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力强化政治监督,全力护航中心大局。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县纪委常委会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研究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意见。建立监督台账,明确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日常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跟进督导职能部门精准有效落实责任,推动解决古柏保护重点难点问题24个。二是纪律护航决策部署终端见效。协助县委研制《剑阁县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6个方面45项工作任务,发放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函12份,督促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党委(党组)开展“四责同述”。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组建文旅大会战、古柏保护等驻点监督专班,“委+室组地”联动监督58轮次,制发全县通报7期,督促整改问题1391个,立案96件。三是有力有序推进政治巡查。强化政治巡查制度化、常规化,2023年开展常规巡查2轮、市带县巡查重点村(社区)1次,共巡查部门及乡镇党组织27个、村(社区)党组织136个,目前第五轮巡查正在进行中。已完成的第四轮巡查和市带县巡查重点村(社区)累计发现问题1101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前四轮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率94%,党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27人,成案率45.5%;推动立行立改问题44个,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30个,清退追缴资金167万元,督促兑现政策性补助资金168万余元。
2.旗帜鲜明正风肃纪,严查典型形成震慑。一是驰而不息纠治作风顽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明查暗访交织“节日病”,抽查部门(单位)85个、重点场所256家,督促整改问题119个。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定全县“周三无会日”,文件、会议分别同比下降7.5%、12.6%,查处“四风”问题15件15人。开展造谣传谣、诬告陷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布不实举报案例1期,澄清正名7人,打击参与诬告陷害的公职人员1人。二是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构建营商环境监督“一点三员一机制”,创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三单限时办理”工作举措,2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驻企业,“派单”解决65家“四上”企业困难问题97个。34个部门开展“拼经济、比发展、晒服务、评局长”活动,开办“百姓问廉”21期,纪检监察小分队“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推动解决问题620个,问责作风不实干部14人。三是严字当头抓查处强震慑。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0件30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查处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母元桥等一批典型案件,持续巩固“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3.重点推动领域治理,系统施策正本清源。一是创新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确定6个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开展村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267个。建设乡村振兴项目“一键通”监督平台,集中公示全县1221个项目建设基础信息,有效促进行业部门履职透明化、群众查询举报便利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化,形成乡村振兴项目“大数据+监督”特色品牌,经验做法在全市现场会交流推广。二是关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5+2”系统治理,启动国企、审计、自然资源、医药等领域系统治理,发现各类问题75个,督促整改64个,组织处理21人、党纪政务处分49人,追缴资金70余万元。紧盯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查处案件13件13人次,移送司法2人,县纪委监委被选派参加全省推进会,剑阁“纪委书记盯粮库”工作获《新华社》刊发,省委书记王晓晖、省纪委书记廖建宇批示肯定。三是着力加强廉洁文化沁润。倾力打造廉洁文化一条精品线路、一堂教育党课、一本精品读本、一处教育基地“四个一”工程,建设剑门关高中、剑门关景区等一批“廉洁细胞”示范点,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3000余册,通报典型案例7期,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4次。全年在中央及省级媒体上稿270余篇,微小说《罚》在全省“510”活动评比中获奖,《我的父亲郭兴利》被评为全省优秀公益广告。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成立在外办案临时党支部1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驻村工作。确定184人监察官等级,完成年度深化改革任务7项,1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中。二是强化全员提能增效。全面推行“乡镇纪委到一楼”工作机制,加快基层组织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步伐。“主要领导带头讲,班子成员分片训,机关各室下沉督”,创新“柏署清读”“雄关微讲堂”等载体,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1场次、560余人次,选派干部顶岗上挂52人次,结成“伴飞小组”21对,以学促干、以干提能。三是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上率下带头学、政治业务融合学、请进走出深入学、正反结合激励学、一体发力同步学。全覆盖谈心谈话215人次,谈清标准、谈清差距、谈清方向,“四个谈清”铸牢忠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查问题1820个,对应制定整改措施,“三审三看”检视整治,目前整改完成率超90%。刀刃向已强化查办,起底梳理问题线索71条,调整不适宜在系统内干部2人,立案2人,处分1人、审查调查中1人。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37.0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1.52万元,增长7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人员工资水平提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63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7.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6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92万元,占65%;项目支出923.14万元,占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37.0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1.52万元,增长7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人员工资水平提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1.52万元,增长7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人员工资水平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8.22万元,占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8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59.74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89.62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637.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7.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133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723.14万元,支出决算为723.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全年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106.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54.93万元,支出决算为54.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89.62万元,支出决算为89.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4.07万元、津贴补贴291.35万元、奖金397.02万元、绩效工资2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住房公积金89.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万元。
