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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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成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预防为先,扎实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1)做好疫苗流通管理,确保疫苗质量

中心建立健全了疫苗接收、管理、储存、运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疫苗账物相符。宫颈癌疫苗100%网上预约接种。

(2)全县疫苗接种情况

2023年1-12月我县乙肝疫苗报告接种率96.77%,卡介苗报告接种率99.13%,脊灰疫苗报告接种率94.78%,百白破疫苗报告接种率93.69%,白破疫苗报告接种率96.06%,A群流脑疫苗报告接种率94.91%,A+C群流脑疫苗报告接种率97.19%,乙脑减毒活疫苗报告接种率96.31 %,甲肝减毒活疫苗报告接种率94.87%,麻腮风疫苗报告接种率94.47%。均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

(3)开展接种率抽样调查

2023年5月8日—12日,我县代表广元市抽查剑门关、汉阳、武连、公兴、元山5个乡镇接受了省级接种率抽样调查,调查目标儿童1470名,一是建卡、建证率。建卡率100 %,建证率100%,卡证符合率100%。二是基础免疫接种率情况。卡介苗合格接种率99.25%,卡痕率99.25%,脊灰疫苗合格接种率91.90%,百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0.95%,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91.56%,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95.51%,乙肝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0.14%。A群流脑合格接种率90.82%;乙脑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种率90.41%;甲肝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种率92.31%。三是加强免疫接种率情况。1岁组调查目标儿童1260名,含麻成分疫苗合格接种率91.90%,百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1.51%;2岁组调查目标儿童1050名,乙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2.29%;3岁组调查目标儿童840名,A+C流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2.41%;4岁组调查目标儿童630名,脊灰疫苗合格接种率92.22%;6岁组调查目标儿童210名,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1.90%;A+C流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1.90%。

(4)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

按省、市要求,各接种单位依托《四川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2023年春、秋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共查验144所中小学及幼托机构,其中小学62所,幼儿园82所,查验覆盖率为100%。应查验儿童8377人,实查验儿童8,377人;持接种证人数8377人;应补种人数1412人,完成全程补种人数1357人,补种率96.1%。

(5)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监测工作

①麻疹、风疹监测

2023年1-12月我县共报告疑似麻疹/风疹疑似病例11例,排除麻疹/风疹病例11例,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2.62/10万。

②AFP监测

2023年全县共上报AFP病例1例,报告发病率1.48/10万,完成了省市级下达的监测任务。

(6)持续推进规范化门诊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规范化门诊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共有接种单位34家,其中5A门诊3家,4A门诊5家,3A门诊3家,2A门诊13家,A级接种门诊10家。二是持续推进犬伤门诊建设,规范犬伤处置和狂犬疫苗接种。截至2023年12月,全县共建成犬伤门诊33家,处置犬伤人数4829人,接种狂犬疫苗20260剂次,无狂犬病例报告。

(7)信息化建设

根据四川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我县国家平台上传异常个案保持动态清零,“登记未接种”“接种未扫码”“重复个案”均已完成清零工作;“四川预防接种”公众号乡镇覆盖率100%、接种单位覆盖率100%,HPV预约登记接种单位覆盖率100%。0岁组儿童个案绑定率73.07%,0-6岁组儿童个案绑定率66.08%。

(8)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相关知识,增强群众预防接种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安排部署,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9)积极参加川渝首届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活动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总工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川渝首届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54号)要求,我县于8月3—4日开展县级初赛,选出3名优胜选手于8月14—16日参加市级复赛,取得良好成绩,巩固和提升了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技能。

(10)省免疫规划工作抽查指导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免疫规划工作抽查指导的通知》(川卫办疾控便函〔2023〕106号)要求,11月27—28日省雅安市卫健委对我县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剑阁县人民医院、武连镇中心卫生院、木马镇卫生院、王河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工作进行指导,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免疫规划工作上取得的成效。

2.严密布控,精准施策,织密疾病防控网络

(1)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和各类疾病监测工作。

(2)传染病报告管理

①严格疫情报告。2023年1-12月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3833例,传染病总发病率932.34/10万,低于全市平均发病水平。每月一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对夏秋季、冬春季传染病进行预测预报。②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督导培训。对县直属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4次督促指导,零缺报单位督导29家,零缺报单位督导覆盖率为100%。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会,共培训1000余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和信息安全培训会等培训,共培训210余人。

