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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全民抓招商”工作要求,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理念,建立领导带头招商、全员招商工作体系,健全投资促进工作专班体系,打造“招商劲旅”。强化“争取”意识,加大向上汇报请示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力争更多项目在杨村落地。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家返乡创业,加大民间投资促进力度。结合杨村实际,重点围绕特色粮油、剑门关土鸡、肉牛羊养殖、农旅融合、酒店民宿等产业精准招商,用好用活杨村镇在外优秀人才力量。开展外出招商引资活动10余次以上,成功招引四川省纯鲜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就剑门关土鸡养殖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并签订协议;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洽谈,成功与四川国海鸿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农业产业(蓝莓)和农旅发展投资意向。杨村镇始终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已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2.全力提升在建项目进度。佛山村新建养鸡场项目、佛山村新修产业路、白水村“美丽新村”项目、稻田养鱼项目(官店村、白水村)等重点项目相继落地建成,杨村镇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得到全面夯实。2023年全镇共实施项目24个,涵盖各行业资金共计1165.382万元,已经完工18个,正在实施6个。其中道路3.5米宽加至4.5米共计9.3公里,新建3.5米产业路600米,新建3米宽入户道路6.3公里,山坪塘整治9口,新建微水池6口。
3.稳步发展传统产业。坚决扛起保障粮食生产的政治责任,狠抓面积落实,与村两委签订粮食生产安全目标责任书。紧盯全镇粮食播种,大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8015亩,产量稳定在7255吨以上;小春粮食播种面积25868亩,产量稳定在6179吨以上。落实“地膜、种子、植保、沃土、农机”五大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成立病虫害防控工作小组,建立镇农技人员包抓村组责任制。精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6753.7亩,发放补助资金199.168万元;落实水稻种植补贴面积2787.17亩,发放补助资金27.231万元;落实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15台次,补助资金19.726万元;落实秋粮作物油菜种植,发放油菜种1300公斤;完成1420亩烤烟生产任务,实现产量3550担。
4.持续巩固特色产业。柏梓村金宝李产业示范园、青墟村和佛山村冬桃产业园、官店村软籽石榴示范园及鱼鳖生态综合养殖示范园等产业园区运行机制合理,管护及时到位,效益进一步凸显。官店村鱼鳖混养水产基地,完成水产品产量90余吨,新扩建的佛山村和白水村生猪规模养殖2500余平方米,柏梓村生猪代养场2000余平方米。佛山村肉羊规模养殖场建成面积800余平方米,龙鞍社区土鸡养殖场和剑门关土鸡移动鸡舍年出栏土鸡2万羽。
5.全面开展杨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专项工作专班28人参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截至目前核查个体户779户,核查单位139个,现阶段工作完成率100%。
6.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杨村镇2023年耕地总流出图斑共有280个677.5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共有263个632.77亩。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剑阁县流出耕地整改调度会,会上调整杨村镇流出耕地整改任务面积为474.29亩,截止12月26日现已全面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任务。
7.是全力抓好脱贫成果巩固。监测对象35户69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9户32人,边缘易致贫户6户1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0户23人,今年新识别监测对象18户40人。已针对性的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脱贫户123人,持续选聘已脱贫劳动力从事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86人。脱贫务工交通补贴共计发放5人。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1.4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6.11万元,增长73.98%。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一金计提增多,项目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20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1.4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20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47万元,占41.09%;项目支出1296.92万元,占58.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01.4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6.11万元,增长73.98%。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一金计提增多,项目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6.11万元73.98%。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五险一金计提增多,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81万元,占16.6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8万元,占2.89%;卫生健康支出31.79万元,占1.44%;城乡社区支出2.62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1638.66万元,占74.44%;住房保障支出47.68万元,占2.17%;粮油物质储备支出25万元,占1.14%;其他支出25.77万元,占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01.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01.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全年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21.16万元,支出决算为321.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4.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3.58万元,支出决算为63.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0.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81.18万元,支出决算为281.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12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全年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495.81万元,支出决算为495.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全年预算为32.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269.4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7.68万元,支出决算为47.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5.7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8.92万元、津贴补贴88.87万元、奖金205.16万元、绩效工资10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3万元、住房公积金47.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生活补助3.43万元。
公用经费9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8万元、水费3.6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27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1.42万元、福利费2.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9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加71.4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5万元,增加71.42%。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1678人次,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共计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45万元,增加3.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未发生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森林防火、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等6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产业园品质的提升,群众出行得到改善,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根据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八、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财政预算层次是一级预算单位。设有“五办四中心”,五办指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四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我镇总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40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37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263.22万元;2023年年末决算报表收入22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1.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镇财政总支出22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47万元(人员经费:809.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4.75万元);项目支出1296.9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3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
