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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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全县居民实缴到账人数48.2145万人,代缴重点人员数120634人,资助金额2584.21万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共2361人,城镇低保对象3364人,农村低保对象35673人,脱贫人口64611人,监测户784人,1-2级重残7487人,一般残疾6354人。

2.2023 年度打击欺诈骗保省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目前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3家,检查率100%,处理违规行为163家,处理率100%,曝光2家,40家已报市局未还未曝光。查处本金及违约金374.2万元(自查自纠退款15.93万元)。作为就医地挽回跨省异地就医基金363.85元,解除协议2家。终止协议4家,举报投诉登记8例,登记率100%,办结8例,办结率100%。限时完成诺行检查反馈问题核实整改并报告,数据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3.定点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线率、网采率及在线结算率:目前子系统结算药品的医疗机构33家、结算耗材的医疗机构32家、结算试剂的医疗机构28家,结算总金额4687.88万元。

4.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市局预算医疗救助资金支出计划数4844万元,其中资助参保费用1980万元,医疗费用救助2864万元。截至11月,我县已支付医疗费用救助资金4048万元(住院医疗费用救助3247万元,门诊医疗费用救助233万元,县区间清算医疗费用救助568万元),占支出计划数的141%。

5.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情况:在3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医保服务窗口,配备了1名以上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以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下沉参保登记、医疗救助、医保查询等20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医保业务办理在乡镇均能完成;在364个村便民服务站均设置了医保服务点,各配备了1名兼职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下沉5项医保业务事项,群众一般的查询、参保登记等均可在村办理。

6.医保信息化建设情况: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94%,结算率达5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30家零售药店接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功能。

7.2023 年度医疗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局主动寻标对标,在大量数据测算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监测、筛查评估,确立高额医疗费用预警红线。截至目前共推送风险数据1395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属于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2.46万元。与2022年度3555.8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23.36万元,下降73.8%。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保险资助参保部分项目资金减少2632.4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93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2.4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9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8万元,占40.8%;项目支出551.58万元,占5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2.46万元。与2022年度3555.8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23.36万元,下降73.8%。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保险资助参保部分项目资金减少2632.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3435.9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97.46万元,下降78.8%。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保险资助参保部分项目资金减少2632.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692.95万元,占74.3%;农林水支出191.49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22.85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32.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2.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全年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58.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7.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63.4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全年预算为19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6.46万元、津贴补贴52.49万元、奖金70.16万元、绩效工资16.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万元、住房公积金22.85万元。

公用经费4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劳务费0.72万元、工会经费2.35万元、福利费4.76万元、其他交通费13.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78万元,增加5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必要的公务接待。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压缩经费,部分预算未及时拨付,本年按预算数全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78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上年压缩经费,部分预算未及时拨付,本年按预算数全部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334人次,共计支出2.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支付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一行来广调研接待费、支付省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龙飞一行来广调研接待费、支付广元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活动接待费、支付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刘学一行赴剑阁调研医保接待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0.15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金重点稽核和专项稽核项目经费、医保基金监管、建国初期人员医疗照顾费、医保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经费、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经费、项目争取经费、离休医疗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3年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2分,绩效自评综述:做好单位权限范围内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普通城乡居民、学生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参保率达应参保人数的98%以上;县级财政参保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并及时拨付到位,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在项目决策方面,决策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合理;在项目管理方面,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的依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基本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在项目完成方面,实现计划目标;在项目效果方面,项目的开展,取得了优异成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逐步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用于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剑委办函〔2019〕35号)规定,局内设办公室、基金监管股、政策法规和待遇保障股、局机关下设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新增)。

(二)机构职能。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县医保局机关现有编制7个(行政),直属事业编制7个。现有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8人,参公8人,机关工勤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369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5.44万元,占比100%。决算收入93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2.46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3695.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91万元,占比0.6%;卫生健康支出3409.67万元,占比92.3%;农林水支出240万元,占比6.5%;住房保障支出22.86元,占比0.6%。决算支出932.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万元,占比2.7%;卫生健康支出692.95万元,占比74.4%;农林水支出191.49万元,占比20.5%;住房保障支出22.85万元,占比2.4%。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保障到位,建初人员医疗待遇保障到位,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困难群众参保率100%,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已完成。履职效能自评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财政拨款偏离度2.58%,无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偏离度4.7%,自评得分7.8分;单位无自由收入,分值按预算编制质量计算,自评得分3.9分;单位支出按时执行,无违规、预警金额,自评得分6分;预算年终无结余,调减指标100.53万元,自评得分1.95分;一般支出年初预算压减3.2%,预算执行压减3.8%,自评得分4.17分。预算管理自评得分23.82分。

3.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已建立相关制度,自评得分4分;财务岗位符合管理制度,自评得分2分;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分4分。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

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62.6%,增长率62.6%,自评得分0.3分;办公家具资产利用率7.8%,办公设备资产利用率34.8%,自评得分1.2分;单位无闲置资产,自评得分3分。资产管理自评得分4.5分。

5.采购管理。

单位政府采购符合管理办法,自评得分3分;采购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自评得分3分。采购管理自评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54.0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7.5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执行,自评得分4分;预算绩效目标与计划一致,自评得分4分;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分4分。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

预算列支与目标设置一致,自评得分4分;预算调整对多预算项目指标进行了调减,自评得分4分;年终预算无结余资金,自评得分4分。项目执行自评得分12分。

3.目标实现。

项目数量均已完成,自评得分4分;预算项目未偏离预期目标,自评得分4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已完成,自评得分3分。目标实现自评得分11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采购采购了一批固定资产,采购项目已完成,资产已入账。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项目支出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积极开展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绩效自评工作自开展以来都按照上级安排及时报送及时公开、对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并运用,整体运行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3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4.32分。

