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6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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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增强发展活力,经济运行态势回升明显

一是经济数据触底回升。全乡地区生产总值1.7亿元,同比增长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个,完成投资1583万元,排名三类乡镇第三;非税收入10.01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同比增长7.3%。

二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全年开展外出招商24次。

三是重大项目蹄疾步稳。中石油川西北气矿投资1.5亿元,在井田村实施鹤探1#井天然气勘探项目。井田村耗时不到1个月完成项目用地占地群众补偿协调工作,施工方仅花费2个月完成钻前工程,为5月份开钻提供坚实保障。

2.立足禀赋资源优势,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一是种植业发展稳步前行。完成粮食生产面积19648亩,油料生产面积7102亩,油菜绿色防控面积2500亩;巩固发展650余亩,发放鱼苗6500公斤;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02.67亩,成功建设七一六组、中岩三组核心示范片500亩;完成烤烟种植面积805亩,交售烟叶1930.96担,实现产值257.87万元;积极争取产业管护资金29.4万元。木林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年收入达到6万余元。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夏攀峰一行调研大春播种工作并高度认可。成功实施七一村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1885.94亩的森林抚育采伐,完成七一村130亩雷竹产业园、中岩村150亩核桃产业园管护。成功承办全县夏季核桃产业田管现场会。

二是畜牧业发展快速。全年生猪出栏1.9万头,能繁母猪存栏0.11万头,肉牛出栏0.06万头,出栏0.6万头,家禽出栏41万羽,土鸡常年出栏3.1万羽。渔业养殖规模成倍扩大,同比增长113.34%。争取渔业绿色发展培育资金30余万元,提升国全、春娃子家庭农场养殖设施及绿色循环发展能力。动物防疫工作受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县通报表扬,乡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受市农业农村局表扬为“规范示范化报检点”。

三是三产发展势头喜人。七一村村民苟学林投资100余万元修建“渔乐江湖”农家乐,场镇新开“卿上座”“重庆麻辣香锅”餐馆2个,樵店加油站完成升级改造,滨河路绿化景观带建成,全年共吸纳垂钓游客3万人次,旅游相关收入达314万元。

3.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乡村振兴有效推进

一是监测帮扶体系日益完善。开展12次常态化动态监测、2次集中排查,共新纳入监测对象6户2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1个,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人,多渠道吸纳41户68个脱贫人口就业,给予165户困难群众小额信贷、交通补贴等就业帮助。批衔接项目资金支付达到时序要求。示范推广“川善治”平台、积分制、清单制。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整治。樵店乡荣获2023年度剑阁县乡村振兴分类考评成绩突出乡镇,木林村荣获剑阁县乡村振兴分类考评成绩突出村,七一村成功创建广元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二是农村面貌提质更新。全年共实施各类项目34个,总投资702.67万元。新建公路5.1公里,道路加宽4公里,道路维修0.25公里,整治山坪塘11口,新建供水工程2处、拦河堰2处、微水池3口、垃圾房6处,文化广场1处、篮球场1个。乡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民生票决项目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是人民福祉持续增强。低保动态清退36户59人,新增95户174人。2024年医保特殊人群参保率100%,一般人员参保率完成98%以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达95%。救助困难群众37人、救助金额38000元。开展“5.29”、宣传等活动4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6个村均成功创建健康村,评选出15户健康家庭。

四是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成功举办中新社、川观新闻、四川新闻网、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省市级媒体来樵采风日活动、学习强国等央省平台发表外宣3条,王俊丰同志被评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系统先进个人;七一村退休教师左孔森荣获“四川省第三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乡土文化能人”称号;全年开展送文化演出下乡3次,观众达500余人,放映公益电影124场;石院场文化广场正式投入使用,成功举办重阳节慰问演出,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得到极大提升。樵店小学2023年办学质量居全县同类16所学校第四名。樵店卫生院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年终考核位列全县前十,顺利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考核,获得省级专家及县上领导一致好评!

