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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和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负责全县林业和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总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固定资产总额2.7万元。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古柏保护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古柏生境调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组织专业队伍对7803株古柏逐一开展生存环境调查。通过采集每株古柏立地生长环境、长势、病虫害情况、土壤结构等因子,全面掌握古柏健康状况,并根据调查情况针对性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开展复壮救护工作,确保蜀道古柏健康生长。开展全县古树名木大普查,全面摸清家底。二是科学开展复壮救护。我局多次邀请了省林科院、川农大等院所高校专家会同县域本土专家对每一株问题古树逐一会诊,切实掌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影响古树生长的具体原因,认真梳理、科学研判,为科学施救奠定基础。根据专家会诊意见科学制定“一树一策”救治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投入资金280余万元,通过切实垒土、加固支撑、松土施肥、病虫防治、优化环境等措施科学救治。截至目前,完成濒危古柏复壮救护88株,日常养护118株,白蚁防治237株。全力推进古柏生态环境改善科研项目,完成白龙、拦马墙示范区20个样地通透性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古柏生存环境。三是强化古柏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古柏“六防”强化古柏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保护围栏共42米,修复垮塌树池123株,在蜀道翠云廊古柏沿线规划设置应急储水设备30处。积极推进古柏防雷击火灾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80万元,规划建设避雷塔12座,目前已完成塔底基座浇筑工程。
2.创新机制,多元聚力,开辟古柏保护新路径。一是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成立了“1+7+1”(即:1个古柏保护领导小组、7个工作组和1个古柏保护工作专班)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组织领导体系。统筹整合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省市专业团队、护林员、公益人士等各方力量,建立“一名党员干部+一名群众+一名专家+一名护林员+一名监督员”的“一树一专班”古柏管护体系,形成“1+9+52+832”网格化包保责任制,推动包保责任落实到位、一包到底,统筹推进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工作。二是多元发力筹集保护资金。积极开展古柏认养活动,与四川汉绅文化传媒工作合作,创建“翠云廊古柏”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翠云廊古柏”抖音号,建立古柏认养营运平台,采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古柏认养店铺营销等方式,多元募集社会资金参与古柏日常养护和复壮救护,让蜀道古柏在“私人订制”的保护环境中健康生长。2023年,我中心与川林集团签订了古柏认养协议。截至目前,累计古柏认养 株,募集社会资金150余万元。设立古柏保护专项基金。与四川省国土绿化基金会合作,设立了剑阁县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专项基金,首次注入基金5万元。三是保险兜底为古柏护航。创新建立古柏寿险机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签订四川古柏保险第一单,将7803株蜀道古柏纳入财产保险,为蜀道古柏延年益寿保驾护航。
3.科学规划,精细研判,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按照国、省林草局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20年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制定了《剑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2022年7月,国家林草局启动了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我县在原优化整合方案的基础上,将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纳入整合优化范畴,在省林草局的指导下先后经过3次调整,最终形成上报审批方案报国家林草局。
4.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全面提高保护意识。一是宣传引导强意识。县委县政府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最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组织筹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及村(社)通过各种形式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投入到古柏保护工作,掀起古柏保护最大热潮,全面提升了全民保护意识。二是社会热点强效应。整合省内外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渠道资源,高频次宣传报道关于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翠云廊)工作新闻,中央1、2、4、13台分别做了报道,180余家新闻媒体已做了相关报道。经济日报、川观新闻等国内主流媒体相继专题报道翠云廊古柏保护工作。全国生态环境日广元主场活动在剑阁举行,蜀道徒步游文化活动万人潮涌,对活化蜀道历史文化,讲述古柏好故事,传播古柏好声音,形成了传播磁力效应。三是广泛宣传强氛围。通过在乡镇赶场天现场开展宣传;利用乡镇、部门、大型商超等LED平台播放、网络媒体等进行宣传;通过村民会议、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做到了全域覆盖,妇孺皆知。全年印制《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10000份,《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10000份,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0000份,制作展板2张,悬挂和书写宣传标语800余幅,发送图文信息1.2万条,播放宣传视频10场次。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保护氛围。
5.项目资金争取成效明显。已申报总投资3.8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项目1个(剑门蜀道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国家林草局已将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纳入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支持;积极包装申报广元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利用项目”,年投资2850万元;省林草局2023年古柏保护专项资金280万元已到位;积极争取省财政建立古柏保护专项资金,将每年1000万元古柏日常养护费用定额补助到我县。同时,古柏认养活动动成效明显,保护基金运作有序。
6.宣传工作热点沸腾。截至目前,各级媒体刊播(发)相关稿件1000余条。人民日报6次头版报道剑阁古柏保护经验做法;先后来剑拍摄《穿行翠云廊》《天下雄关》《翠云廊》等纪录片,目前纪录片《穿行翠云廊》已播出,反响良好。
