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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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绩效指标制定、目标运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管、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省市和县定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督促落实、考核迎检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县委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来剑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狠抓机制办法创新,着力目标落地落实,锐意推动全县督查“利剑”和目标“指挥棒”最大效发挥。一是注重中心内部建设,建强目标绩效管理干部队伍。二是强化调度,全力督促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牵头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工作任务,确保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四是认真开展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剑阁是个好地方”。五是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对主要领导交办事件逐一登记、逐一督办、逐一销号。六是扎实抓好目标考核工作,完善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通过下发考核通报和提醒函、预警函等促进目标任务完成,做好2023年度年终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表彰、通报等工作,考核结果全部公开化、透明化。七是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工作。紧盯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把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作为督查重点,有力保障三会重要部署落地见效;认真研判“互联网+督查”平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并汇总整理,督促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以日报、周报、月报的形式调度重点事项,真实反映督查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八是全力抓好民生事项实施。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民生实事推进进度,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倒逼进度,多次开展专项调度督查、发送提醒督促函、约谈推进滞后单位,确保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7.0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76万元,增长20.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67.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0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6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万元,占82.04%;项目支出30万元,占17.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7.0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76万元,增长20.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76万元,增长20.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万元,占8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万元,占6.27%;卫生健康支出5.23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7.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7.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31万元、津贴补贴23.44万元、奖金32.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3万元、住房公积金7.85万元。

公用经费1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6.7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34.2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督查督办任务检查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52万元,增长34.21%。主要原因是督查督办任务检查增加。但没有超预算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督查督办组来剑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347人次,共计支出1.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督查督办组来剑检查指导服务保障支出1.1万元、考察调研等服务保障支出0.4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65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参公事业单位。现有3个股室(综合股、目标绩效事务股、督查督办事务股)。

(二)机构职能。

1.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绩效指标制定、目标运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管、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省市和县定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督促落实、考核迎检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总编制10名。其中事业(参公)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45.22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67.05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45.22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67.05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本项自评得分15分。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县委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来剑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狠抓机制办法创新,着力目标落地落实,锐意推动全县督查“利剑”和目标“指挥棒”最大效发挥。一是强化调度,全力督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完成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共20次;三是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牵头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动态管理责任清单,督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推进,明确各牵头单位的阶段整治重点和具体责任,不断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建章立制,确保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四是认真开展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工作,通过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制定学习要求,督查全县各单位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剑阁是个好地方”;五是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根据主要领导意见和文件精神,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方式,对书记、县长交办事件逐一登记、逐一督办、逐一销号;六是做好办文办会工作;七是扎实抓好目标考核工作,完善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平时通过下发考核通报和提醒函、预警函等促进目标任务完成。认真做好2023年度年终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表彰、通报等工作。县委目标绩效办抽调人员组成四个考核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202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八是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工作。紧盯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把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作为督查重点,规范形成《县委县政府2023年督查工作重点》《2023年督查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县级任务清单,按月开展运行调度,对滞后事项印发提醒敦促函,有力保障三会重要部署落地见效。认真研判“互联网+督查”平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并汇总整理,督促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以日报、周报、月报的形式调度重点事项,真实反映督查情况。2023年督查督办约520次左右,截至目前,印发《督查专报》36期,《督查通报》51期;九是全力抓好民生事项实施。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民生实事推进进度,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倒逼进度,多次开展专项调度督查、发送提醒督促函、约谈推进滞后单位,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本项自评得分21分。

2023年度本部门的绩效目标制度、目标完成情况、预决算编制等均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指标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合理,根据本部门职责、年度工作重点,以及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能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控制支出,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列支,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并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支出完成率为100%。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运转保障率100%。2023年度预算年终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3.财务管理。本项自评得分10分。

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财务、财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规范预算资金支出,使我中心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地稳步开展。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4.资产管理。本项自评得分3分。

建立健全资产相关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入库、计提折旧、报废、转移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实现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5.采购管理。不涉及此项指标,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度当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

1.项目决策。本项自评得分12分。

为抓好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民生实事管理和整治形式主义等工作职能和当年工作实际制定预算目标。主要保障为年度目标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部门目标的制定、管理、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督查,完成民生实事工作。项目的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统筹兼顾、科学透明,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2.项目执行。本项自评得分12分。

2023年度项目支出按照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规定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目标,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列支,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评估,确保资金流向与项目预期目标一致。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3.目标实现。本项自评得分11分。

本部门2023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本部门对机构运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总体来说没有偏离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发挥了其最大化的效益。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算、决算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2023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年度评价得分为96.5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目标中心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二是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67.05

167.05

0

年度总体

目标

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部门目标的制定、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督查,完成民生实事工作。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召开全县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工作会议;完成全县目标管理督查、重大决策督查、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督查工作;完成民生实事办理任务;管理目标单位的制定考核印制目标资料。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作会议

20

10

20

目标绩效督查次数

520

10

520

完成民生实事办理任务

24

10

24

印制目标绩效资料

50000

10

50000

质量指标

提高目标考核公正性

95

%

10

9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10

202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管理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办理民生实事

95

%

20

9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部门、乡镇及相关服务对象

95

%

10

95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800-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部门目标的制定、管理、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督查,完成民生实事工作。

全面完成年初设定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督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开展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办文办会工作;抓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重点督查督办工作;抓好民生事项实施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作会议

20

20

10

10


目标督查次数

520

520

10

10


印制目标资料

50000

50000

10

10


质量指标

提高目标考核公正性、公平性

95

%

≥95%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1

1年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督查督办,办理民生实事

95

%

≥95%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部门、乡镇及相关服务对象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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