4.坚持践行两山理念,共建共享绿色生态

一是高质高效践行“两山理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加油站等企业和生猪、蛋禽养殖场等排污情况共巡查40余次,督办整改污染苗头5次。组织开展“6.5”环保日主题宣传、“3.12”植树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补植雷竹200余株。成立古柏保护工作专班,核实现存古柏146棵,发现、解决隐患6个。林长制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等次。场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成。

二是“十年禁渔”工作有序推进。在七一大桥、官耳坪大桥、中岩渡口等13个重点部位安装大型固定宣传标语标牌,张贴长江“十年禁渔”须知、禁捕工作宣传画、禁渔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广播。召开禁渔期约谈警示教育会,约谈业主7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6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8人次,巡检重点部位23处,暂扣违法钓具26具,未发现违法使用电力捕捞器具行为,我乡联合执法行动取得的效果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的一致好评。

三是耕地保护日趋严峻。2023年三区三线划定全乡耕地1925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8410亩,占比高达95.6%,用地紧箍咒越来越紧。卫星执法频率高、执法严,去年反馈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违法图斑90个,涉及面积49.57亩,已全部完成整改。流出耕地193.95亩,通过进出平衡完成整改195亩,实现占一补一。建立“乡级、村级、网格员”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启动田长制APP巡田工作,通过广播、横幅、村民大会、坝坝会宣传耕地保护政策200余次,干部群众对耕地保护越来越严的意识树得更加牢固。

5.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风险防范取得成效

一是狠抓社会治理实效。开展“4.15”、“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13次;着力解决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8件,办理各级交办信访件8件,结案率100%;常态化处理12345市长服务热线、县委书记信箱等线上平台反馈投诉、意见115件,办结率达100%;李向全同志被评为剑阁县2023年度网格化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县公安局成功告破中岩村命案。

二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170余次,整治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消防、有限空间、烟花爆竹、森林防灭火、农业安全等领域隐患300余处。完成井田村李大安、场镇木林角、正兴聚居点、木林村委会地灾点整治,地灾点个数已降至4个。开展防火、防汛专题演练3次。开展水上安全联合执法6次,拆除浮台私拉电线4处,清理三无船只2艘。

6.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努力改进政府工作

认真落实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项安排部署,召开主题教育部署会、推进会4次,开展集中学习13次,专题研讨5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揽政府工作,一体贯通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7.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6万元,增长2.77%。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收支总体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74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7.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4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5万元,占68.43%;项目支出235.9万元,占31.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7.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6万元,增长2.77%。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收支总体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16万元,增长2.77%。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收支总体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32万元,占36.05%;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1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17.51万元,占2.34%;城乡社区支出6.5万元,占0.87%;农林水支出391.69万元,占52.42%;住房保障支出26.26万元,占3.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47.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7.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全年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7.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5.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5.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9.17万元,支出决算为9.1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6.49万元,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105.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6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6.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全年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全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157.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6.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3万元、津贴补贴59.07万元、奖金106.2万元、绩效工资4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万元、住房公积金26.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生活补助1.96万元。

公用经费5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4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福利费5.34万元、其他交通费11.4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2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480人次,共计支出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县级部门来乡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以他单位部门来乡学习交流、指导工作等服务保障共计2.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57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机关节能运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运转保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监控,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一、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关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内街巷和农田间机耕道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八、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四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一、资本性支出:指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四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财政预算层次是一级预算单位。设有“五办四中心”,五办指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四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建设等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生态环境、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生产、防汛抗旱、防疫、森林防灭火、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自治。

7.加强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8.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我乡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7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樵店乡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83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6.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4.15万元;2023年年末决算报表收入总额74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7.1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樵店乡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8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1万元;2023年年末决算报表支出总额74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5(人员经费:45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6.55万元);项目支出235.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樵店乡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绩效管理履职:2023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规范且具有长效性,绩效评价过程客观公正;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单位预算和财经纪律,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及财务制度,无违规情况。

公共服务履职:保障全乡在职职工工资、社区工作者工资、遗属人员补助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正常按时缴费,差旅费用的按时规范报销及全乡办公室的正常运转。足额按时保障全乡6个行政村24名村干部和27名组干部基本报酬及村级组织办公的正常运转。

经济发展履职:解决全乡6个行政村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群众最迫切需要、最急需解决、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各种问题和需要,包括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群众人均收入提高等,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水平。做好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普及和中央、省市县各类“三农”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的落地实施。

2.预算管理。

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预算数据准确,且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与执行月数相匹配,各预算资金支付及时,达到相应执行进度,无违规及预警资金,预算支出执行率100%,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以进一步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职责明确,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初指标计划执行,坚持财政统管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按照财政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践行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4.资产管理。

