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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剑阁县境内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局做好中央在县、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提出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的建议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其他物资储备相关的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承担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5.有关职责分工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与物资储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确定年度购置计划。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机构设置
(一)人员情况
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41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5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1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1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应急和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26.9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60.5万元,减少63.1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02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6.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02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5万元,占82%;项目支出182.48万元,占18%;上缴上级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6.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60.5万元,减少63.1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60.5万元,减少63.1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末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58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28.87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43.31万元,占4%;灾害防止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76.22万元,占85%;农林水(类)支出18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26.9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数为6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公积金(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4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2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数为11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6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55万元、津贴补贴100.73万元、奖金166.7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59.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4万元、住房公积金43.31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0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3.84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万元。
公用经费8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8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7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万元、培训费*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33万元、福利费9.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17.3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经常性赠予0万元、资本性赠予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其他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相对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32万元。其中:餐费4.3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应急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3万元,比2022年增加62.68万元,增加73%,主要原因人员及目标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处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地震事务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全年预算数14.8万元,执行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常运转;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地震监测站正常运转。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其他地震事务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3.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8万元,执行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常运转。
4.其他地震事务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地震监测站正常运转.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放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支出。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除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支出。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应急管理局下设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防灾(震)减灾股、物资保障与财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矿山安全监管股、火灾防治股、政策法规股。
我局下设剑阁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剑阁县安全生产应急和信息中心,均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剑阁县境内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局做好中央在县、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提出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的建议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其他物资储备相关的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承担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三)人员概况
应急管理局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41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5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1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1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总收入1026.9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总支出1026.98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总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个性指标。2023年,我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和“铸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预算管理。2023年,严格按时间、按要求、按内容在剑阁县财政局门户网和剑阁县应急管理局门户网进行了预决算公开,做到了公开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3.存量资金管理。我局存量资金大部分为专项资金,一方面摸清底数,严格专款专用;另一方面搞好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盘活资金,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
4财务管理。以党纪法规为依据,以内控制度为准绳,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充分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发挥内控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效果。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存量资金大部分为专项资金,一方面摸清底数,严格专款专用;另一方面搞好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盘活资金,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结果应用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持续下降。特别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县应急管理工作在改革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对照《2023年剑阁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价,结论为“优”。
(二)存在问题。
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完成情况看,部门整体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以及职能发挥和履职效益总体较好,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预算完成率结构不优,具体而言,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均较好,但项目收支中部分项目因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未能及时使用。
(三)改进建议。
1、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2、持续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
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预算约束,严把预算追加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做到“花钱必问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压减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减存量遏增量,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
附件2
2023年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剑财预〔2023〕1号)文件,使用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目的
通过预算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运转资金,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3、项目绩效
(1)数量指标
保障了1个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正常运转,举行森林防火演练一次。
质量指标
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效指标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运转已于12月1日前使用。
成本指标
有效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取得效益最大化。
(2)经济效益
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社会效益
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可持续影响
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项目名称 |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8万元 |
执行数: |
14.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常运转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1个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正常运转 |
1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演练一次 |
1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12月1日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90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灾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2023年其他地震事务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剑财预〔2023〕1号)文件,下达了其他地震事务资金。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预算其他地震事务资金,推进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了全县地震监测站正常运转,高质量预测防震减灾信息,保障全县安全形势稳定。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3、项目绩效
(1)数量指标
保障全县5个地震监测站正常运转。
质量指标
保障了全县高质量预测防震减灾信息。
时效指标
其他地震事务资金已于12月30日前使用。
成本指标
有效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取得效益最大化。
(2)经济效益
保障了全县安全形势稳定,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3)社会效益
保障了全县安全形势稳定,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4)可持续影响
保障了全县安全形势稳定,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项目名称 |
其他地震事务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万元 |
执行数: |
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地震监测站正常运转.
|
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地震监测站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地震预测平台正常运转练 |
≥3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30日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了全县安全形势稳定,提升了防震减灾能力。
|
达到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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