(3)卫生应急

①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处理传染病疫情自动预警信息130起,涉及病种10种,涉及29个乡镇1816例病例,搜索核实调查相关病例1816例,排除预警异常信息98起,疑似阳性预警32起,疑似阳性预警率为24.62%,阳性预警率为0。

②强化应急处置。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对18起聚集性疫情进行了调查处置,预警信息及时处置率达100%。

③开展应急演练。举行2023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④参加广元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1月15—16日参加由市卫健委、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2023广元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4)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现状调查

2023年11月6日—8日对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普安镇中心卫生院、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龙源镇卫生院、汉阳镇卫生院开展了2023年度剑阁县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现状调查工作。从7家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中抽查传染病例86例,报告率95.35%,报告及时率100.00%,报告卡填写完整率95.45%,报告卡填写准确率90.48%;报告卡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90.91%;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100.00%。

(5)疟疾、肺吸虫等寄生虫病

①疟疾血检及省级传疟媒介种群调查。完成血检涂片712张,完成率100%;8月在剑门、汉阳开展省级传疟媒介种群调查,均有中华按蚊报告,占捕获蚊总数的7.00%。

②肺吸虫监测。按照省市要求,选取木马镇松木村为监点,采拟钉螺412只,阳性率0.73%;采溪蟹205只,肺吸虫阳性率28.78%;流调采样408人,血清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发放肺吸虫病知识宣传单1000份、调查问卷410份,完成省疾控下达的监测任务。

③病媒生物监测。监测鼠密度0.12%,蚊密度为0.27只/人工小时,蝇密度1.50只/笼,蟑密度0.09只/张。

(6)信息安全

一是制定完善了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安全化工作培训1次。二是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编写了12期风险评估报告,流感专题风险评估报告1期。三是加强舆情监测,每月上报一期舆情监测简报,共报告12期。

3.夯基垒台,重大传染病防控有序推进

(1)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各项业务指标均达到四川省目标考核标准。

(2)工作开展情况

①强化政府主导。②健全工作网络。③强化督导考核。

(3)深入开展宣传干预

一是在全县各乡镇稳步推进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健康教育宣传模式,建立以乡村医务人员和村组干部的艾滋病宣传骨干队伍,通过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艾滋病基本知

识、预防措施和危害等内容宣传。二是在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每周2次以上。三是在全县中学以上学校开设了艾滋病健康教育课,每学年均4课时以上。四是在客运车站、公共场所等设置了艾滋病宣传专栏,宣传咨询台,常年免费发放艾滋病宣传折页和安全套。五是持续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居(村)民开展艾滋病知识讲座,全县开展艾滋病专题讲座62期。六是持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七是每月对洗浴场所、娱乐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行为干预和健康宣教。八是借助“3.24结核病防治日”“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活动日契机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现场检测1000余人。九是在剑阁疾控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在线咨询”端口,对咨询者免费答疑。十是协同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拍摄艾滋病防治宣传专题片《防艾有家+关艾同行》,在全市各县区放映广泛宣传。

(4)扎实开展监测检测

全年共计检测204258人,初筛阳性111人,确证检测43人,确证艾滋病抗体阳性32人。

(5)规范治疗,精准随访

一是县疾控中心对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调查,全年共溯源53人,高危行为接触者检测10人,发现感染者1人。二是县疾控中心及时转介感染者到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抗病毒治疗,转介率为100%。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确诊后30天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6.79%。三是定点治疗机构配备3名专兼职医护人员,落实“精准”管理。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持续开展拒绝治疗、脱失访、治疗依从性差的艾滋病患者的追踪管理。全年共开展追踪5次,追踪到位感染者3例。五是切实推进省内和川渝地区流动感染者协同防控,实现能转尽转、应接必接,全年共计完成感染者协助管理需求14例。

(6)落实关怀救助,提升患者依从性

一是县人民医院设立关爱门诊,协助60余名患者办理了慢病特殊门诊手续,向150名患者发放检测及随访交通补助3万元;二是县医保局扩大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报销,可以申请特殊门诊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二类报销,县内住院费用居民报销70%,职工报销86%;三是县民政局出台了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临时救助、低保救助、孤儿救助政策,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镇低保5人,农村低保33人,对2名儿童感染者和1名艾滋病遗孤实施了孤儿救助(1200元/月)。四是在“世界艾滋病日”对5名家庭较困难感染者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2500元,剑阁县红十字会提供慰问礼包5份。

