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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急诊急救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甲等综合医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廉洁细胞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数字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广元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医院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始终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践行医者初心,为群众健康使命护航”为主旋律。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让党员分布在不同的科室,从思想上带动职工起到引领作用,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2)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打造提升工作,持续围绕“党建+业务”,以推动党建与业务同步。派一名党员到县党务干部专题研讨班培训学习。(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到景区、学校、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到康复院为孤寡、残疾老人免费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到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六一”国际儿童节开展关心关爱儿童系列活动;成立“红色医疗队”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行动不便的失能老人进行“健康敲门行动”,用温暖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居民家门口。开展全民禁毒宣教活动等。开展庆祝建党102周年活动。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最佳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参加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爱心天使志愿服务队、景区巡诊医疗服务、场镇开展“敬老爱老传美德”志愿服务,党员干部率先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3.人事工作:积极响应、严格贯彻落实县卫健局剑卫发〔2023〕127号关于《剑阁县卫健系统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指导意见》通知的文件精神,对财务、信息、人事和后勤岗位进行轮岗交流工作。
4.基本医疗工作:(1)坚持推行优质服务基层行:继续对院容院貌进行亮化改造,改善就医环境。每月组织全院职工对花园、房前屋后、病房等公共场所彻底大扫除。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规范,严格每月医疗质量考核,归档病案。加强医患沟通,更好地为老百姓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年未发生医疗差错与纠纷。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医务科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急诊急救演练2次,临床医护人员进行“三基、三严”理论考试3次,“三基”操作考核1次。县中医院、疾控中心8名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老师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帮扶,到广安、浙江学习6人,为医院的业务素质提升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协作平台。派出各类短期学习2人,2人取得本科学历,2人取得执业医师证,1人取得护士执业证,1人取得技士证,100%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全年急诊急救100余人次,其中120急救70多次,出诊迅速,精准救治,转运及时,得到120平台及广大患者一致好评。
(2)业务收入情况:全年业务总收入968.9万元,其中:门诊收入312.4万元,同去年减少2.2%,门诊人次34818人次,住院收入656.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1.4%,收治住院3527人次,同比去年增长54.8%;药占比控制在35%以内;病床使用率100% 。
(3)护理方面: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培训,并组织理论考试。每月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坚持查对制度、床头交接班制度及晨间护理,加强危重病人的护理,急诊护士为急诊病人提供了全程服务:包括护送病人去照片、B超心电检查、指导病人办理入院手续,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护士文明用语。对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达96% 。
(4)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院内感控巡查整改制度,成立院感防控专职督查组,对全院医务人员分层次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全面提升院感防控处置能力。感控实行院长每周研判1次,分管院长每周研判3次,感控督查员每天督查。每月监测住院病人医院感染发生情况,每半年采取回顾性监测方法,对出院病人进行漏报率调查。每半年对重点科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消毒剂、灭菌剂、消毒灭菌物品等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每季度调查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定期督查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及消毒处理情况,以发热诊室为中心,以预检分诊、导诊为屏障,规范人员和车辆进院的流程,降低来院病人、家属以及医务人员感染的风险。负责张王、汉阳、辖区村卫生室及诊所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
(5)药事管理方面:规范执行国家药品零差率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比例配备基药和省补药品,完善药品日常管理和采购配送及监督检查机制,卫生室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配送,统一实行网上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加强对临床抗生素使用率的日常监管。积极宣传国家药品零差率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剂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精麻药品的管理。
(6)实施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我院按照DRG付费要求,努力控制好医保基金的使用,大力宣传医保政策。到目前,新增办理“两病”人员72人,为慢病人员办理特殊门诊,对市外异地200余人医保费用结算;院内2.8万余人次结算医保费用约400万余元。完成医保基金内控工作,加强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内部管理、异常数据筛查、违规处理等,对其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7)中医工作:持续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联村帮扶行动,派3名中医师帮扶11个村卫生室,指导村医运用中医理论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国医大师一行来院指导中医业务,省中医研究院一行来院调研中医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国家健康报总经理一行对我院中医工作及慢病一体化门诊给予了高度肯定。
(8)景区医疗保障服务:我院承担剑门关--翠云廊旅游景区医疗保障服务,以旅游景区游客人身健康安全利益为出发点,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旅游景区医务室,配备医护人员、常用药物和医疗急救设施设备,为剑门关--翠云廊旅游业发展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期间接受上级指令性医疗保障服务11次,出动人员101人次。助推剑阁旅游“二次腾飞”。
(9)其他工作:一是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16排旧CT设备调配给我院保管使用,与剑阁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会诊协作机制。二是对二门诊房屋安全隐患维修维护加固;三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四是业务楼安装了直饮机;五是创建了慢性病一体化门诊。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着力改造升级数字化接种门诊,让广大居民享受更便捷、温馨的预防接种服务。创新设立慢性病一体化门诊,促进医防协同、攻防融合政策落地见效。组建特色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率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行当量法绩效考核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总成绩居全县第1名。
