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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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简称县中医药局)。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2.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学习与实践融合,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一是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烦心事”,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一号管三天”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2023年各医疗机构互认检查检验结果4991人次,群众节省医疗费72.89万元。二是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成立卫健系统行业党委,有序推进4家医疗单位2023年党建示范点打造提升项目。全县卫健系统常态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800余场次,服务群众15万余人次。三是廉政建设严实推进。持续加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办问题206条,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2.7万元。全县439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不当得利70.09万元。

2.改革与发展并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巩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建设成果,促进分级诊疗落到实处。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创等提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稳步推进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基层医院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县人民医院建成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依托绵阳市中心医院“组团式”帮扶构建胸痛中心“全县模式”、打造“心电一张网”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武连镇中心卫生院康复科、开封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创建基层临床特色科室通过市级评审。建成开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均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8家中心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扎实开展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推进白龙、开封、元山、鹤龄等4个中心卫生院旗舰中医馆建设。

3.治疗与预防同行,健康网底不断筑牢。大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两癌”筛查超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市级复评,县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二级助产机构、爱婴医院及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创成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市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我县在全市妇幼健康项目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复审,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创新建成慢病一体化门诊并在全县推广示范,在乡镇卫生院设立慢病管理工作室,实行慢病患者“三色”分类管理,畅通慢性病高危患者及并发症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切实做好爱卫工作,落实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国卫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剑门关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张王镇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镇评审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健康县。

4.监管与服务配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加强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县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院实现电子健康卡扫码就医、一卡通用,让群众就医更便捷并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加强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辖区内医疗机构接入率达80%。持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多元化监管体系,全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4件,罚没收入25.11万元。我县报送的“上下级执法人员合力出击 打击无资质开展产前诊断”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广元市全面推广运用全省法治建设“1+8”示范试点成果典型案例集》。持续推行政务便民服务“一张网、一扇门、一指南”“三个一”目标,100%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409件。

5.普惠与精准结合,扶贫帮困不断做实。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成60个普惠性托位建设的市定民生实事任务。在全县范围内摸排出6家有意愿自主办托的民办幼儿园,新增托位330个。加大计生家庭关爱力度,2023年完成23572人2083.31万元的“两奖两扶”资金拨付。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已脱贫人口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积极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和健康敲门行动,为125名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入户免费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37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36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剑阁县人民医院

3.剑阁县中医医院

4.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

5.剑阁县妇幼保健院

6.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

8.剑阁县柳沟镇中心卫生院

9.剑阁县武连镇中心卫生院

10.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11.剑阁县元山镇中心卫生院

12.剑阁县公兴镇中心卫生院

13.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

14.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

15.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16.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

17.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

18.剑阁县姚家镇卫生院

19.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

20.剑阁县义兴镇卫生院

21.剑阁县盐店镇卫生院

22.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

23.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

24.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

25.剑阁县王河镇卫生院

26.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

27.剑阁县涂山镇卫生院

28.剑阁县金仙镇卫生院

29.剑阁县金仙镇长岭卫生院

30.剑阁县香沉镇卫生院

31.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

32.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

33.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

34.剑阁县樵店乡卫生院

35.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

36.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

37.剑阁县汉阳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22.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08.81万元,下降15.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结束,财政专项投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72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2.7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72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08万元,占31.48%;项目支出2550.63万元,占68.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22.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8.81万元,下降15.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结束,财政专项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8.81万元,下降15.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结束,财政专项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2.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2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3581.39万元,占96.2%;占0%;城乡社区支出0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722.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22.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5.03万元,支出决算为95.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983.24万元,支出决算为983.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1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087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全年预算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9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6.3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2.19万元、津贴补贴162.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万元、住房公积金4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23万元。

公用经费9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4.98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工会经费7.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40.21万元、生活补助3.5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4万元,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5.3万元,增下降107.28%。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公车使用频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占39.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1.55万元,下降34.06%。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次。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执法及卫生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3.75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工作检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223人次,共计支出1.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卫生服务调查、上级工作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48.43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公车使用频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卫生应急及卫生执法监督。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卫服务、村卫生室补助、卫生执法等3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4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和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50068-卫生执法

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卫生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完成年度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月专项检查

5


30

3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达到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满意度率

85

%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5308-村卫生室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实施

完成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32.30

192.15

192.1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32.30

192.15

192.1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人口数

42.4

万人


15

15


村卫生室个数

549


15

15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1

万元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2500

元/村年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5266-计划生育家庭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提供帮助,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完成既定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76

3.76

3.7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76

3.76

3.7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计划生育并发症人数

57


20

20


手术并发症(二级)人数

1


20

20


时效指标

发放时间

12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补助标准

312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达标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手术并发症(二级)标准

5880

元/人年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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