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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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指导。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9.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10.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1.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12.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

14.统筹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5.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16.负责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17.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8.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9.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20.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21.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22.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23.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24.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25.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26.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2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8.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29.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承担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制度。

30.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3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高位推动、久久为功,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特别是到我县翠云廊视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多措并举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对标对表、聚力提升,积极争取政策抢抓发展机遇。通过进一步学习,抓住翠云廊古柏保护与利用及蜀道文化传承等工作的各项利好政策叠加时机,积极向省厅、市局汇报衔接,争取债券资金和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全县生态环保资金。积极争取生态环保方面的债券资金,督促各相关部门提早谋划生态环保方面的项目储备,围绕翠云廊古柏保护与利用及蜀道文化传承等,全面做好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谋划、论证、储备和争取工作,建立项目库。通过专项债券做好梳理和申报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贯彻落实“增收解困八条措施”,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围绕2023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从收入征管、基金收入(增减挂钩)、资金争取、国企做大、银行融资、总部经济、招商引资、盘活存量着手,联合发改、税务、资源、水利、文旅、国资、教育、执法等部门,深挖潜力,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入库。1-11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610万元,同比增长13.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87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83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8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8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57384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3062.79万元。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8905万元,同比增长6.83%。

3.积极响应“拼经济、搞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累计投入资金20095.82万元万元,全力推进剑门、普安、金剑、开封等园区建设。预算3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全力保障招商引资,力争总部经济企业落地剑阁;稳住市场主体,全力保障生产。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兑现各类涉企财政扶持资金,大力帮助企业渡过疫情寒冬,对进规企业、税收企业发放补助共计60万元;深化金融互动,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行业倾斜,持续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最强有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缓解企业阶段性资金紧张问题;把促进消费作为当务之急,加快推动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向市场发放消费券375万元。

4.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真正惠民利民。1-11月,民生支出预算296049.76万元,占调整预算总数的70.81%;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1283万元,确保了农村45149人、城市4083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安排资金167.14万元,保障孤儿4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3人生活所需;安排特困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596万元,保障全县2220名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安排医疗保障金2774万元,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落实稳经济增长一揽子措施,筹集稳岗就业专项资金4283万元,为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投入77151.96万元,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5.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帮扶实干

发扬说干就干、干就干成、越干越好精神,按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文件要求,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厅和帮扶单位对接汇报,争取省财政厅到位托底性财力补助3030万元、专项和一般债券资金8.88亿元,小麦产业集群3年2000万元;二是携手共兴上四川黄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川联体育产业商会、四川云南商会与我县结对帮扶;三是项目上剑阁县老鹰嘴水省正在开展项目评审、省级产业强镇特色农业项目已获批准,要素上金剑工业园865亩土地报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已审核通过,物资帮扶上四川省川联体育产业商会向剑门关中学捐赠一批课桌椅、中石化勘探分公司通过832扶贫平台采购我县扶贫产品25万元。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赋能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34069万元,严格落实好乡村振兴投入政策,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594.38万元。二是修订完善《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剑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涉农资金管理。三是派驻两支工作队共5人全脱产开展帮扶,机关帮扶干部累计下乡开展帮扶工作480人次,配合帮扶乡镇顺利完成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四是积极做好与杭州上城区对接工作,东西部协作到位资金4900万元,广安对口帮扶资金到位2800万元,严格把关东西部协作(省内帮扶)资金拨付审批。1-11月,东西部协作资金拨付3672.4866万元,广安对口帮扶资金拨付893.36万元。

7.用活用好货币政策,引领金融示范创新

一是深化金融精准扶贫,成功争取浙江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万元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做好产业帮扶工作。二是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截止10月末新增创业担保贷款352笔金额9122万元。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5%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分类差异化保费补贴以及担保降费补助。四是持续开展雄关金融大讲堂推动金融工作创新发展。雄关金融大讲堂以“周三夜学”为载体,广元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项京担任主讲,授课21次,推动我县做好金融创新发展、监管服务、项目融资和风险防范等工作。五是做好全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通过构建“3+N”便民服务体系,助力实现“打造秦巴山区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样板”总体目标。六是规范保险业发展,督促保费收入。截止10月末,全县实现保费收入61266.16万元。七是持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持续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现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八是阶段性开展了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涉企违规问题摸牌,建立健全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推动收费主题自查自纠、主动规范。九是阶段性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工作,规范了整治,进一步进化了环境。十是融资难融资贵攻坚克难小分队采取现场走访和电话回访的方式共与96家企业取得联系。成功为9家企业解决融资3340万元,为一家企业解决续贷200万元。

8.加强动态监控调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安排预算资金1005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县属国有企业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贷款,涉及债务12笔;二是主动对接省财政厅,在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和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水文基础设施、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方面,积极进行项目包装,对接上级部门,恳请在万亿国债转移支付分配上予以倾斜。三是压实化债主体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精准分解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到各债务单位,按照“千斤重担人人挑”、“谁举债,谁偿还,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人身上有指标,调动所有债务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四是全力以赴抓增收,确保化债资金不留缺口。千方百计做好省、市财政工作汇报,全力力争新增财力和资金调度支持,同时全力抓好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工作,切实增加财力化解隐性债务;五是加强隐性债务化解动态监控和日常调度工作。面对今年异常艰巨的化债任务,倒排时间,细化目标,加强指导,严格督办,把今年化债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

