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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机构职能是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均衡发展。
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指导、管理、检查、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不忘初心,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学校工作,切实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学校党支部组织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党史教育,以学党史、纯思想、建功业的实际行动向党献礼。
2.精诚合作,扎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始终坚持作风纪律挺在最前面,扎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优良教师队伍。
3.五育并举,持续推进德育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在重复工作中,全体教师没有厌倦,更不敢懈怠,始终把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当成我们的崇高事业,奉行“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初心,践行先成人教育使命,坚持五育并举、德育首位的教育责任。
4.合作交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学校教学工作,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坚决贯彻“双减”落地落实不走样。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学校教务处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注重教学过程管理,实行教学管理精细化,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有整改,年级组密切配合,全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加规范落实,教师们的教学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比质量、比业绩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浓厚。
5.牢抓校园安全,强抓疫情防控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学校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放松,抓实抓牢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6.优化管理制度,提升教师凝聚力。坚持师生切身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师生后顾之忧。行政值周坚持每天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属于剑阁县教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20.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8万元,增长/下降-0.7%。主要变动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42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0.3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4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31万元,占87.68%;项目支出175万元,占12.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0.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8万元,下降0.7%%。主要变动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7万元,下降0.48%。主要变动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94.08万元,占84.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4万元,占7.08%;卫生健康支出50.27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75.41万元,占5.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20.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0.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全年预算为88.47万元,支出决算为88.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105.6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50.27万元,支出决算为50.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75.41万元,支出决算为75.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2.4万元、津贴补贴50.28万元、绩效工资24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1万元、住房公积金75.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21万元、生活补助14.86万元。
公用经费13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32万元、印刷费7.38万元、咨询费0.25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4.08万元、电费6.61万元、邮电费6.83万元、物业管理费11.14万元、差旅费9.43万元、维修(护)费13.77万元、培训费6.98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工会经费4.59万元、福利费15.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万元。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增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4人次,共计支出0.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来校检查指导,交流学习等活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举办学前教育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举办小学教育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458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
学生营养状况得到改善,身体素质提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4.81 |
73.13 |
73.13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4.81 |
73.13 |
73.1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学生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资助标准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资金使用规范,支付及时,学生体质明显提升,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王进春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045-免作业本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减轻教育经济负担,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
保障了教学工作,促进了教育事业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67 |
2.91 |
2.91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67 |
2.91 |
2.9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学生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25 |
25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5 |
2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助力教育教学发展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有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严格按照文件资金使用要求执行,减轻了教育经济负担。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王进春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788-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助力教育事业发展。 |
为贫困寄宿生提供了生活补助,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2.67 |
12.67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2.67 |
12.6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助力教育事业发展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资金支付及时,合规,家长满意度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熊烨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905-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贫困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助力教育振兴发展。 |
为贫困非寄宿生提供了生活补助,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有利于教育振兴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75 |
4.75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75 |
4.7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教育振兴发展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资金支付及时,合规,家长满意度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熊烨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0767-幼儿资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减免贫困幼儿学生部分保教费,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助力教育发展。 |
减免了贫困幼儿学生部分保教费,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有利于教育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39 |
20.39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39 |
20.3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标准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家庭教育经济负担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0 |
|
|||||||
评价结论 |
资金支付及时,合规,家长满意度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王玉清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657775-特岗教师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及相关经费开支。 |
保障了特岗教师工资及相关经费开支。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30 |
6.3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30 |
6.3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员培训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教育振兴发展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教师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要求及时支付资金,使用效率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王玉清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087508-保教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 |
保障了幼儿园正常运转,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0 |
54.86 |
54.8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 |
54.86 |
54.8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学生 |
≥ |
294 |
人数 |
294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教育教学质量 |
≥ |
98 |
% |
98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
≥ |
98 |
% |
98 |
15 |
15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普及农村学前教育 |
≥ |
98 |
% |
98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师生满意度 |
≥ |
98 |
% |
98 |
5 |
5 |
|
|
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97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要求支付资金,保障了学校运作,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王玉清 |
财务负责人:任泽邦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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