7.保护体系创新发展。创新建立了“1+7+1”古柏保护组织领导体系,“五个一”(一名党员干部+一名群众+一名专家+一名护林员+一名监督员)“一树一专班”管护责任体系,实现了古柏保护全县大会战、全民总动员。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为财政一级预算副科级单位,总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4.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3.05万元,下降51.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项目减少,部门开支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9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9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4.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3.05万元,下降51.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项目减少,部门开支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3.05万元,下降51.77%。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项目减少,部门开支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1万元,占8.12%;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占4.07%;农林水支出322.15万元,占81.72%;住房保障支出24.01万元,占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94.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4.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2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67万元、津贴补贴5.44万元、奖金88.5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73.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1万元、住房公积金24.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0万元。
公用经费28.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8万元、印刷费1.50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工会经费7.4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相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支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自然保护区、广安对口帮扶项目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自然保护区、广安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24428-自然保护区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我县境内群牌38个,名木立牌40个,单株挂牌2400个,安装防火标识标牌60余个。 |
按质按量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我县境内群牌38个,名木立牌40个,单株挂牌2400个,安装防火标识标牌60余个。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97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97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单株挂牌 |
= |
2400 |
个(套) |
|
10 |
10 |
|
|||
防火标识标牌 |
= |
60 |
个(套) |
|
10 |
10 |
|
|||||
立名木牌 |
= |
40 |
个(套) |
|
10 |
10 |
|
|||||
群牌 |
= |
38 |
个(套)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到期完成率 |
≥ |
95 |
%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意度95% |
≥ |
10 |
% |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保护标准化建设 |
定性 |
好 |
株 |
|
15 |
1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 |
39 |
万元 |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质按量完成。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未发现问题 |
|||||||||||
项目负责人:唐天勇 |
财务负责人:唐天勇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032721-广安对口帮扶项目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采取支撑树干,树体输液,打孔施肥,根系复壮等方式,对蜀道白龙镇段濒危古柏树进行抢救复壮 |
按质按量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白龙20株濒危衰弱古柏采取支撑树干,树体输液,打孔施肥,根系复壮等方式救护。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5.00 |
52.00 |
52.00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5.00 |
52.00 |
5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濒危古柏复壮救护 |
= |
20 |
株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到期完成率 |
= |
100 |
%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延缓古柏生长年限 |
≥ |
15 |
年 |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2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质按量完成。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未发现问题 |
|||||||||
项目负责人:唐天勇 |
财务负责人:唐天勇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380844-自然保护区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古柏本底调查及编制保护管理 |
按质按量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蜀道7803株古柏进行本底调查,并编制报告。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8.00 |
92.45 |
88.25 |
95.46%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8.00 |
92.45 |
88.25 |
95.46%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火宣传牌 |
= |
40 |
个 |
|
10 |
10 |
|
|
古柏复壮调查规划 |
≥ |
1 |
项 |
|
5 |
5 |
|
|||
古柏保护牌 |
= |
2000 |
个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到期完成率 |
≥ |
95 |
%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古柏生长环境 |
定性 |
好 |
|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好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 |
124 |
万元 |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质按量完成。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未发现问题 |
|||||||||
项目负责人:唐天勇 |
财务负责人:唐天勇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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