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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建设忠诚履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建设务实为民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决策部署,紧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短板,树牢“没有借口、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效率意识,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反馈的“四个一要求”,在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上实现大转变大提升。
三是建设清正廉洁政府。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四是建设民主法治政府。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37.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56万元,增长5.3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新增,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73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3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53万元,占77.11%;项目支出168.75万元,占22.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7.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56万元,增长5.3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新增,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56万元,增长5.3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新增,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49万元,占43.39%;国防支出0.50万元,占0.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2万元,占5.62%;卫生健康支出25.15万元,占3.41%;农林水支出326.35万元,占44.26%;住房保障支出31.06万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37.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7.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98.53万元,支出决算为29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1.42万元,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93.12万元,支出决算为9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79.25万元,支出决算为7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0.48万元,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14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3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91万元、津贴补贴54.74万元、奖金128.26万元、绩效工资4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住房公积金31.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6万元、生活补助1.47万元。
公用经费6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58万元、水费1.37万元、电费1.93万元、差旅费18.99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2.94万元、福利费6.13万元、其他交通费13.6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较上年减少2.77万元,下降9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困于财政资金紧张,接待费未予以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77万元,下降92.33%。主要原因是受困于财政资金紧张,接待费未予以支付。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20人次,共计支出0.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以及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6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项目(项目名称)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7.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8.92 |
90.44 |
90.44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8.92 |
90.44 |
90.4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证村(社)干部人数 |
= |
21 |
人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在预算年度内发放 |
≤ |
1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证村组干部生活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其他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村组干部满意度 |
≥ |
98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数内 |
≤ |
889200 |
元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52 |
8.28 |
8.28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52 |
8.28 |
8.2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人数 |
= |
58 |
人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 |
次/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村社离职干部生活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其他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离职干部满意度 |
= |
100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数内 |
≤ |
85200 |
元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595-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4 |
0.34 |
0.34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4 |
0.34 |
0.3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人数 |
≥ |
20 |
人 |
|
20 |
19 |
|
|
质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在预算年度发放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其他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村干部合法权益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其他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村干部满意度 |
≥ |
98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数内 |
≤ |
13380 |
元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2.50 |
41.25 |
41.25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2.50 |
41.25 |
41.2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证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 |
= |
5 |
个 |
|
20 |
19 |
|
|
质量指标 |
保证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高质量运转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其他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在年度计划内使用 |
≤ |
1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基层现状,保障公共运行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其他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数内 |
≤ |
525000 |
元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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