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对“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该项目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7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但因后期项目出现了工艺变动(由采用低氟助剂工艺变动为采用无氟助剂工艺、废铝脱漆工艺由机械脱漆变动为“机械脱漆+热脱漆”)、污染治理措施变动(由干法脱酸变动为“干法+湿法”组合脱酸)等变动情形,现对该项目开展第二次变更公示,变更公示相关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范围内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期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3日(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国勤
联系电话:0839-6600081
电子邮件:642347899@qq.com
七、编制单位信息
编制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8-84372118
邮箱:845952765@qq.com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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