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对资产的精细化与动态管理。同时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资产管理制度总体执行较好。

5.采购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流程,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应规定,明确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履行政府采购计划及审批程序,确保每一笔资金的合理使用。通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节约了项目资金,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又有效合理地配置资源。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9.4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45.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6.6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

1.项目决策。

全年项目决策流程规范,立项严格遵守标准,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符合上级决策和政策规划,与计划期内任务量及预算资金量匹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实施绩效监控,确保项目全程规范、高效。

2.项目执行。

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清晰明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保持一致,资金运用符合规定,项目管理程序严谨规范,且已实施有效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深受受益群众满意与认可。

3.目标实现。

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及预算支出执行率均达到100%,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运转保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3年度樵店乡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结果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但实证方法依然不够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下一步,公示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和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樵店乡人民政府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自评结果,我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结果良好。在预算编制方面,我乡年初预算编制过程符合相关规定,预算编制合理,数据科学、准确。在预算执行方面,全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在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不够。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强化财务及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绩效管理架构。明确界定各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实现任务的精细化分配。通过增强各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促进信息的高效共享,确保绩效管理流程的顺畅推进,从而显著提升整体的管理效能。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加强资金拨付进度及资金使用监管,注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对项目成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村组干部务工报酬,解决全乡52名村组干部待遇保障,有效推动村级工作开展。

按时完成村组干部务工报酬发放,解决了全乡52名村组干部待遇保障,有效推动村级工作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23年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足额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32

104.33

104.33

100.00%

10

10

追加预算

其中:财政资金

100.32

104.33

104.3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覆盖行政村个数

6

6

10

10


覆盖村民小组个数

28

28

10

10


解决村组干部待遇保障人数

52

52

10

10


质量指标

村组干部基本报酬支付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时限

2024

2024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村组干部待遇保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解决农村人口就业务工收入

定性

好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村组干部满意度

95

%

95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使用总额

1003200

10433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完成了村组干部务工报酬的发放,推动了村级工作的开展。

存在问题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改进措施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项目负责人:庄开元

财务负责人:曾辉

附件2

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由于频发雷雨天气,我乡范围内共有6个行政村遭遇了10处道路水毁的紧急情况,这一现状已严重制约了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并对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鉴于此,我乡特向财政局申请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以用于全面修复和改善全乡各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针对当前的水毁道路进行紧急修补与恢复工作,并同步开展路面泥土的清理作业,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与顺畅。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樵店乡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价、项目报批、项目入库、绩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执行。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修复我乡6个行政村涉及的10处水毁道路点,并清理路面的土石,以恢复群众正常出行交通,保障我乡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共计30万元,分别是新房村7万元,木林村4万元,井田村4万元,七一村3万元,蒲李村9万元,中岩村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修复水毁道路点大于等于8处;涉及行政村6个;修复建设达标率大于等于95%。效益指标,改善群众出行交通状况,道路使用年限增加。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成本指标,资金使用金额小于等于30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加强我乡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面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推动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绩效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该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实际支付金额与预算相符。

(三)评价选点。

七一村水毁道路点,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解决了群众出行问题。

(四)评价方法。

通过实地勘察及座谈调研,10处水毁道路点都充分实现绩效目标,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

抽取我乡项目实施村书记,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相匹配,通过对该项目全过程的严格监督、狠抓质量,我乡顺利完成了全乡各村村基础设施建设,修补修复水毁道路,所有水毁修复点均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我乡相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樵店乡人民政府在立项、建设、验收过程中全程参与,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合理,采取部门自行监控方式,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将项目绩效运行监管工作落到人头。

3.项目实施。

该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我乡已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目前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已全面完工,资金已全额支付完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修补修复全乡的水毁道路,恢复群众的日常出行,保障基本生活的正常进行,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同时硬化道路,有效增加使用年限,提高道路等级,为各村后续的整体发展效益奠定坚实基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与繁荣。

2.基础设施。

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资金按时按质完成拨付。

3.行政运转。

樵店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资金用途明确、合理,资金管理程序合规,在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进行全过程追踪,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分配科学合理。(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无。

四、评价结论

根据樵店乡人民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

该项目实施到位,恢复了水毁道路,群众出行问题得到解决,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有效保障了群众生活水平,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完工后,资金支付进度较为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快资金审核支付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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