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剑府通〔2024〕46号)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剑府通〔2024〕46号

为保障我县交通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剑阁县X083高观至剑门关公路(G5复线剑门关互通连接线至剑门关镇)改线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剑门关镇梁山村五组、六组,双鱼村二组、三组、四组,雄关社区五组,剑门村三组、四组、九组,八里店村四组(详见附件),拟征收面积约20.7247公顷,实际征收范围、面积、权属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拟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