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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负责剑阁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处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维护和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九)承办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信访部门政治建设、机关建设。
2.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机制。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信访渠道,化解民生诉求,强化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三率”。
4.持续深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做好群众给主要领导来信办理工作。
5.加强信访机制建设,深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基础作用。
6.化解突出矛盾,深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工作,攻坚化解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
7.加强信访工作责任监督,常态化实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
8.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秩序,强化特殊利益群体疏导教育和综合化解。
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信访事项多元化解。
10.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信访业务技能培训,推进信访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1.防范化解信访领域重大不稳定风险,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1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信访局无下属二级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两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副科级),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信访局
2、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3.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79万元,增长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1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1万元,占87.64%;项目支出38.71万元,占12.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3.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79万元,增长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9万元,增长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2万元,占83.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万元,占7.34%;卫生健康支出11.49万元,占3.67%;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13.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3.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8.71万元,支出决算为38.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13万元、津贴补贴33.68万元、奖金66.42万元、绩效工资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万元、住房公积金17.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公用经费2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3.2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2.13万元、差旅费0.82万元、会议费0.74万元、培训费1.79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劳务费1.53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1.71万元、其他交通费8.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38.8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按“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此项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59万元,下降38.8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8人次,共计支出0.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等领导来剑开展工作接待费用0.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76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信访局未发生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维稳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044437-日常公用经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
剑阁县信访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7.00 |
16.41 |
16.41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00 |
16.41 |
16.4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5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5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R000000309793-在职工资福利支出(行政)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7.76 |
130.22 |
130.22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7.76 |
130.22 |
130.2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合计 |
100 |
100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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