公用经费121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8.2万元、印刷费29.2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13.37万元、差旅费394.94万元、维修(护)费78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9.12万元、劳务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工会经费8.96万元、福利费18.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84.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2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增加经费支出,接待量减少,二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2万元,占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3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2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案件查办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6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纪委、兄弟县(区)纪委等来剑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交通费等。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纪委来剑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以及兄弟县(区)纪委来剑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4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83.72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经费倾向办案及信访等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县纪委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01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50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85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47.9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4.56分,自评总分得分为82.46分。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率97.01%,实际得分97.01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本单位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中共剑阁县纪委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内设部、室共计14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纪委机关及下属、派驻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共计109个,其中:行政编制数98个,工勤编制数3个,事业编制数8个。
年末实有人数101个,其中:行政编制数90个,工勤编制数2个,事业编制数9个。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172.34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637.06万元。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2172.34万元、决算报表支出26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92万元,项目支出923.14万元。
(1)人员经费142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4.07万元,津贴补贴291.35万元、奖金397.02万元、绩效工资2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住房公积金89.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6万元、生活补助1.0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89.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13.37万元、差旅费5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9.12万元、工会经费8.96万元、福利费18.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2。
(3)项目支出92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8.2万元、印刷费19.2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344.94万元、维修(护)费78万元、劳务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满分65分,评价得分47.9分,具体情况如下:
1.履职效能15分,评价得分1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廉洁文化建设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倾力打造廉洁文化一条精品线路、一堂教育党课、一本精品读本、一处教育基地“四个一”工程,建设剑门关高中、剑门关景区等一批“廉洁细胞”示范点,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3000余册,通报典型案例7期,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4次。
(2)审查调查办案经费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0件30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持续巩固“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3)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谈话室建设统筹规划,2023年对白龙镇等5个重点乡镇给予资金支持,建设成为乡镇级一类标准化谈话室。
2.预算管理19分,评价得分19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72.34万元,年中追加471.75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数2644.09万元,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4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得分0分。我单位无自有收入,此项指标不适用。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1492.23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2.95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2136.37元,支出预警金额为2.95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0分。我单位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会议费比上年减少10%,培训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差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5分。
3.财务管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3年我单位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评价得分3.9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2.1分。我单位2023年初资产总额4107.09万元,年末资产总额3395.65万元,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3.24%,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xx%,经比较得0.6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13.24%,同期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xx%,经比较自评得1.5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1.8分。我单位家具用具总额59.67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7.45%,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x%,经比较得0.9分;我单位设备总额394.7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50.21%,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x%,根据计算,自评得0.9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0分。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不涉及此项指标。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评价得分0分。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支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满分35分,得分34.56分。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我单位项目预算9个,其中运转类2个,预算金额97.2万元;特定目标类7个,预算金额825.94万元,合计项目预算总金额923.14万元。1月—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无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1.56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除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部分资金外其他都相符,自评得3.56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3年实施常年性9个项目,全部实施到位的有9个,无结余,无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实施,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4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剑阁县纪委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50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85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47.9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4.56分,自评总分得分为82.46分。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率97.01%,实际得分97.01分。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参与评价人员对绩效目标定性指标的熟悉度不够,难以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地评价。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3.对财务管理制度把握力度不够,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设置标方向有点不符。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Y000005351314-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办理信访件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下乡、办案等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 |