(7)预防阻断母婴传播

以妇幼保健网络为平台,实现孕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孕情季度监测率100%,HIV检测12877人,HIV检测率39.91%。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1307人,检测孕早检测率99.66%,产时检测率100%。

(8)强化社会组织作用

一是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申请的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办2023年暗娼艾滋病干预项目和省性艾协会2023年45岁以上中老年男性艾滋病干预项目工作各项指标达标,高质量、高标准通过国家、省、市验收。二是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者在“世界艾滋病日”承办了“古蜀道健步走,防艾抗艾我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腾讯网向国家艾防基金同步连线直播。

(9)结核病防控

①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②加强病人发现与管理。2023年传染病监测系统定时统计、发病日期统计:报告发病239例,报告发病率56.39/10万;报告发病率较2021年(79.04/10万)下降22.65/10万,下降28.66%。

③加强督导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④开展健康促进,提升结防知识知晓率。

⑤强化学校防控,严防疫情发生扩散。

(10)麻风防治

①基本情况。2023年我县新发现症麻风病3例,均为LL型麻风,全年麻风病症状监测麻风病疑似报告90例,完成率104.5%(四川省下达麻风病症状监测任务数86例)。

②治疗管理和随访。麻风病联合化疗覆盖率和规则服药率均达100%,现症病人随访监测100%,无新畸残发生,无麻风反应和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③持续规范开展麻风病治愈存活者随访和家庭成员检查。愈后监测病例随访到位率100%,无复发麻风病例,家庭成员无发病。

④密切接触者和家属追踪。检查任务数90人,监测到位数101人,完成接触者检查总数101人,密切接触者检查到位率100%,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完成率112.2%。所有治愈存活者进行自我康复护理培训和心理疏导。

⑤宣传培训和督导。全县医疗机构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及强化麻风病病例发现项目的村医和村干部共计80人参加培训。对3家县级医疗机构和19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麻风病症状监测、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业务督导和技术指导3次。

⑥强化病例发现。对龙源镇江石西山村、樵店乡井田村、木马镇华丰村等共计7个乡镇,10个行政村开展麻风病强化病例发现调查。结果为应调查总人数1240人,实际调查1205人,调查率为97%,上报疑似病例20例,复核20例,复核率为100%,确诊麻风病患者1例,为瘤型麻风病。

4.靶向施策,慢性病、地方病防治管理优化提升

(1)多措并举,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

2023年,剑阁县持续加大投入,在组织管理、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督导考核等方面不断完善,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多部门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印发《剑阁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全力打造慢性病防控“剑阁模式”,在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中构建了全方位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11月2-3日省考评专家组对剑阁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评审,2023年12月29日四川省卫健委发文确认剑阁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通过。

(2)慢性病防治

①全人群死因监测。2023年全县按户籍地址死亡日期统计人数,粗死亡率701.8/10万,达到≥650/10万的要求;报告及时率99.51%,迟审率0,重卡率0,身份证填写完整率100%,均高质量达到项目指标要求。

②肿瘤随访登记。截至12月25日,全县报告新发恶性肿瘤2001例,报告发病率316.36/10万;恶性肿瘤死亡报告1209例,死亡率191.14/10万,随访率≥98.,9%,死亡发病比0.60,均高质量达到项目指标要求。

③心脑血管事件报告。2023年我县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发病4967例,发病率1171.46/10万,直报卡比例≥96%,报卡完整率≥96%,报卡录入准确性≥96%,均高质量达到项目指标要求。

④儿童伤害监测。截至目前全县共报告19例。

⑤类风湿关节炎与慢阻肺患者管理。慢阻肺:截至12月累计登记数为3469例,累计管理数为3319例,累计规范管理数为2792例。类风湿关节炎:截至12月累计登记数为1281例,累计管理数为1279例,累计规范管理数为995例。

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一是2023年9月8日上午,由剑阁县人民政府主办,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剑阁县教育局、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的“三减三健 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剑阁县2023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剑门关高级中学启动,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日为契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16次。二是健康支持性环境活动创建扎实开展,在全县精心打造2个“健康主题公园”、5条“健康步道”、1条“健康街道”。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报表和季度报表及时率100%。

