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校属一级预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本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宣讲。二是认真学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倡导向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学习,为我校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标杆。四是对照纪律作风整顿、师德师风教育中检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为师生解忧,为师生服务
2.明确方向,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按照规定成立了党建办,配备了兼职党建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及教师“手拉手”帮扶我校就读的脱贫户子女,从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关心关爱他们,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三是关注党员发展,积极协调县委教育工委理顺了三位同志的组织关系(两位调入,一位调出),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有3位老师正在接受党组织培养。四是常态化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
3.落实反腐倡廉,确保党风廉洁。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机制,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以提升,班子成员务实清廉,廉洁行政,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学校党支部、行政、教代会、廉勤委充分参与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全面实行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三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的相关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剑阁县中小学校(园)长行为规范“十不准”》,坚持工作、生活从严要求,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四是严格各种经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非正常性开支,三公经费支出严守底线。
4.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牢记使命担当,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校思想文化宣传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坚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三是坚持“两个不得”和“五个严禁”,开展了防宗教渗透和防邪专题教育活动3次。四是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微信群、QQ群、抖音等新兴媒体管理。
(二)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德树人为先。
一年来,学校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国全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书育人德育为先,坚持德育就是提升质量,坚持先成人再成才,切实推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环境,促进学校德育教育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由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德育工作职责,形成德育工作长效机制。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师德建设方案,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师的一个重要指标,要求教师热爱学生、严谨治学、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学科教学中注重德育渗透,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德育氛围,引导学生形成符合社会规范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二是抓实抓细常规管理。利用在国旗下讲话、值周工作总结、班队会主题教育等,扎实开展文明礼仪常规训练活动,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一日行为规范》,深入落实《杨村小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实施要点》特别是要求学生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管住自己的脚,不践踏花草,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是坚持活动育人。以读有益书,做文明人为主题,开展文明礼仪系列教育活动;以做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的养成为载体,加强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以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活动为依托,教育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纪念日活动为主线,实施学习雷锋我做好事、庆祝“六一”快乐生活、教师节话师恩、国庆节感党恩等德育主题教育。举行禁毒宣传进校园,让成长不“毒”行;开展“献出一分爱”捐款、捐物活动;开展季节流行性疾病预防宣传活动;举办“红丝带,爱之海;开展《与心灵相约,与健康同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节约粮食,光盘行动”文明用餐从我做起活动等。
2.压实“一岗双责”,持续做好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学校把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安全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将工作责任打桩定位到每位教职员工,强化了教职员工的“一岗双责”。从而形成了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校长直接抓,德育主任具体抓,全校教职员工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持续用力,扎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学校德育处按照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系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市消防安全人员到校举办了消防知识讲座,进行了消防演练,提高了师生抗灾自救意识和能力;鹤龄派出所、鹤龄交警中队到校组织师生举办了交通安全和冬季取暖安全知识讲座;杨村镇政府和杨村医院到校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卫生、季节传染性疾病预防等知识讲座,发放了宣传资料;学校集中或分班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抗旱、防校园欺凌、防溺水、女生安全、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活动。
三是定期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全年定期排查(检查) 安全隐患8次,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消除了校园内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将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成效纳入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学校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要时段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实行领导包片、教师包人,细化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注重结果运用,将工作成效纳入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并兑现奖惩。
本年度我校没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3.精细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一是加强“五项”管理,“双减”工作落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学生手机、作业、读物、体质、睡眠五项管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保障指标达标。结合“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的同时,要求教师把功夫花在课前的准备各环节,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准确把握知识要点、仔细研读教材、选用教法学法、精心教学设计,从而确保教学过程的规范、流畅、实用、高效。本学期,我们按照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后服务安排表,并认真督查“三表”的执行情况;制定了《杨村小学校2022—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工作、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点》《杨村小学校教学常规考核细则》《杨村小学校教教学科研考核细则》,教务处坚持教学常规检查每月量化并纳入绩效月考核,做到检查到位,反馈及时,整改有效;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发挥骨干教师作用,努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二是立足课堂主阵地,提高课堂教学质效。课堂是教学工作的主阵地,只有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才能确保提高质量。行政领导坚持深入课堂推门听课、评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有质量的教学研究课,并进行教学反思,积累教学得失;教师听教研课、听同科目随堂课,从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对课堂效益不高、教学方法陈旧的,集中了备课组长、骨干教师一起听课会诊,实事求是地分析,提出不足和改进意见。加强备课组建设,切实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人员,开展集体备课,做到学科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教学重点难点、训练内容三统一,并注重“精”字上花功夫。
三是扎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积极探索课后服务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统筹规划、并行推进,在资金分配、场地建设、设备采购、活动项目规划、学生分组、师资搭配等方面倾心用力,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4.提升服务保障,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是做好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手续完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三是搞好校园规划和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了外操场改造、校园美化绿化、校舍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
四是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使用图书、计算机、科学实验室、音体美器材等教育技术装备,提高其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校园巡查检查、上放学接送和外来人员管理,切实做好师生食堂管理,按时卫生消毒、严格食材入出库查验;加强水电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5.主动作为,做好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教育脱贫与振兴乡村教育是政治任务。我们按照县教育局和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一个都不少”;持续用力做好乡镇标准中心校建设工作,确保“一校都不弱”;持续用力做好资助救助工作,确保辖区内“十三类”学生资助“一个都不漏”。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校属于剑阁县教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1.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2万元,下降9.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84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1.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84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34万元,占89.68%;项目支出86.78万元,占10.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1.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2万元,增加9.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2万元,增加9.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08.31万元,占84.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2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29.51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44.27万元,占5.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41.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1.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全年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全年预算为651.91万元,支出决算为651.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9.02万元,支出决算为59.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9.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15万元、奖金115.5万元、绩效工资137.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6万元、住房公积金44.27万元、生活补助20.75万元。
