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属财政预算一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单位现有22个教学班,80位教职工.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学年度,我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课题研究,努力构筑教育发展新平台,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层次。一年来,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总编制7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77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80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5.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少115.45万元,增加8.4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47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5.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47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65万元,占87.52%;项目支出184.11万元,占12.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75.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5.45万元,增加8.4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45万元,增加8.4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1239.71万元,占84.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1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52.45万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78.68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75.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75.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0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1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全年预算为10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52.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全年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78.68万元,支出决算为78.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57万元、津贴补贴11.30万元、奖金182.49万元、绩效工资228.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1万元、住房公积金78.68万元、生活补助57.25万元。
公用经费12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98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6.5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培训费5.9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工会经费7.80万元、福利费16.2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0人次,共计支出0.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0.3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属于财政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无公务用车辆。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幼儿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学前教育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小学教育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458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发展,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
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有效改善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文件精神,每月根据营养办票据核定数额及时打款原材料商家,按月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8.16 |
73.67 |
73.67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16 |
73.67 |
73.6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学生覆盖率 |
= |
100 |
% |
|
10 |
|
|
|
质量指标 |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 |
= |
100 |
% |
|
3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5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资金使用规范,支付及时,学生体质明显提升,社会评价优良,自评总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5443-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生生活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维修学生宿舍,提高学生居住安全及居住环境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施工,根据进度支付款项,及时组织各项验收后并投入使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4.29 |
32.59 |
32.59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94.29 |
32.59 |
32.5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学校所数 |
= |
1 |
所 |
|
10 |
|
|
||
质量指标 |
校舍改造工程合格率 |
= |
100 |
% |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办学条件及生活调整 |
定性 |
改善 |
座(处) |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校满意度 |
≥ |
96 |
% |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 |
722892 |
元 |
|
2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得分100分,严格按照文件使用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5572-农村义务教育综合奖补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多媒体教学设备购置经费支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办好群众家门的优质教育 |
按质按量完成多媒体购置,有效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购买设备,按合同支付款项,严把质量关,及时投入使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普及义务教育学校所数 |
= |
1 |
所 |
|
10 |
|
|
||
质量指标 |
购置设备合格率 |
= |
100 |
% |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 |
2022 |
年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使更多的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
定性 |
改善 |
|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师生满意度 |
≥ |
96 |
% |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
2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资金使用规范,及时按合同支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045-免作业本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障义务教育 |
保障了学生作业本免费、足额发放,减轻群众负担。群众满意度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公开招标,与商家产签订购买合同;2023年开学春秋两季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事后及时专款支付学校订购作业副本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1 |
3.83 |
3.83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1 |
3.83 |
3.8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学生覆盖率 |
= |
100 |
% |
|
20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
3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顺利实施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95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严格按照文件资金使用要求执行,免费给在校学生发放作业副本,及时支付采购商家订购费用,办学行为赢得社会赞誉。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788-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
通过一卡通资助平台及时足额打卡到家庭贫困寄宿生社会保障卡。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群众满意度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政府有关平台采集信息摸排,经过班级初评、村镇核定、学校公示七天无异议,最后学校三人组通过阳光资助平台录入信息并打卡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6.25 |
26.25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6.25 |
26.2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贫困学生覆盖率 |
= |
100 |
% |
|
10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学生满意度 |
≥ |
96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资助对象准确,打卡发放及时足额,没有住宿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905-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减轻非寄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保障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
通过一卡通资助平台及时足额打卡到家庭贫困非寄宿生社会保障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政府有关平台采集信息摸排,经过班级初评、村镇核定、学校公示七天无异议,最后学校三人组通过阳光资助平台录入信息并打卡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45 |
2.45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45 |
2.4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
≥ |
70 |
人 |
|
10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
1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 |
100 |
% |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使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学生满意度 |
≥ |
96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资助对象准确,打卡发放及时足额,没有住宿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0767-幼儿资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学前免保教费资助政策 |
通过一卡通资助平台及时足额打卡到家庭贫困幼儿社会保障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政府有关平台采集信息摸排,经过班主任认定、村上核定纸表并盖章、学校公示七天无异议,最后学校三人组通过阳光资助平台录入信息并打卡发放到幼儿社会保障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90 |
11.90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90 |
11.9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困难家庭子女人数 |
≥ |
228 |
人 |
|
20 |
|
|
||
质量指标 |
家庭困难学生受资助比例 |
= |
100 |
% |
|
10 |
|
|
|||
困难家庭子女资助覆盖率 |
= |
100 |
%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
≥ |
114 |
户 |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资助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资助幼儿对象准确,打卡发放及时足额,没有幼儿因家庭贫困而不能及时入园。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657775-特岗教师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 |
按月、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缴纳。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每月根据财政局教科文要求,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88 |
8.88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88 |
8.8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按月、足额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发放及社会保障缴费缴纳,深受其好评。 |
|||||||||
存在问题 |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何勇军 |
财务负责人:范永红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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