⑦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完成省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点调查任务,调查6个村240户居民,完成问卷、绘图、数据录入等相关资料,10月顺利通过广元市卫健委检查。

(3)地方病防治

①克山病监测

2023年我县中央财政克山病监测项目共搜索扩张型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脏病、肥厚型心肌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6大类患者2373人,筛选出疑似克山病病例93例。67例患者进行了流行病学线索、病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十二导联心电图描记、心脏超声和X线胸片检查。经省疾控中心地病所专家会诊,2023年新发现4例慢型克山病(开封镇2例,新发病率0.67/万;龙源镇2例,新发病率0.82/万)。

2022年现存确诊克山病20例(潜在型克山病1例,慢型克山病19例),未发现急型、亚急型克山病病例。计划管理16人,实际管理20人,管理率125%;规范管理17人,规范管理率85%;计划治疗10人,实际治疗16人,治疗率160%,继续保持克山病消除状态。

②碘缺乏病监测

a.盐碘监测:在全县范围内先分层再随机抽样,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随机抽取王河镇、香沉镇、柳沟镇、下寺镇、龙源镇为监测点,每个乡镇抽取1所小学校(王河小学、香沉小学、柳沟小学、剑门关实验小学、龙源小学),每所小学抽取8-10岁非寄宿学生40人(不足40人可在邻近的学校补齐)。在所抽取的5个乡镇中每个乡镇抽取20名孕妇(人数不足可在邻近乡镇补齐);采集学生或孕妇家中食用盐样,检测盐碘含量。全县共采集孕妇盐样100份,学生盐样200份,共计300份。盐碘浓度在21-39㎎/㎏的合格碘盐293份,合格碘盐食用率97.66%,其中学生195份,合格碘盐食用率97.5%,孕妇98份,合格碘盐食用率98%,符合消除标准(>90%)。

b.尿碘监测:共采集尿样300份,其中学生尿样200份,孕妇尿样100份。儿童尿碘最低19.6ug/L,最高3519ug/L,中位数为178ug/L,儿童尿碘中位数达到适宜量。其中小于50ug/L的有14份,占7%;小于100ug/L的有33份,占16.5%;100-300ug/L有119份,占59.5%。大于300ug/L有34份,占17%。8-10岁儿童尿碘符合消除水平要求的中位数大于等于100ug/L,且尿碘水平低于50ug/L的比例不超过20%;孕妇尿碘最低32ug/L,最高795ug/L,中位数为15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达到适宜量。其中<150ug/L的有47份,占47%;150ug/L-250ug/L的有21份,占21%;250ug/L-500ug/L的有23份,占23%;≥500ug/L的有9份,占9%。

c.新生儿甲低筛查TSH结果:县妇幼保健院对全院2022度新生儿甲低筛查TSH结果进行了统计,未发现异常情况。

d.孕妇甲功和抗体检查结果: 县妇幼保健院对全院2022年度孕妇甲功和抗体检查结果进行了统计,有480人进行了甲功检查,甲功异常65人,经药物治疗后均正常。

(4)燃煤污染型地氟病监测。共调查2个乡镇6个病区村。共入户调查改炉改灶情况和健康行为情况200户,其中合格改良炉灶200户,合格改良炉灶率100%;合格炉灶正确使用200户,正确使用率100%;食用玉米200户,正确干燥200户,正确干燥率100%;食用辣椒200户,正确干燥200户,正确干燥率100%;应监测8-12岁儿童260人,实际监测260人,监测率100%,其中氟斑牙可疑56人、极轻17人、轻度1人,儿童氟斑牙患病率6.92%,未发现氟骨症病例。继续保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状态。

5.协调推进,卫生监测不断巩固

(1)城乡饮用水监测工作。全县城市水设置10个监测点,农村水设置120个监测点,覆盖原57个乡镇,每个监测乡镇设1—3个监测点,分别采集出厂水、末梢水全年共计477份,合格率84.49%,其中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水样269份,合格率87.36%,较2022年下降了0.34%,每月月采水及相关活动保障水样监测208份,合格率80.77%。按要求完成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示城区饮用水信息工作4次。

