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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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行使原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负责剑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上述(第三条第三款)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5.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城市道路挖掘、废品收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7.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负责牵头由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极大提振。持续培育锻造“爱岗敬业、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培塑形象、争创一流”剑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职业精神。

2.抓行政执法,执法办案稳步提升。

3.抓城乡环境,人居环境愈加精细。

4.抓城市管理,环境秩序日趋完善。

机构设置

属于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无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3.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2.01万元,下降15.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1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1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63万元,占93.8%;项目支出38万元,占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3.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01万元,下降15.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01万元,下降15.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5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17.18万元,占2.8%;城乡社区支出536.34万元,占87.4%;住房保障支出25.76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13.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3.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项):支出决算为17.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536.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29万元、津贴补贴72.31万元、奖金108.15万元、绩效工资7.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住房公积金25.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61万元、生活补助2.28万元。

公用经费5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3.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福利费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7.8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9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6人次,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本省、市、县相关部门来剑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环境卫生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17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保障。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违法建设查处及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7009-违法建设查处及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做好全县重大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保证整治行动完成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干净、有序的居住环境。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违规建设及违规燃放禁燃物等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处罚,整改率达到100%,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违规现象减少率达95%。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及群众居住舒适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率

100

%


20

15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31日

定性

202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容环境秩序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定性

5万元


20

2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23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以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合理安排执勤力量,采取“先政策劝导、后教育处理”的措施,落实机动巡逻、错时管理等制度,形成“点有值守、线有巡逻、面有联动”的管理格局,提升城市“颜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管理中市容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市民共同参与,再掀文明城市创建新高潮,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专项整治工地乱象,联合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加大城区巡查力度,严格监督路面抛洒,对做到发现赃车、不按要求覆盖等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源头企业及工地责任;四是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管理措施,错时巡查街道两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夜市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五是做好城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景观、户外广告、招牌的容貌管理和监督管理,针对临时占道商户的进行监督管理,符合要求的商户办理临时占道许可。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消除户外广告设施、报刊亭90%,加强县城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5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5.00

22.00

2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5.00

22.00

2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办结率

100

%


20

18


质量指标

办件效果

定性

对违法现象坚决惩处,权利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居住满意度

95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颜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定性

高中低

元/年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350000

元/年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4506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旅游名县为抓手,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品质,打造更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加强环境卫生服务宣传,多次开展城乡环境治理督查活动,加强城区市容环境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县域环境整洁较上年提升率

90

%


20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深化乡镇环境整治

定性

促进乡村面貌改善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档升级人居环境

定性

全面提高人居环境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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