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 字体: 分享到: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的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剑(回剑)工作或定居管理办法。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目标再突破。为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对标9项经济指标,建立“一会三表”工作机制,实行周报制、清单化管理。向上争取资金完成7212.58万元,完成任务100.17%;根据当前数据,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预估全年增幅为4.5%;水利环境行业劳动工资增幅为26.9%;公共管理行业劳动工资增幅为7.1%。

2.职能目标再提高。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23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广元市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基地建立“生态旅游讲解技能工作室”,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范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2万人、2.33万人、2.19万人。完成困难群体社保代缴1.8388万人、183.88万元,承办2023年全省就业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培训会议。

3.聚力劳务服务促发展。建成“三位一体”的劳务服务体系,入社率达90%以上。举办专场招聘会21场,提供就业岗位1.6万余个。剑州豆腐师、剑州建工省级劳务品牌正在申报。新打造普安镇标准化零工市场1个,建立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收集零工就业需求信息,目前,零工市场日均求职务工人员200人,日均出工人数80余人,可年服务各类零工人员5万余人次。《剑阁县“春风专车”护送农民工返岗复工》被省《政务工作交流》第4期采用。

4.聚力人才支撑激活力。全县初审推荐高级职称178人、中级职称39人;开展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10人、开展教育中初级职称评审345人,全年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9人,“三支一扶”招募12人。“三支一扶”优秀人员陈刚被广元电视台报道。举办全县首届茶产业职业技能竞赛,承办2023年深化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改革片区调研座谈会。

5.“厅县合作”打造智力服务“新样板”。成功举办2023年“智兴天府专家行”厅县合作助力乡村振兴走进剑阁活动,来自川渝等地的32名专家、教授组对蜀道翠云廊古柏生态保护等急需专家智力服务的6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对症下药”提出了120余条、共计1万6千余字的意见建议。活动受到人社部、省人社厅领导的一致肯定,正如厅领导总结的活动最讲政治、领导最高规格、专家最广泛、项目最聚集、参与最广泛、服务最周到“六个最”。

6.“上剑协同”打造灵活就业“新品牌”。对“帮帮摊”进行提档升级,深入推广“帮帮车间”“帮帮驿站”和“帮帮洗车行”等系列帮帮品牌。扶持帮帮摊主185人、帮帮超市(店)9个,打造“帮帮洗车行”1个。在全国残联现场会后,中残联、国家乡村振兴局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剑阁县“帮帮”主题项目打造就业“流水线”》被省《政务工作交流》第21期刊发。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预算收支合计22709.95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1474.19同比增长102.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270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69.35万元,占99.38%;其他收入140.6万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270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6.57万元,占49.65%;项目支出11433.38万元,占50.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569.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33.58万元,增长100.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33.58万元,增长100.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676.63万元,占比16.29%;商品和服务支出282.87万元,占比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53.96万元,占比79.99%;对企业补助支出555.88万元,占比2.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569.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69.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全年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全年预算为1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全年预算为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全年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991.66万元,支出决算为991.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全年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全年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4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4.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27万元,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全年预算为7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710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1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全年预算为211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全年预算为278.6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全年预算为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全年预算为998.66万元,支出决算为998.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全年预算为48.97万元,支出决算为48.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全年预算为107.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全年预算为24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4.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2.59万元,支出决算为32.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全年预算为29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6.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41.71万元,支出决算为41.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全年预算为148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87.98万元,支出决算为8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8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8.09万元、津贴补贴205.7万元、奖金371.34万元、绩效工资8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9万元、住房公积金87.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01.64万元。

公用经费19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8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93万元、电费2.97万元、差旅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9.06万元、工会经费8.8万元、福利费18.33万元、其他交通费60.9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3.36万元,增长58.95%。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36万元,增长58.95%。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接待费用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1100人次,共计支出9.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国人社系统来川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以及本省市(州)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9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7.61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水电费等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机关日常运行使用的电脑、空调等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础养老金、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等3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7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省级社保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名称)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分,省级社保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名称)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的是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的是捐的初中教育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的是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的是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的是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的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的是日常基本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的是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的是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的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的是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的是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的是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的是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指的是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的是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指的是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的是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的是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的是为城乡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指的是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的是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3931-基础养老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按时足额兑现。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88.14

1,719.28

1,232.42

71.68%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88.14

1,719.28

1,232.42

71.6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领取待遇人数

107000

人数


30

30


质量指标

养老金足额

100

%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年满60周岁并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终身保障率

100

%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领取待遇人员满意度

95

%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3947-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主管部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提取年度总资金的15%用于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贴。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38

455.85

452.99

99.37%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38

455.85

452.99

99.3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总金额

15

%


40

3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022年

100

%


40

4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6

%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81343-普惠金融发展

主管部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就业矛盾。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707.00

1,899.40

1,763.68

92.85%

10



其中:财政资金

1,707.00

1,899.40

1,763.68

92.8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担保贷款余额比例

10

%


10

10


质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90

%


30

30


地方配套到位率

100

%


1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

45

%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个人、企业满意度

85

%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4049-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

主管部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由县财政全额预算1500万元到县人社局,年终据实决算。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1.81

2,998.98

2,998.98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501.81

2,505.81

2,505.8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照1500万元预算

15000000

元/年


50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023年全额兑现到人

98

%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领取抚恤人员

98

%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综合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