(1)2023年我辖区常住居民数为16036人,我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5872份,建档率98.9%。
(2)全年举办健康教育宣传栏6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累计12期,爱教育居民计650人次。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健康讲座等共12次,参加居民累计1160人次。
(3)免疫规划常规接种情况:全年0-6岁儿童建卡建证614人,建证率100 %。常规免疫一类疫苗接种累计1531人次,接种率为90.6%,二类疫苗接种3156人次。从而形成了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有力保障了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4)建立和健全镇、村级疫情报告网,全年全镇无报告传染病及农药中毒事件发生。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了新冠肺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控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院艾滋病检测点运行,全年共筛查5979例,初筛阳性2例。加强了结核病筛查与督导访视,全年共追踪疑似病例3人次,管理结核病人7人。
(5)全年累计进行高血压筛查1720人次,新增纳入健康管理高血压102人。目前在管理高血压患者1454人,2023年开展定期健康随访与健康指导服务8286人次。
(6)全年累计进行糖尿病筛查1380人次,新发现糖尿病64人。目前在管理糖尿病患者377人,定期进行健康随访及健康指导服务430人次。
(7)目前在管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共82人。全年严重精神障碍随访达351人次;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规范访视率91.6%、规范服药率90.0%,使我镇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得到了综合的康复治疗。
(8)孕产妇及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保健服务质量2023年常住产妇数55人,活产55人,产前检查55人,产前检查率100%、住院分娩率为100%; 产妇系统管理54人,系统管理率98.2%。规范儿童系统管理,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镇共有7岁以下儿童数623人,0至6岁系统保健管理587人,保健管理率94.2%。
(9)老年人健康管理及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2023年我镇65岁以上建档常住老年人为3280人,老年人健康体检2205人,体检率67.2%。年内接受中医药管理管理老年人2513人次,儿童235人次。
(10)全年完成家庭医生新签或续签约12818人,总签约率达79.9%。重点人群签约率达96.5%,低收入人口签约率100%。全年组织完成残疾人增值签约服务282人次。
(11)成立了我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一体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2)按时完成了全镇离岗新增村医养老生活补助申报3人,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纳补助21人。
6.安全维稳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节假日医疗急救保障实施方案,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现场演练灭火器的操作。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是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47.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1.46万元,增长16%。主要变动原因是门诊及住院人次增加,医疗收入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74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59万元,占42%;事业收入1013.68万元,占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74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66万元,占88.9%;项目支出193.61万元,占1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3.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7万元,增长2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7万元,增长2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3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644.98万元,占87.9%;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33.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3.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全年预算为50.6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全年预算为426.05万元,支出决算为426.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10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全年预算为5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37.9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8.35万元、津贴补贴18.93万元、绩效工资148.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8万元、住房公积金37.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
公用经费3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0.1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专用材料费1.4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福利费4.7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我院业务工作督导、指导的餐费、住宿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卫服务、村卫生室补助、医疗机构业务运行(运转)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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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4162-基本公卫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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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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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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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
已完成既定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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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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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6.46 |
109.06 |
109.0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46 |
109.06 |
109.06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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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卫服务人数 |
= |
10264 |
人数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覆盖率 |
≥ |
95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人口覆盖率 |
≥ |
90 |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89 |
元/年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