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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讨论3次,镇村干部、党员开展轮训300人次,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党风廉政从严从实。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对标“庸懒散浮拖”检查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建立问题台账6条,均落实整改。
(二)抓实脱贫成效巩固,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一是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坚持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大抓粮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粮食稳产保供任务,完成撂荒地整治480余亩,有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高质量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200亩;大力发展肉牛羊产业,年出栏肉牛1480头,肉羊8250头。二是脱贫成效持续巩固。坚持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聚焦风险人员,全覆盖开展防返贫集中排查四轮,新增监测户3户5人,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帮扶清单“3张”清单,科学精准落实扶持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是增收措施不断拓展。大力推进“帮帮摊”项目,争创市级“帮帮摊”项目先进乡镇,长期为20多名残疾人及巩固脱贫对象提供稳定就业机会。强力推进专业合作社和渔旅产业融合发展,优化调整江力达劳务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纳入社员1200名,签订企业用工协议20余份,带动了260名群众就近就业,持续拓宽增收渠道,助力群众就业增收。
(三)紧扣经济活力指标,发展动能更加强劲。一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发展理念,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项目专班具体抓、其他人员协同抓”的项目推进机制,主动对接。二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先后到德阳、成都、眉山、南充、绵阳等地招商考察12次,肉牛场建设项目、新型水果项目已初步达成投资意向。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47.06万元,支出总计847.06万元。与2022年度收入总计1047.46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0.4万元,减少19.2%;与2022年度支出总计1047.46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00.4万元,减少1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84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84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9万元,占70.5%;项目支出249.16万元,占2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7.06万元,支出总计847.06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7.46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0.4万元,减少19.2%;与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47.46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00.4万元,减少1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4万元,减少1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25万元,占33.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5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占2.58%;城乡社区支出8.24万元,占0.97%;农林水支出454.91万元,占53.7%;住房保障支出32.89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4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27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4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减少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5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共计3.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7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上升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老促会工作经费、安全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人大办公费、文化配套、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垃圾场设计变更项目(化解隐性债务)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镇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在预算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垃圾场设计变更项目(化解隐性债务)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监控,保障了债务化解工作的有效进行。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五)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贴。
(二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宝镇内设机构(五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我镇总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1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1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东宝镇人民政府收入总额为84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0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宝镇人民政府支出总额为84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25万元,占33.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5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占2.58%;城乡社区支出8.24万元,占0.97%;农林水支出454.91万元,占53.7%;住房保障支出32.89万元,占3.8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保障职工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正常发放,促进机关职能运转。我单位2023年人员类项目预算513.23万元,实际支付513.2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执行情况较好,未使用部分资金系国库未及时审核支付部分保险,将结转至下年使用。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保障机关运转,日常水电气、办公费、差旅费等开销。我单位2023年运转类项目预算84.67万元,实际支付84.6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机关日常事务运转得到充分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自评质量
绩效监控保障了我单位实现绩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并能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绩效目标全面、如期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自评结果,我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1. 本年我镇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我镇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在预算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二)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镇已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往往只能由财务部门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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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
年初任务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任务 |
按时足额发放镇干部和村干部工资、足额缴纳保险,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保障民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
按时足额发放镇干部和村干部工资、足额缴纳保险,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保障民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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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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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847.06 |
847.06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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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47.06 |
847.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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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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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机关运转,完成全年预算支出 |
保障机关运转,完成全年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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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自评得分 |
财政复评得分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职工工资保险保障率 |
100% |
100%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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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干部报酬支付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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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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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全镇运转经费保障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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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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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度内 |
2023年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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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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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费成本 |
≤847.06万元 |
≤847.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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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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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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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辖区安全稳定 |
定性优良中低差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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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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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改善辖区内人居环境 |
定性优良中低差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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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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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重点工作实施效果可持续影响 |
定性优良中低差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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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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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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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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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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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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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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