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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策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实、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策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46元,增速7.3%。我县被评为全省农业现代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典型县;全市一季度“引领区”建设暨农业农村领域拼经济比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剑门关土鸡)在农业农村部“强农论坛”作经验交流发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作为全省唯一县区在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建设研讨会作经验交流发言,土壤“三普”工作作为全省唯一县区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剑阁县新鑫农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第十一届品牌农业发展国际研讨会“助力农业品牌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奖”、全市2022年度拼经济搞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先进集体。
(一)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积极应对持续干旱,强化耕地保护和“非粮化”整治,完成撂荒地核复工作,持续推动剑南、剑北粮油园区扩面提升,推广粮经复合种植和“五良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6.6万亩,播面、单产、总产“三增”。2023年完成粮食播面136.3万亩、实现总产47.1万吨,其中大豆种植23.5万亩,完成率105.8%(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1.26万亩,完成率102.3%);油料播面57.16万亩,完成油菜扩种2.27万亩,完成率108.1%,产量11.95万吨,完成率103.1%;建成稻鱼综合种养基地2.5万亩,发展晚秋作物8.2万亩(其中秋洋芋3.75万亩)。
(二)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生猪规模养殖场保有量287个,占年度任务的151%;能繁母猪6.5万头,高于市下5.4万头目标;优质肉牛全链项目引进种牛271头,优食谷项目、王河镇肉牛养殖小区项目等加快推进,关刀河土鸡产业园成功命名市等级园区,剑门关九味鸡连锁品牌成功入市运营;新发展猕猴桃700余亩,投入1.2亿元巩固提升现代农业园区3个,投入1111.64万元管护提升村办产业园136个,改造提升老旧园区6.02万亩。行业预计,全年出栏生猪101.58万头、肉牛2.42万头、肉羊22.47万只、土鸡2776.5万只,分别完成任务的105.8%、100.83%、100.31%、112.4%;水果产量8.69万吨,完成任务的100.4%,产值5.5亿元;蔬菜产量46.86万吨,完成任务的102.49%,产值12.18亿;水产品1.28万吨、完成任务的100.78%。剑门关土鸡入选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农博会最受欢迎农产品品牌,剑粮、一品剑门等企标入选2023年四川省农业品牌(企业品牌)目录。
(三)引领区建设走在前列。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示范、高效率建设,突出“一带”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剑北、石洞沟、二龙、云丰、关刀河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配套建设体验中心、智慧大棚、社会化服务、数字农业等新项目,新建避雨棚550亩、防风网500亩、喷滴灌260亩、冷链仓储4处,管护产业基地5085亩,提升民宿3处。
(四)农村改革纵深推进。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为期4个月的村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推进30个示范村、1个示范镇的创建工作和中省财政扶持13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新培育股份制集体经济总社2个。指导东宝镇、白龙镇、开封镇开展省级先进示范镇、姚家镇元宝村等6村开展省级示范村创建。东宝镇、普安镇强村公司引领村集体跨村抱团发展典型经验在省市交流推广。全县集体经济收入达2333.04万元(全市第二位)、村(涉农社区)均6.41万元。开林粮油、顶尖蔬菜等4家专合社荣获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示范社称号,普安镇水池村成功创建为全国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镇村,下寺镇、东宝镇双西村、下寺镇峰垭村、金仙镇西河村、元山镇粮丰村分别获得乡村文化振兴市级样板镇村命名。
(五)底线工作扎实有力。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93%。县农产品检测中心顺利通过2023年省级能力验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99%以上,农产品质量、重大动植物疫病、农机等安全事故“零”发生。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六个一”服务型机关建设纵深推进;开展重点岗位干部交流,11名青年干部走上中层干部岗位;在四川省第三届“和美乡村健康跑”示范活动、全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竞赛、全县职工篮球联赛、职工歌咏比赛中均取得佳绩,干部干事创业新风貌不断展现。
二、机构设置
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122名。其中:代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参公编制37名,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2名。代县委管理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烟叶发展服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县畜禽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县土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剑门关土鸡研究院);14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副科级单位1个,县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参公)、股级单位1个,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股级事业单位12个,县现代农业园区事务中心(独立预算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县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牌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剑阁县农业产业化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46,407.83万元,2023年度支出46,407.83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2年度收入42408.42万元,支出42408.4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3999.41万元,增长9.4%,支出增加3999.41万元,增长9.4%。主要变动原因是中省市项目增多,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6,40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07.83万元,占96.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万元,占3.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64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55万元,占5.05%;项目支出44,063.28万元,占94.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407.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3999.41万元,增长9.4%,主要变动原因是中省市项目增多,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0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99.41万元,增长9.4%。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中省市项目增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55万元,项目44,063.2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73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84.1万元,占0.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4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43,637.84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126.15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4,607.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607.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6.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96.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4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5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11875.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和促销(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5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113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496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8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108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项):支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81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5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2.73万元、津贴补贴157.7万元、奖金496.7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6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8.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8万元、住房公积金126.1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65.7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30.46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3万元。
公用经费21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6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51.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9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2.62万元、福利费26.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0.4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资本性赠与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6万元,占57.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有所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2023年单位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科技直通车1辆、动物防疫疫苗冷藏运输专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技术指导下乡、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5.49万元,减少31.4%。主要原因是依据国家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210批次,18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9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2.5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新进10名参公人员,各项人头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用于执法一辆、科技直通车一辆、动物防疫疫苗冷藏运输专用车一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8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6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7552466-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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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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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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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连片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1842亩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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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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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76.00 |
236.46 |
236.4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76.00 |
236.46 |
236.4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得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友权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291096-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任务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217.50 |
8,217.5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217.50 |
8,217.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得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绍南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303494-2023年中省衔接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7,778.00 |
7,465.28 |
95.98%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778.00 |
7,465.28 |
95.98%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96 |
|
|||||||
评价结论 |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得96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贾丽蓉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28251-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新建提灌站、大棚、高标准农田、肉牛羊标准化示范场建设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24.45 |
124.45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24.45 |
124.4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得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贾丽蓉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671349-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补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15.9万亩,7月10日前发放到位。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75.00 |
872.70 |
99.74% |
10 |
9.9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75.00 |
872.70 |
99.7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 |
≥ |
15.9 |
万亩 |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7月10日前发放到位 |
定性 |
及时 |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定性 |
无 |
|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9 |
|
|||||||
评价结论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得9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绍南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671395-2023年稻谷补贴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11.67 |
811.67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11.67 |
811.6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得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绍南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689202-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1万亩 |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237.38 |
1,147.38 |
92.73% |
10 |
9.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237.38 |
1,147.38 |
92.73%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99.2 |
|
|||||||
评价结论 |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得99.2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罗伟 |
财务负责人:邓国荣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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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