(2)公共场所监测工作。根据县卫健局“双随机”抽检计划及单位工作安排,2023年对全县大中型酒店、美容美发店、超市、温泉水、游泳池水等进行抽样监测,共监测33家、监测样品197份。其中公共场所监测22家、监测样品175份;温泉水监测2家、采集19份样品;采集游泳池水2家、3份。

(3)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2023年对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机构、3所学校、11家酒店进行监测17家,采集样品199份。

(4)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2023年对县直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进行抽样监测。共监测41家医疗机构的360份样品。其中空气、物表监测311份、医疗污水监测33份;对具备高压灭菌器的医疗机构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18份。

(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①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023年我县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15家,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2072例,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10家,已完成市级要求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上报120例的任务。

②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2023年上报2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其中1起为误食农药污染的野果所致,1起为误食有毒野生菌,发病人数均在10人以下,均无重症及死亡病例,发生场所以家庭型为主,发生时间为6-10月,引发事件因素为误食误用。

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2023年食品样品共采集100份,合格率90%。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50份,合格率80.00%,指标超标为10份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原因可能为清洗不彻底导致洗涤剂残留;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50份,合格率100%。

(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2023年完成剑门关高级中学校、武连中学、元山中学等12所学校的4443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并将分析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7)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采用多种形式、多途径,深入社区和农村基层开展普及营养科普知识、人群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等工作。达到常住人口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90%的工作目标。

(8)学生近视及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2023年我县选取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幼儿园2所开展监测。已完成1840名学生常见病的现场体检,1200名学生2400份问卷调查,5所学校的教学与生活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9)“双随机”抽检工作。根据县卫健局2023年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完成16家公共场所、9家供水单位、5所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监测任务,监测结果均及时上报。

6.有的放矢,职业病监测日益规范

一是重点职业病监测。重点职业病尘肺病随访人数427人,二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合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治理确定了18家符合方案要求的检测企业,共检测岗位129个,合格率67.44%,其中物理因素检测岗位85个,合格率88.24%,化学因素检测岗位6个,合格率100%。三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对全县的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督导指导,共发放督导意见书25份。全县放射人员培训2次,配合市疾控完成剑门关客运站两台行包检测仪的监测,并完成现场调查。四是农药中毒网报情况。全年共报告农药中毒事件55起。五是其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纵深推进,检验检测更趋完备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及新旧仪器规范操作培训。二是开展各类质量控制活动,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开展质量控制活动13次,国家疾控中心盐碘、尿氟考核盲样、省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验证、市疾控中心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均考核合格。三是完成样品接收、登记、受控标识和到报告产出全过程的管理。全年检测538份水样,食品监测105份,餐具消毒监测20份,医消样品381份,公卫样品42份,盐碘300份、尿碘300份,麻疹、风疹IgM抗体检测17份,复检疟疾血片140张,诺如病毒核酸12份,结核病抽痰片复核300张、交叉盲法复检100张,采集检测408份血样(肺吸虫抗体)、螃蟹205只,HIV抗体筛查血样12542份、复检样38份,梅毒检测1484份,丙肝抗体检测1474份,艾滋病人CD4检测435份,职业卫生266份样品,新冠病毒检测(两次保障任务)共6711份样品检测。分批次对全县47个艾滋病检测点和4个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现场检测工作进行了多次检查督导。完成实验室仪器检定维护。五是4月8—9日省评审组对我中心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及扩项评审,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8.谋划全局,其他业务全面开展

一是健康教育。利用世界卫生日,“3.24”结核病宣传、“4.25”计划免疫日、“4.26”疟疾宣传日、“5.15”碘缺乏病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日组织工作人员在县区多段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折页等。利用公众号平台转发科普知识80余次,二是广元市健康科普专家在剑阁县开展2023年学校秋冬季健康教育讲座。11月8日,广元市健康科普专家在剑门关高级中学、剑阁职中、龙江小学(幼儿园 )3所学校的小学(幼儿园 )2023年学校秋冬季健康教育讲座。三是业务培训。中心各业务科室针对重点工作有计划、有序组织各乡镇医疗机构对公卫人员和传染病防控等知识进行培训。共培训15次、1000余人次。其中2023年村(社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宣传骨干培训400余人,职业健康管理培训130余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培训100余人等。四是按照市、县要求,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性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0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82.75万元、下降10.93%,支出减少337.51万元、下降12.77%。主要变动原因是疫苗调拨收入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30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7.07万元,占48%;事业收入1198.25万元,占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30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64万元,占90.8%;项目支出211.68万元,占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07.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42万元、下降7.2%,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0.18万元、下降11.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下达新冠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无此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0.18万元,下降11.2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新冠疫情防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3万元,占5.75%;卫生健康支出995.48万元,占89.92%;住房保障支出47.96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0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7.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耗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3.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4.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全年预算为751.97万元,支出决算为751.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14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1.83万元,支出决算为31.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7.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65万元、津贴补贴45.02万元、绩效工资408.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2万元、住房公积金47.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8万元、生活补助1.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万元。

