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剑阁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4年10月11日,剑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剑阁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剑阁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剑府办发〔2024〕16号),现解读如下。
一、《剑阁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1年1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24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为与省、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保持一致,规范、有序、有效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县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剑阁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总体框架
《预案》共6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县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指挥部专项工作组设置及职责、乡镇组织指挥机构。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第四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信息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教培训。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应急演练、预案修订。第六部分是附则。包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剑阁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三)修订内容
1.强化了指挥机构。应急处置的领导发生变化,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明确在县食安委的领导下开展,现调整为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开展。
2.修改了应急响应。《预案》对县级层面应急响应进行细化分级,县级层面的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将相对应的应急启动进行了分级,启动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由县政府决定并指定县级牵头部门。
3.加强了应急演练。《预案》将以前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修改为每2年组织一次,以此检验和强化各部门和乡镇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4.修改了印发主体。原预案是由县食安委印发,现调整为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剑阁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评价、加分项和减分项。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中明确,做到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评价、可区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考核年度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按照日常考核、年中督促、年终自查、年终评审、综合评议进行。
(五)考核等次
乡镇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加分项分值不超过5分。即时性工作、减分项分值在当年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得分95分以上、排名前10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第一等次;得分95分以上、排名前10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第二等次;得分95分以下为第三等次。县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单位)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加分项分值不超过5分。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得分在95分以上、排名在前35%的为一等次,其余得分在95分以上为二等次,得分在95分以下为三等次。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如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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