公用经费7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3万元、印刷费5.3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培训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4.36万元、福利费9.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杨村小学校校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杨村小学校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杨村小学校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遗属生活补助、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等。
六、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遗属生活补助、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财政拨付给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退休人员的一次性退休补贴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458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质量,保障学均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有效改善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文件精神,每月根据营养办票据核定数额及时打款原材料商家,按月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6.38 |
41.75 |
41.7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6.38 |
41.75 |
41.7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惠及学校数 |
= |
1 |
所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学生营养餐质量 |
定性 |
100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9 |
% |
|
20 |
2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增强青少年体质 |
≥ |
98 |
% |
|
10 |
7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99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7 |
|
|||||||
评价结论 |
资金使用规范,支付及时,学生体质明显提升,社会评价优良。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
|||||||||
项目负责人:刘平 |
财务负责人:王建军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045-免作业本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作业本费,减轻人民负担,促进办学进一步规范化,办好让人名群众满意的教育 |
保障了学生作业本免费、足额发放,减轻群众负担。群众满意度高。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公开招标,与商家产签订购买合同;2023年开学春秋两季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事后及时专款支付学校订购作业副本费。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15 |
2.58 |
2.5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5 |
2.58 |
2.5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惠及学校数 |
= |
1 |
所 |
|
40 |
40 |
|
|
||||||||||||||||||||||||||||||
质量指标 |
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
= |
100 |
% |
|
20 |
18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 |
≥ |
99 |
% |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9 |
% |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98 |
|
|
||||||||||||||||||||||||||||||||||||
评价结论 |
严格按照文件资金使用要求执行,免费给在校学生发放作业副本,及时支付采购商家订购费用,办学行为赢得社会赞誉。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
|
||||||||||||||||||||||||||||||||||||||
项目负责人:刘平 |
财务负责人:王建军 |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788-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足额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助力乡村振兴,确保贫困寄宿生资助一个都不能少。 |
通过一卡通资助平台及时足额打卡到家庭贫困寄宿生社会保障卡。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群众满意度高。 |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政府有关平台采集信息摸排,经过班级初评、村镇核定、学校公示七天无异议,最后学校三人组通过阳光资助平台录入信息并打卡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
总额 |
0.00 |
8.95 |
8.9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95 |
8.95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平困家庭子女资助全部发放 |
= |
100 |
% |
|
20 |
20 |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发放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 |
≥ |
98 |
% |
|
20 |
2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99 |
% |
|
10 |
18 |
|
|
|||||||||||||||||||||||||||||
|
合计 |
100 |
98 |
|
|
|||||||||||||||||||||||||||||||||||
|
评价结论 |
资助对象准确,打卡发放及时足额,没有住宿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
改进措施 |
|
|
|||||||||||||||||||||||||||||||||||||
|
项目负责人:刘平 |
财务负责人:王建军 |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905-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足额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助力乡村振兴,确保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资助一个都不能少。 |
通过一卡通资助平台及时足额打卡到家庭贫困非寄宿生社会保障卡。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政府有关平台采集信息摸排,经过班级初评、村镇核定、学校公示七天无异议,最后学校三人组通过阳光资助平台录入信息并打卡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3.88 |
3.8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88 |
3.8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证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按量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发放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义务教育阶段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足额发放 |
= |
100 |
% |
|
20 |
20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 |
≥ |
99 |
% |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
10 |
9 |
|
||||||||||||||||||||||||||||||
|
合计 |
100 |
99 |
|
||||||||||||||||||||||||||||||||||||
|
评价结论 |
资助对象准确,打卡发放及时足额,确保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确保无贫困非寄宿生失学。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
||||||||||||||||||||||||||||||||||||||
|
项目负责人:刘平 |
财务负责人:王建军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0767-幼儿资助 |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和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缓解幼儿园财务压力,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
通过一卡通资助平台及时足额打卡到幼儿学生社会保障卡。 |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
总额 |
0.00 |
9.57 |
9.5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9.57 |
9.57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幼儿资助工作顺利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
= |
100 |
% |
|
20 |
20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幼儿资助全部足额发放 |
= |
100 |
% |
|
20 |
20 |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 |
≥ |
99 |
% |
|
20 |
2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
10 |
9 |
|
|
|||||||||||||||||||||||||||||
|
合计 |
100 |
99 |
|
|
|||||||||||||||||||||||||||||||||||
|
评价结论 |
资助对象准确,打卡发放及时足额,确保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
改进措施 |
|
|
|||||||||||||||||||||||||||||||||||||
|
项目负责人:刘平 |
财务负责人:王建军 |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657775-特岗教师 |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杨村小学校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 |
按月、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缴纳。 |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每月根据财政局教科文要求,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
总额 |
0.00 |
5.06 |
5.0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06 |
5.06 |
100.00% |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90 |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按月、足额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发放及社会保障缴费缴纳,深受其好评。 |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
改进措施 |
|
|
|||||||||||||||||||||||||||||||||||||
|
项目负责人:刘平 |
财务负责人:王建军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