2023年,全县12家派驻机构自觉站位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中心任务和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48轮次,发放“三书”31份,督促整改问题782个,立案20件、处理31人,上报市管干部问题线索2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6.00 |
93.94 |
93.94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96.00 |
93.94 |
93.9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信访件 |
≥ |
120 |
件 |
≧120件 |
20 |
|
无 |
|
质量指标 |
案件质量达标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
无 |
||
时效指标 |
正常运行时间 |
≤ |
12 |
月 |
≤12个月 |
10 |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政治生态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力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
无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坚持案件引领,全年共办理案件38件,同比上升15.2%,其中,自办案件21件,同比上升110%;“先法后纪”案件占比9.5%,同比下降10.5%。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孙茂菻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5497-百姓问廉、机关问政、剑阁问政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举办百姓问廉、机关问效、剑阁问政,推动全年社会评价好转,助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 |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先后举办《剑阁问政》节目2期,问政问题6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剑阁问政 |
= |
3 |
期 |
3期 |
10 |
10 |
无 |
|||
机关问效 |
= |
3 |
期 |
3期 |
10 |
10 |
无 |
|||||
百姓问廉 |
= |
3 |
期 |
3期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举办标准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正常运行实际 |
< |
2023.12 |
月 |
2023年12月前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挽回经济损失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
定性 |
好 |
|
好 |
5 |
5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构建政治生态 |
定性 |
好 |
|
好 |
5 |
5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形成震慑 |
定性 |
好 |
|
好 |
5 |
5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无 |
|||
领导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举办6期 |
= |
10 |
万元 |
10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黎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5523-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人民日报采写纪检信息2条;新华社采写纪检信息2条;中国纪检监察报采写纪检信息10条;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采写纪检信息2条;党风廉政建设杂志采写纪检信息2条;中纪网播发纪检信息5条;四川日报刊发纪检信息2条;四川党的建设刊发纪检信息6条;华西都市报刊发纪检信息10条;四川新闻网播发纪检信息150条;广元日报播发纪检信息100条;广元日报微信播发纪检信息100条;举行宣传培训会议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广元晚报播发纪检信息100条;与廉政瞭望合作,全年推出“清风剑门”微信内容;中央电视台采写纪检新闻2条;四川电视台采写纪检信息10条;四川广播电台播出纪检新闻信息10条;广元广播电台播出纪检新闻信息200条;与广告公司、电视台等单位企业合作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3部;制作电视专题片展现纪委监委年度工作成效;拍摄廉政微电影,宣传纪检干部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制作公益广告2部;“耕读者”栏目开播2期;举办各类演讲和知识竞赛,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全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纪检干部整体素质;广元市警示教育基地更换展播资料及设备设施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展板2期。 |
以廉育人,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内外结合,齐声讲好剑阁廉故事。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坚持考核激励,树正风向,充分激发宣传活力。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0 |
60.00 |
6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报社发稿条数 |
≥ |
490 |
条 |
501条 |
10 |
10 |
无 |
|||
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 |
≥ |
3 |
部 |
≧3部 |
10 |
10 |
无 |
|||||
制作公益广告 |
≥ |
2 |
部 |
≧2部 |
5 |
5 |
无 |
|||||
电视台发稿条数 |
≥ |
220 |
条 |
≧230条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无 |
||||
时效指标 |
正常运行时间 |
< |
2023.12 |
月 |
2023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大格局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政治生态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无 |
|||
领导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宣传、媒体共建 |
= |
60 |
万元 |
60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县内与融媒体中心、党政公众网、剑阁发布等媒体联动,对反腐倡廉形势及工作动态及时宣传;县外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四川日报》《廉政瞭望》和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了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媒体的宣传重点,主动邀请记者走进剑阁进行现场采写。 |
|||||||||||
存在问题 |
联动宣传力度不够,新媒体人才极为缺乏。 |
|||||||||||
改进措施 |
突出主责主业,围绕县委、县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多到一线收集鲜活素材,采写重点稿件,释放宣传效应 |
|||||||||||
项目负责人:仲勇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5533-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李榕家风纪念馆正常运转。 |
利用广元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和李榕纪念馆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分别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传家风·立政德”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受教800余人。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李榕家风纪念馆正常运转 |
= |
1 |
个 |
1个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无 |
||||
时效指标 |
正常运行时间 |
定性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2023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大格局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办公、保安、保洁费用 |
= |
20 |
万元 |
20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做深做实“一片一本一微一旁听一基地”教育品牌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导航”机制,重点对年轻干部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和监管。从今年2月开始,新提拔的县管干部都要参观李榕家风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为干部“启程导航”。 |