公用经费4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6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7.71万元、邮电费3.27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4.39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专用材料费0.04万元、劳务费4.29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56万元、福利费6.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2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的43.5%;较上年减少9.12万元,下降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从严控制和压缩费用,努力降低事业成本,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后,维修、保养、燃料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占7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23.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的37.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9.08万元,下降67.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疫情防控结束,车辆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检查、督导、监测采样、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标准,务实节俭。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约302人次,共计支出1.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来人交流学习督导0.14万元、学校卫生相关工作交流0.03万元、接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专家0.33万元、省疾控肺吸虫监测技术指导0.04万元、市疾控疾病监测与调查0.06万元、接待免疫规划接种率、传染病报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监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市级评分等共计0.8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特种车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县工作督导、检查、监测采样等。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艾滋病、结核病等2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疫苗调拨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4369-新冠疫情防控

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常态化防控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明确防控标准,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购买新冠核酸试剂、耗材、防护物资、消杀物资用于全县新冠疫情防控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83

20.83

20.83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83

20.83

20.8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新冠核酸试剂、耗材,防护物资等

12

批次

12

30

30


购买消杀物资

2

批次

2

10

10


时效指标

按新冠疫情发生情况

12

1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控制新冠疫情,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新冠核酸试剂、耗材,防护物资等

14

万元

14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到位;2023年新冠乙类乙管平稳过渡。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易明

财务负责人:刘春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4710-免疫规划

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疫苗冷链运转及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AFP)监测,各项监测指标达国家要求,0-14岁人口报告AFP发病率不低于2/10万,完成1例AFP病例监测;为实现全面消除麻疹目标,加强对麻疹、风疹的监测和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4小时内个案调查率和12小时内上传报告率达100%,调查卡调查表完整率达100%,报告率达100%。

完成麻疹/风疹、AFP、AEFI监测任务,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AFP报告发病率4.85/10万,疑似麻疹/风疹排除报告发病率2.68/10万;AEFI 24小时内个案调查率和48小时内上传报告率100%,调查卡调查表填写完整率100%,乡镇覆盖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全县接种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加强麻疹/风疹、AFP、AEFI等免疫规划相关监测,按时对全县接种单位配送免疫规划及非免疫规划疫苗,保障疫苗供应,保证疫苗质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95

37.95

37.9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95

37.95

37.9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AEFI监测

60

人数

44

10

10


AFP检测

2

人数

3

10

10


麻疹监测

12

人数

11

10

10


质量指标

AFP检测

0.2

0.485

10

10


AEFI监测

100

%

100

10

10


麻疹监测

0.2

0.268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麻疹、风疹的监测和管理

100

%

100

8

8


无接种服务质量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投诉事件,无预防接种安全事故发生

100

%

100

8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达到省级要求

定性


4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疾病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按预算成本

100

%

10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麻疹/风疹、AFP和AEFI监测任务,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良

财务负责人:刘春燕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4369-新冠疫情防控

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常态化防控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明确防控标准,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购买新冠核酸试剂、耗材、防护物资、消杀物资用于全县新冠疫情防控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83

20.83

20.83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83

20.83

20.8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新冠核酸试剂、耗材,防护物资等

12

批次

12

30

30


购买消杀物资

2

批次

2

10

10


时效指标

按新冠疫情发生情况

12

12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控制新冠疫情,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新冠核酸试剂、耗材,防护物资等

14

万元

14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到位;2023年新冠乙类乙管平稳过渡。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易明

财务负责人:刘春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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