资建设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分年度建设的模式进行。具体是:由中标企业负责当年建设村(社区)各3-5个公共点位视频监控建设,并将视频联通到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监控平台、干部手机和农户电视,当年完成建设验收合格,次年元月一日开始租赁应用,租赁期限为6年,租金按每个监控点位每年4000元支付,租金由县财政和村(社区)各承担一半(县财政承担每个点每年2000元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申报,村承担每个点每年2000元由乡镇在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支付)。期满后,按照只收取运营维护成本费原则,双方另行协商租赁应用费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点位互补、高清流畅、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和建设质量标准,逐步完成省市下达雪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258个村267个村社区平台、680名村乡镇主要干部手机app、6400户农户电视联通,实现“雪亮工程”与“公安天网”、交通、城管等社会视频互联互通,社会治理科学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增强。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包括对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是否量化可考核,是否相匹配,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是否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是否相关联,各项绩效指标值的设定依据和参考标准,满意度指标预测等进行了评估,雪亮工程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偷盗、打架斗殴、人群聚集、车辆识别、事件抓拍等案事件调查、处置及问题化解方面提供了视频、影像、图片及技术支持。
(三)评价选点。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重点对数量是否合理、投入是否经济、预算测算是否准确、测算过程是否详细、测算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下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17年,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剑阁县十三五时期“雪亮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我县雪亮工程建设采取企业投资建设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分年度建设的模式进行。
2.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内容较为明确。该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9年,即2016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三是项目具备正常实施条件,资金有所保障。由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管控,顺利推动项目实施。四是项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能够有效执行。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制定的《剑阁县“十三五”期间“雪亮工程”建设租赁应用规划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流程、质量检查要求以及验收程序,项目的支出、成本控制得到了有效保障。
3.项目实施。2016年和2017年建设110个村537个视频监控点位由剑阁电信公司和剑阁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县委政法委负责验收并租赁应用,每年的运行服务费由县本级财政安排。2018年建设的58个脱贫村和10个非贫困村370个视频监控点位,统筹整合县农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经费290万元资金,其中县级承担145万元。2019年建设的70个村209个视频监控点位,整合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19年智慧广电项目资金359.69万元予以保障。
4.项目结果。注重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体系建设,积极吸纳社会资源投入,将公安“天网”、“雪亮工程”、各行各业监控平台、社会各类监控平台等资源全部融合到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社会治理体系全域化覆盖,在综治中心可全方位调度辖区内各类公共或社会资源视频监控的智能化建设的新道路。2017年以来,我县“雪亮工程”在打击犯罪、服务民生、震慑违法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1起、查办治安案件46件、查找走失人员21人。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无)
1.产业发展。(无)
2.民生保障。(无)
3.基础设施。(无)
4.行政运转。(无)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无)
四、评价结论
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雪亮工程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历年来雪亮工程预算经费不足,导致从2017年以来每年均有欠费形成,截止2022年底县本级雪亮工程欠费437.41万元。另外,绝大多数乡镇以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没有明确有“雪亮工程”经费支出项目,经费紧张,拖欠村级年度租赁费400余万元,两项合计共欠营运企业近850万元,严重影响了全县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效果。
六、改进建议
建议县财政分期分批安排2017年—2022年“雪亮工程”应用租赁费用及县级监控平台建设费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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