|||||||||||
存在问题 |
2023年7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元市考察了翠云廊古蜀道,嘱托“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剑阁县纪委监委根据10月18日、12月4日两次市纪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将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纳入大蜀道博物馆建设项目中。 |
|||||||||||
改进措施 |
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建设推进会,传达学习2023年10月18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体旅游局、县文史专家中抽调精兵力量,组建了执笔组、顾问组、监督组负责大蜀道廉洁基地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再次对项目建设进度拟定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全力推动大蜀道省级廉洁文化基地建设。 |
|||||||||||
项目负责人:张黎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5549-审查调查办案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纪检监察室全年办理案件30件,信访件80件;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件;信访室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加强乡镇片区协作办案力量和加大乡镇信访办理监督检查力度。 |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0件30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2.00 |
580.00 |
58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82.00 |
580.00 |
58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办理数量 |
≥ |
30 |
件 |
≧30件 |
10 |
10 |
无 |
|||
信访办理监督检查 |
≥ |
4 |
件 |
≧4件 |
10 |
10 |
无 |
|||||
乡镇片区协助办案 |
≥ |
12 |
件 |
≧12件 |
10 |
10 |
无 |
|||||
办理信访件 |
≥ |
80 |
件 |
≧80件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案件质量达标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正常运行时间 |
定性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2023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
定性 |
高 |
|
高 |
5 |
5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政治生态 |
定性 |
好 |
|
好 |
5 |
5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力 |
定性 |
高 |
|
高 |
5 |
5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无 |
|||
领导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有力推动系统治理,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吴朝华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5586-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我委目前有“剑门清风”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建立相互共通、资源共享、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络办公平台。 |
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等能够正常运行。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0 |
40.00 |
4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0 |
40.00 |
4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 |
= |
1 |
个 |
1个 |
10 |
10 |
无 |
|||
“剑门清风”微信公众号 |
= |
1 |
个 |
1个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正常运行时间 |
< |
2023.12 |
月 |
2023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定性 |
好 |
|
好 |
5 |
10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
定性 |
好 |
|
好 |
10 |
10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正常使用年限 |
≥ |
5 |
年 |
≧5年 |
5 |
1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导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10 |
无 |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维护 |
= |
40 |
万元 |
40万元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保障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家兴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842883-廉洁文化建设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系列口袋书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规划廉洁文化旅游线路,打造廉洁文化旅游线路品牌。 |
倾力打造廉洁文化一条精品线路、一堂教育党课、一本精品读本、一处教育基地“四个一”工程,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3000余册,通报典型案例7期,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4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70.00 |
70.00 |
7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70.00 |
70.00 |
7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印数量 |
≥ |
3 |
万册 |
≧3万册 |
10 |
10 |
无 |
|||
编排舞台剧次数 |
≥ |
2 |
次 |
≧2次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品牌线路质量 |
≥ |
95 |
% |
≧95%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2023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
≥ |
95 |
% |
≧95% |
20 |
10 |
无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可持续年限 |
≥ |
5 |
年 |
≧5年 |
10 |
1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具有较强影响力 |
≥ |
95 |
% |
≧95%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一盘棋”统筹谋划,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工作思想,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融入党的宣传工作大局,放在全县纪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持之以恒巩固党风廉政“大宣传”格局。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仲勇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976934-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谈话室建设统筹规划的通知》《案件查办质效提升工作相关问题指导口径》要求建好乡镇谈话室,围绕省委“治蜀兴川”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
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谈话室建设统筹规划,2023年对白龙镇等5个重点乡镇给予资金支持,升级“走读式”谈话室,强化乡镇纪委审查调查硬件保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8.00 |
48.00 |
48.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其中:财政资金 |
48.00 |
48.00 |
48.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一类谈话室 |
= |
5 |
处 |
5处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无 |
||||
建设工期 |
≤ |
6 |
月 |
5个月 |
10 |
10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定性 |
优 |
年 |
优 |
10 |
10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 |
= |
4 |
项 |
4项 |
10 |
10 |
无 |
||||
建立设备管护制度 |
= |
4 |
项 |
4项 |
10 |
10 |
无 |
|||||
提高基层监督办案质效 |
定性 |
优 |
年 |
优 |
10 |
1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纪检监察职工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无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全县29个乡镇实现乡镇纪委“走读式”谈话室全覆盖,持续强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硬件设施,有力推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陆超 |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