(二)存在问题。

单位小,事情多,任务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工作经费差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三)改进建议。

我局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932.46

932.46

0

年度总体目标

做好单位权限范围内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学生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参保率达98%以上。县级财政参保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并及时拨付到位,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疗保障涉及全县的重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

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县级财政代缴资金

确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工资福利支出

保障我局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日常公用经费

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红残、离休医疗费

解决离休干部实际生活困难。

基金重点稽核和专项稽核项目经费

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规范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

医保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确保医保档案的管理能方便群众查询和翻阅复印,更好的实现对档案的再利用。

建初人员医疗照顾补助

确保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给予适当医疗照顾。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人数

43577

10%

41398

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财政代缴人数

73200

10%

65395

享受医疗照顾的建初人数

37

5%

37

享受政策离休干部(剑阁县人员名单:崔键、丁秉谦、郭兴唐、赵阳生、王永祥、何东藩、辛玉梅)

7

5%

4

重点稽核基金使用异常机构

40

10%

40

质量指标

建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90

%

5%

90

开展门诊统筹

定性

持续推进


5%

持续推进

医疗待遇报销平均时限

30

5%

30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

70

%

5%

70

时效指标

当年县级财政代缴资金到位率

=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我县各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定性

有序开展


5%

有序开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0

%

5%

90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对象满意度

90

%

5%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医保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10

万元

5%

10

附件2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广元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广府办规[2022]1号)和《广元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广医保发[2022]19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资金预算240万元,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支出,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根据项目计划和要求,对项目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评价得分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财政按时、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项目资金。

(三)评价选点。

本项目评价选点位剑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来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完善评价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好专项项目评价的工作计划;组织落实评价任务布置;研究处理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绩效评价机制健全和完善的整体进程,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相关工作开展有序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自评得分6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自评得分6分;资金投向合理,自评得分6分。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规范,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按照省级基金财务管理文件和相关会计规范操作指南,我局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严格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项目资金支出,不存在挪用、违规使用此项资金的情况。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自评得分2分;项目资金分配符合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预算绩效管理到位、绩效监管按时开展,自评得分6分。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

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多次与县财政沟通、接洽,2023年在各单位的共同配合下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工作。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支付到位,自评得分6分;资金使用拨付符合规定,自评得分3分。项目实施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配,自评得分6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一致,自评得分3分。项目结果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不涉及

2.民生保障。

医疗对象全面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参保群众对此项工作满意。项目资金分配体现均衡公平,自评得分10分;资金实际支付对象符合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规定并及时支付,自评得分5分;受益群众对此项目表示满意,自评得分5分。民生保障自评得分30分。

3.基础设施。

不涉及

4.行政运转。

不涉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自评得分6分,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自评得分6分;受益群众满意度95%,自评得分4分。个性指标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此项目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662357-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40

240

24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40

240

2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00%

/

/

单位资金

0

0

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人数

43577

43577

20

20



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

70

%

70

10

10



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定性

上年


已完成

10

10




救助资金发放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


已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5

5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定性

逐步扩大


逐步扩大

10

10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定性

有效缓解


有效缓解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定性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5

5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定性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得分100分,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逐步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浩

财务负责人:潘颜

附件3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地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医保政策宣传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合项目法,将项目资金34万用于乡镇医保窗口体系化建设、医保政策宣传、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根据项目计划和要求,对项目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评价得分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达到规范资金使用,不断改善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的执行措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财政按时、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项目资金。

(三)评价选点。

本项目评价选点位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来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相关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完善评价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好专项项目评价的工作计划;组织落实评价任务布置;研究处理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绩效评价机制健全和完善的整体进程,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相关工作开展有序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自评得分6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自评得分6分;资金投向合理,自评得分6分。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

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自评得分2分;项目资金分配符合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预算绩效管理到位、绩效监管按时开展,自评得分6分。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支付到位,自评得分6分;资金使用拨付符合规定,自评得分3分。项目实施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配,自评得分6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一致,自评得分3分。项目结果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不涉及

2.民生保障。

不涉及

3.基础设施。

不涉及

4.行政运转。

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行政运转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自评得分6分;完成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目标,自评得分6分;受益群众满意度95%,自评得分4分。个性指标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我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在项目决策方面,决策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合理;在项目管理方面,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的依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基本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在项目完成方面,实现计划目标;在项目效果方面,项目的开展,取得了优异成绩。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我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已将资金在2023年执行使用完毕,预算执行率已达100% ,但我县医保经办窗口还未入驻政务中心,场地建设存在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4年还需市局加大对我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投入,确保2024年完成医疗保障经办场地建设。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663611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顺利推进,参保覆盖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目标2: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总体部署,广元市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切换到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乡镇、村级医保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推行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目标1: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顺利推进,参保覆盖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目标2: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总体部署,广元市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切换到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乡镇、村级医保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推行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对县域内县乡村三级医保服务体系进行建设、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宣传、医保信息平台网络维护等方面,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为权限参保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保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4.00

34.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4.00

3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1

1

10

10


召开监管业务、待遇保障、DRG、信息化、宣传、人才和经办工作会议及培训

1

1

10

10


质量指标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90

%

90

10

10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70

%

70

5

5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定性

逐步推开


逐步推开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

90

%

90

10

10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定性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我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在项目决策方面,决策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合理;在项目管理方面,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的依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基本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在项目完成方面,实现计划目标;在项目效果方面,项目的开展,取得了优异成绩。

存在问题

资金紧缺,医保服务环境需要得到改善。

改进措施

加大对我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投入,确保我县医保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项目负责人:魏淑伊

财务负责人:潘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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