2.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
3.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资产管理。
严格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83.3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0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0.6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1个。
1.项目决策。
全年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绩效监控等。
2.项目执行。
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
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100%;项目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自评公开
绩效自评信息公开有利于打破传统行政管理的封闭独断,有利于消除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是建设透明型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利推行绩效评价的重要条件。对于政府而言,应该通过全面衡量信息公开对加强政府绩效评价和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评价结果整改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我单位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我单位应在部门预算安排中建立评价结果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应有作用。
3.绩效应用结果反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应用是多层的,贯穿于财政支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对本部门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财务人员水平仍需提高。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按时完成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3年村组干部报酬足额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79.04 |
171.58 |
171.5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9.04 |
171.58 |
171.5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
1715800 |
元 |
17158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村社干部工资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伏洪磊 |
财务负责人:梁国龙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按时完成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2社区8村正常运行,足额发放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6.50 |
73.75 |
73.7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6.50 |
73.75 |
73.7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
1065000 |
元 |
10650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村社工作顺利开展 |
定性 |
优良中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伏洪磊 |
财务负责人:梁国龙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24898-美丽新村建设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用于杨村镇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 |
完成杨村镇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用于杨村镇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00.00 |
212.00 |
70.00% |
10 |
7 |
国库未审核资金。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00.00 |
212.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入户路 |
= |
6.5 |
公里 |
6.5 |
10 |
10 |
|
|
围栏 |
= |
1.35 |
公里 |
1.5 |
5 |
5 |
|
|||
太阳能路灯90套 |
= |
90 |
套 |
90 |
5 |
5 |
|
|||
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 |
= |
1 |
处 |
1 |
5 |
5 |
|
|||
蓄水池 |
= |
6 |
座 |
1.35 |
5 |
5 |
|
|||
资金使用 |
≤ |
300 |
万元 |
3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群众增收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群众出行方便、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 |
300 |
万元 |
3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附件2
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我镇白水村1组、2组、3组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特向财政局申请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用于产业管护、道路维修、人居环境整治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白水村美丽新村建设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监督小组,负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提升产业园质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共计300万元,分别是白水村人居环境整治47万元、入户路工程216万元、蓄水池工程3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完成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资金使用小于等于300万元,完成时间在2023年内。效益指标,促进群众增收,群众出行方便、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在白水村实施过程中,组织完备,监督有力,项目顺利进行,仅在资金拨付进度上偏离预期,在2024年初及时兑付,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评价选点。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方便群众出行。
(四)评价方法。通过实地勘察及座谈调研,白水村的项目都充分实现绩效目标,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抽取我镇内控小组成员及项目实施村书记,对美丽新村建设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得10分;新建60cm高围栏1350m,得5分;新建蓄水池6座,得5分;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得5分;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得5分;资金使用小于等于300万元,得10分;完成时间在2023年内,得10分;效益指标,促进群众增收,得10分;群众出行方便、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得10分;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成本指标,资金使用小于等于300万元,得20分,共计100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村社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产业园管护、道路新建,所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杨村镇人民政府对白水村项目实施在立项、建设、验收过程中全程参与。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镇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实施。项目共计300万元,分别是白水村人居环境整治47万元、入户路工程216万元、蓄水池工程37万元。因国库资金紧张,在2024年初,均支付完毕。
4.项目结果。该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资金支付在2024年初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完成了白水村产业管护,道路维护,保障了产业经济效益,方便群众出行。
2.民生保障。产业管护提升了产业的效益,解决部分群众就近务工问题;村道建设方便群众出行。
3.基础设施。项目均顺利通过验收,且在2024年初完成资金支付。
4.行政运转。项目在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过程中,均由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确保了项目的合理性、高质量、高效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无。
四、评价结论
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产业园品质的提升,群众出行得到改善,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根据杨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财政资金紧张,当年预算项目,资金拨付难以保障,项目完工后,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强资金拨付力度,加快资金审核支付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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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