9.规范服务政府采购,全面优化项目评审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服务。累计备案205起,预算2.72亿,中标(成交)1.80亿,其中货物类采购137起,中标(成交)金额:0.84亿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53个,中标(成交)金额:0.79亿元,工程类采购13起,成交金额:0.17亿元。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计受理投诉19起,已全部处理完成;整改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共计32个,已整改完成32个,目前所有问题均已逐项整改销号。三是优化项目评审工作。累计完成县重点工程、教育、医疗、水利、交通、农业、城乡建设、文旅、地质灾害治理等326个项目评审,总计送审金额送审总金额 28.7亿元,审定金额24.6亿元,审减金额4.1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守关作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夜学”、会前学习等方式,强化干部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各项重要论述等,不断夯实干部思想。全年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周三夜学”11次。二是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红色星期六”、“五一志愿服务”“双节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活动,组织党员深入交通路口、剑门关景区、佳源广场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完善党员日常管理,规范、足额地完成了党费收缴工作。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培训基本情况,严格把好审核关,对拟吸收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严格考察,有效地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全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吸收预备党员7名,预备党员转正6名。四是强化干部日常廉政教育。严把节点,关注重点,全覆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警示教育。坚持教育激励和严格约束相结合,创新性开展“弘扬清廉文化建设廉洁机关”征文评比活动,专题开展酒驾、醉驾和造谣传谣等专项整治,定期讲好廉政党课,增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做实廉政教育“后半篇文章”,努力创建廉洁模范机关。

11.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

一是领导分片挂联强化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行政区划片区各自认领挂联乡镇,紧紧围绕乡镇财政所日常财政财务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往来款清理清收、直达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以及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等基层财政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指导,全年累计开展调研8次。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提升。全县范围内抽调12名业务熟练地财务人员,组建成立3个检查组,对全县29个乡镇进行全覆盖业务检查,及时发现在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前瞻性建议和对策,帮助乡镇财政谋划发展思路,破解工作难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进一步促进乡镇财政能力提升。三是举办业务培训强化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学习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按照职能职责,广泛征求乡镇财政干部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财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无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00.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1.23万元,增长44.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70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0.6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70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96万元,占58.86%;项目支出699.7万元,占41.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00.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1.23万元,增长46.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1.23万元,增长46.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04万元,占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2万元,占4.38%;卫生健康支出36.46万元,占2.14%;农林水支出77.26万元,占4.55%;金融支出7.6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55.78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00.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0.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1.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全年预算为287.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7.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2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5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4.52万元,支出决算为74.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7.26万元,支出决算为77.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5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0.42万元、津贴补贴118.03万元、奖金235.33万元、绩效工资6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万元、住房公积金55.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万元、生活补助4.71万元。

公用经费10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36万元、劳务费17.51万元、工会经费5.72万元、福利费11.91万元、其他交通费3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9.24万元,减少32.0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9.24万元,下降67.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436人次,共计支出4.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其他县区部门之间交流学习等活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4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0.05万元,下降22.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室升级改造以及档案室安装空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审计工作经费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财政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审计工作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财政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2分;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审计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四、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编制规定,剑阁县财政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金融工作局、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分别简称县金融局、县国资局。

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不含国资)为: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乡镇财政管理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投资管理股、绩效法规股、国库股、金融股。

(二)机构职能。

1.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指导。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9.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10.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1.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12.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

14.统筹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5.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16.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17.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8.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9.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20.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21.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22.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23.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24.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25.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26.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2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8.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29.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承担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制度。

30.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3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财政局总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参公编制21名(剑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监察局),事业编制19名(剑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行政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公人员18人,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遗属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收入1700.66元,其中:上年结转0.00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0.66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00.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04万元,占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2万元,占4.38%;卫生健康支出36.46万元,占2.14%;农林水支出77.26万元,占4.55%;金融支出7.6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55.78万元,占3.2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行职能

(1)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落实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十条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资金安全负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检查、“三公”经费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资产清查。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作风纪律整顿成果,一体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和财政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持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大产业、重点项目、重要平台投入,整合统筹工业产业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持续发展金剑工业园区、大蜀道旅游目的地、省重点项目、托底性帮扶支持项目等。持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在加大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的同时,足额落实乡村振兴投入。

(3)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把落实好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围绕“工业富县、文旅兴县、农业强县”三大工作路径,突出财源培植,加大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促发展支持力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障民生、工资、运转等刚性支出,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达到65%以上。围绕“保安全、守底线”,加大应急抢险、防灾减灾、风险防控等资金保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2.预算管理。

从时间要求、质量、规模等方面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职能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43620.00元,占预算的0.26%。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剑财政〔2018〕87号《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先审批、后支付”流程,资金支付前需完整提供报销所需发票、单据并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审核。

