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教育局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6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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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党建引领,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有序有力开展主题教育。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会1次,举办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1期,开展党员轮训1期,完成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申报党建示范点学校4所。持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会议3次,督查作风纪律建设81校次,发送廉洁过节提醒信息4600余条。实施内部审计,完成32位离任校长和20位任期内校园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印发《剑阁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召开专题会2次、分析研判会4次。落实广元市创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相关工作,完成81所学校师生宗教信仰排查并建立台账。强化教育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00余篇。常态化开展教育警示,从严问责处理,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坚持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7个思政教育共同体,利用本地资源、德育课程、各类节庆日开展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生态保护教育、非遗文化传承教育、家风教育等活动。强力推进体育强国行动、美育浸润行动、卫生健康行动,成功举办中小学“乐运动”体育节、“向阳花”艺术节和师生读书活动,全覆盖完成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等工作。认真开展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全县总体优良率、达标率分别较上年增长18.82%、2.56%,体育中考全市综合排名位居第二。扎实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全县学生优良率、合格率两项重要指标较上年均有所提高。完成县“红领巾奖章” 评选活动。组织师生参加省第十九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市第三届“千训杯”创客机器人竞赛,1082人(件、代表队)获省、市等次奖,县教育局获“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

坚持夯基固本,教育保障不断强化。全力推进省市县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剑州中学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清江翰林幼儿园项目等5个项目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剑阁中学教学楼、学前教育项目等8个项目稳步推进。剑阁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项目投运,全年共接待县内外学生研学2.1万人次。精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2023年共发放资助资金4083.852万元,惠及学生62687人次,32300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1379.66万元,3179名教师享受。45名考入广安职业技术学校的新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用心用情做好关心关爱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捐资助学活动23次,惠及师生1000余人次,鼓楼幼儿园成功创建县级职工之家。选派9名干部赴元山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坚持人才建设,队伍素质稳步提高。狠抓队伍整肃,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师德师风深化年”要求,全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全年引进硕士研究生6名、招聘专业教师169名和协调东西部协作、“组团式”帮扶来剑支教人员16名。扎实推进名优教师培养,印发《剑阁县“幸福园丁”三年成长行动实施方案》,遴选17人赴广安、杭州跟岗学习,选派124人参加“国培计划”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各类培训6000余人次。大力培树先进典型,选树市、县“农村学校优秀教师(校长)”“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好老师”等优秀典型333名,2人获评省“优秀教师”称号。评聘初级及以上教师478人,推评正高级教师2人。支教、轮岗交流159人,教师资格认定143人。

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大盘持续稳定。深化校地合作,实施“百日攻坚”“护校安园”“三防建设”等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排查安全隐患56处,全部限时整改到位。组织全体师生参加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反诈、防溺水、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防邪禁毒、消防、反恐防暴等宣传培训800余场次,开展应急演练300余场。圆满完成高考、中考、成考等9次组考工作,20148人次考试平稳顺利。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收到来信来访、阳光热线等信访件621件次,回复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县教育局获全省、全市第一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技能大赛表现突出集体。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动能不断激发。紧盯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联合文旅体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专项检查3次,查摆整治问题2个,“双减”成果持续得到巩固。教育督导持续发力,印发《2023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聘请第二届政府督学、责任督学70名,开展八项经常性督导和“双减”、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专项督导,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大力实施“科研兴教”战略,申报省级课题3项,获省、市级阶段成果奖4个。实施“剑阁县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暨教育城域网二级等保评测”项目建设。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系列活动,鼓楼幼儿园《攻玉以石“五战”研修提效》整校推进案例被评为国家典型案例,香江实验学校《以数字化赋高质量发展 构建智慧教育新生态》案例被教育部项目专家组评选为2023年度智慧教育优秀案例。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教育局(本级)属于剑阁县教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71.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9.03万元,增长22.3%。主要变动原因是员增加、工资调标及项目投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587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34万元,占2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9.62万元,占7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8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13万元,占16.9%;项目支出4880.83万元,占8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71.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9.03万元,增长2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及项目投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3.59万元,下降29.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1004.59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7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30.98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3.2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46.47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82.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2.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436.64万元,支出决算为436.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02.11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45.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全年预算为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5.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全年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1.97万元,支出决算为61.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全年预算为38.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6.47万元,支出决算为46.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3.61万元、津贴补贴63.6万元、奖金180万元、绩效工资8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万元、住房公积金46.47万元、生活补助2.04万元。

公用经费26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7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4.65万元、福利费9.68万元、其他交通费15.43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42.5%。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执行准确。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接待增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7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接待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约350人次,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省市县来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等服务保障关系。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89.6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7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接待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教育局未发生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行业职称评定工作经费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行政单位中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小学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初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初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 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046773-行业职称评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教育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教育系统行业职称评定工作如期开展,评定工作能顺利完成,促成教育事业向上发展。

保证教育系统行业职称评定工作如期开展,评定工作能顺利完成,促成教育事业向上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教师职称管理评定、督查

2

批次

2

20

20


质量指标

设备职称评定结果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职称评定工作有序进行

定性

推动


推动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教师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所需成本

10

万元

1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证教育系统行业职称评定工作如期开展,评定工作能顺利完成,促成教育事业向上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永红

财务负责人:唐永红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062091-广元市市级名师及名师工作室奖励

主管部门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教育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县市级名师共计23人,引领全县教育教学、带头教育示范作用,推县内教育事业向上发展。

全县市级名师共计23人,引领全县教育教学、带头教育示范作用,推县内教育事业向上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4.20

24.20

24.2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4.20

24.20

24.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教师人数

15

15

10

10


质量指标

县内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名师奖励发放期限

2023

2023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奖励机制下教师之间良性竞争

定性

奖励


奖励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教师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名师金额

12

万元

12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全县市级名师共计23人,引领全县教育教学、带头教育示范作用,推县内教育事业向上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永红

财务负责人:杨光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06101-香江人行道项目缺口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教育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香江人行道项目将解决香江附近师生出行难问题,促进更多学生就读,更好的留住优秀教师教学。

香江人行道项目将解决香江附近师生出行难问题,促进更多学生就读,更好的留住优秀教师教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66.10

166.10

166.1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66.10

166.10

166.1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善香江人行道路

1

1

20

20


质量指标

人行道路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让学生得到更优质的教学资源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家长学生满意率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所需成本

86.1

万元

86.1

20

2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香江人行道项目将解决香江附近师生出行难问题,促进更多学生就读,更好的留住优秀教师教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永红

财务负责人:杨光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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