4.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派专人落实管理,并在年底进行资产清查。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

5.采购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2023年执行采购货物支出3个,项目总金额9.61万元,支付金额为9.61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10.0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15.0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5.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严格落实项目前期评估论证、申报程序。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并及时完成项目入库等工作。

2.项目执行。

按照项目内容列支资金,确保资金支付达到绩效目标要求,2023年预算执行率为95.85%。

3.目标实现。

本单位共29个项目,27个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2个项目资金支付未完成绩效目标,其中:中介机构协作评审费剩余73.65万元未支付,档案室改造工作经费剩余2.06万元未支付。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局2023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个,共9.61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下一步奖严格按照《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目标,把控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将今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32分。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管理业务认知不够深入,认为此项工作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度较低,绩效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2.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业务部门之间配合度,切实提升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在编制预算时,应结合上年实际开支和标准定额,合理编制当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科学、合理的测算部门收支,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剑阁县财政局本级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700.66

1700.66

0.00

年度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重要要求的工作总思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当前与长远、平衡存量与增量,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坚持深化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运行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二)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持之以恒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将政府机关“过紧日子”作为基本方针长期坚持下去,把勤俭办事一切事业内化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学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收入专项清理行动。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压紧部门特定事项的运转经费。逗硬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一本预算管全年”,不得随意追加、变动、调整预算。精简一切公务活动,加强统筹整合,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广告印刷及宣传费、培训及会议费。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无实质内容的活动、低效无效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

(三)强化资源统筹依法理财。

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创新收入征管机制,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依法履行部门征收职能职责,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精准研判财政政策,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提高可用财力。突出抓好闲置资产盘活、矿产资源转化,实现资产资源变现。强化结转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所有部门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对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列支。优先安排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不足部分通过财政当年预算安排。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依法依规编制相关支出预算。持续深化“三项清理”,加强收回资金统筹使用管理。

(六)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落实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十条规定》,真正将财经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决不让财经纪律成为“稻草人”。持续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检查、“三公”经费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资产清查。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临聘人员以及购买服务专项整治。提高财会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实效,抓实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重大项目审核,一律不得无预算上项目,不得超概算建设项目,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质增效。

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能力。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支出标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规范理顺乡镇财政体制机制,强化乡镇财政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三保”、库款运行、财金互动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深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逗硬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问责,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行机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效能,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的决策效率和科学性,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继续用好财政直达机制,增强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做好“阳光审批”平台“一卡通”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四)持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大产业、重点项目、重要平台投入,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着力做好金剑工业园、大蜀道旅游目的地、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财政要素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力赋能。全面落实新的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功能,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完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体系,持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在加大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的同时,足额落实乡村振兴投入。

(一)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把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围绕“工业富县、文旅兴县、农业强县”三大工作路径,突出财源培植,加大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促发展支持力度。围绕“三保一优一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障民生、工资、运转等刚性支出,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达到65%以上。围绕“保安全、守底线”,加大应急抢险、防灾减灾、风险防控等资金保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评审

240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6150

万元

3

债券资金拨付

100000

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01900

万元

3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10

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6988

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600

万元

3

化解隐性债务

40000

万元

3

会计业务培训

10

3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4

3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网络安全畅通

242

3

申报债券资金

100000

万元

3

质量指标

财政收入完成率

100

%

3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完成率

95

%

3

合计人员业务培训率

98

%

3

评审项目审减率

7.3

%

3

确保财政网络安全运行

定性


3

债务消化完成率

98

%

3

支出保障率

100

%

3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节约财政资金

定性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定性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预算单位满意度

95

%

10

附件2

2023年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审计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确保全县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障项目按时完成,对全县242个单位项目资金拨付进行检查、考核、审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根据财政局职能职责,需对全县项目资金支付起到监督、督促作用,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对全县242个单位项目资金进行检查、考核、审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本项目预算资金10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该项工作主要在于到各个项目现场进行核查、检验,故资金分配为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涉及三个一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为检查次数≥10次,质量指标为检查率≥95%;,效益指标为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要使资金使用效率达到好的效果;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该资金用于检查、审计过程中的资料打印以及差旅费报销,职工在检查完成后报销差旅费、打印费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事情发生的真实性,财务部门审核报销票据的完整性,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进行支付。基本做到专款专用

(三)评价选点。

本项目评价选点为剑阁县财政局。

(四)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

由我局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及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确保内容合理,程序合规。

2.项目管理。

该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主管部门定期进行督查,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财务部门配合,每月进行绩效监控,确保项目正常推进,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3.项目实施。

该项目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流程进行,资金拨付前经业务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进行支付。

4.项目结果。

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拨付率100%,达到绩效预期目标。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不涉及

2.民生保障。

不涉及

3.基础设施。

不涉及

4.行政运转。

该项目用途合规、程序合规,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资金检查次数达10次以上,有效推进了全县各部门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不涉及

四、评价结论

此项目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覆盖项目较少,对各单位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六、改进建议

增加检查项目,尤其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拨付与监管,确保各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正常,达到预期设定目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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