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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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牵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2.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4.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体系和能力建设。

5.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6.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7.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紧抓重点难点项目,有序推进专项工程。

3.深化院(所)地交流,大力推进多渠道合作。

4.严格周边环境安全管控,提升反间防谍实效。

二、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4375.0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801.72万元,减少14.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安排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8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4万元,占22.7%;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7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0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5万元,占0.8%;项目支出17902.01万元,占9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80.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791.85万元,下降3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4.5万元,下降3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1万元,占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7.61万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占7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80.7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和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3万元、津贴补贴14.25万元、奖金37.57万元、绩效工资12.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9万元、住房公积金7.61万元等。

  公用经费1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42万元、差旅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0.77万元、福利费1.58万元、其他交通费3.72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76万元,下降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政策,过好“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7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政策,过好“紧日子”。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2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咨公司来剑评审专项工程初设,省委融办、市委融办、中物院检查调研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2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点项目推进资金、孵化园企业退出处置、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原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陈欠费用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军民融合发展、军地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专项工程项目资金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军民融合办)于2019年3月根据《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剑委〔2019〕22号)成立,为中共剑阁县委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财务预算一级单位,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全额拨款。我办下设综合股、军民融合发展股、军地交流合作股,同时下设县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县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3名;县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为县委军民融合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我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能是:

(1)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2)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4)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6)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7)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县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5人;县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8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4万元,占22.7%;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77.3%。

(二)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0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5万元,占0.8%;项目支出17902.01万元,占99.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县委军民融合办2023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总体得分90分。

1.履职效能。⑴突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集中开展理论学习30余次、专题研讨5次;增强组织功能,定期开展“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活动10余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1份;开展赌博和酒(醉)驾专项教育,“五不”“五个看不惯”专项整治,造谣传谣、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严格管理干部,严肃党内生活,持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⑵紧抓重点难点项目,有序推进专项工程。一是高效率运行工作机制。强化院所地通力合作,共建六个工作专班,实行日统计、周调度、月会商,目前已组织召开县内专题推进会39次,院所地联席会议20余次,解决项目推进、信访维稳、所区遗留问题等事项等60余件,特别是充分发挥中物院优势,在保护区准入、向上资金争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二是高标准推进工程建设。完成9—14号6个地块共1600亩预征收工作,并已于2022年3月取得安置点及配套设施104亩用地批文,按照“容缺后补”政策启动失地农民社保办理;按初设总拆迁463户,已倒房424户,完成率91.6%;安置小区均超进度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强弱电、门窗等施工,配套项目中河堤工程、道路、桥梁正在施工,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造价财评;完成100亩蜂糖李栽植,690亩猕猴桃栽植,以及园区主干道、渠系、管网施工,配套分选中心、冷冻库等项目正在进行。完成农业生产用具储存房屋建设项目选址和初步设计工作。三是高质量完成初设编报工作。我办牵头组织成立初设编制专班,多次与中咨公司、中物院沟通对接,于2023年8月完成编制并上报国防科工局,11月中资公司来剑初设评审结束,专家组对我县初设总册分册基本认可,认为调整内容合理有深度、文本编写规范、依据佐证充分,项目总投资保持不变,对我县专项工程推进高度认可。四是高力度向上争取资金。该项目总投资8.97亿元,通过积极多方努力争取,累计到位资金8.68亿元,占总投资96.7%,其中今年内争取到位资金4370万元。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已累计完成投资5.9亿元,达总投资65.8%。五是高要求抓实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质量、安全”不放松,严格执行保密要求,实现保密措施全覆盖;严格项目跟踪审计,每周汇总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县纪委纪检、目标绩效中心全程跟踪,确保限期整改销号;落实群众常态化监督机制,推选群众代表、党员干部20余人组建村民监督小组,不定期开展监督活动,目前已进行安置小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等现场监督9次,提出意见7条,均已整改到位。⑶深化院(所)地交流,大力推进多渠道合作。一是完善院地交流协作工作机制。构建“4+1”院地交流工作机制,建立院(所)地现场联合办公模式,组织召开院(所)地联席会议8次,解决项目建设、遗留问题、信访维稳等事项等30余件,促成群众拆迁31户,院所地抽调专人联合办公,在重要项目手续办理、资金争取、准入许可办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创建院所服务事项办理机制。建立院所服务“三张清单”,采取院所提需求、专班专人协调落实的方式,协调解决三所、四所天然气供应、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做实基地基础保障工作;通过多次会商研究,解决原装药项目、PSC-2项目、CJG项目等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中物院及一、三、四所在剑发展纾困解忧。三是加快军民融合类产业协作发展。依托中物院等院所资源,先后到成都、绵阳等地实地考察4次,积极招引军民融合类、军转民等企业、项目来剑调研2批次;在院所支持下,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一家,同时加大军民融合企业培育力度,发挥“三线文化”优势,积极推动院地共建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项目;加大剑阁本地农特产品进院所力度,积极将剑阁优质粮油果蔬、剑门土鸡、生猪等产品,纳入院所食堂供应主渠道;建立中物院在剑施工企业动态管理清单,形成中物院在剑项目纳税长效机制,今年已实现已在剑纳税290.28万元。四是化解遗留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经过多轮反复艰难谈判,原开封孵化园8家家具企业实现友好有序平稳退出,实现园内40000平方米厂房及办公用房全面清理,积极解决原军民融合产业园各类历欠费用19.5万元,对营商环境,重新招商引资,盘活国有资产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⑷严格周边环境安全管控,提升反间防谍实效。一是落实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深化细化“县周办”工作职责,组织召开年度例会,制定年度防间反谍等周边安全保密工作年度任务清单。二是创建乡镇工作领导机构。在开封、东宝、武连等乡镇、村社成立周边安全工作小组,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积极筹措工作经费18万元,建立巡逻员机制,将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到最小单位。三是多举措做实做细管控工作。落实“围墙外”隐患排查清除,健全“七张网”防控体系,通过日常巡逻、重点排查、有奖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风险信息,及时组织相关县级部门、乡镇开展整治。今年以来,组织公安、国安、乡镇等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所区周边可疑点位23家宾馆旅店621人次,排查车辆110余辆、无人机飞行记录41次。加强干部保密教育培训,严控军民融合新闻宣传,清理涉及军民融合敏感信息5条,确保机关单位、所区基地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2.预算管理。⑴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2023年我办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及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⑵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2023年我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⑶2023年我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5.采购管理。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管理规定,坚决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863.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0.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在决策程序方面,部门预算项目设立均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在目标设置方面,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在项目入库方面,部门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在执行同向方面,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在项目调整方面,部门预算项目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在执行结果方面,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预算完成率100%。

3.目标实现。在目标完成方面,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为100%。在目标偏离方面,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在实现效果方面,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为100%。

省级部门2023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企业的运营质量、行业水平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基金可持续性、区域安全性等情况。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度债券资金共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800万元,用于开封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费用,资金执行率100%。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自评公开方面,及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汇总并报送,将部门整体绩效预算、决算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水平。在问题整改方面,针对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逗硬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绩效管理整改到位。在应用反馈方面,自评报告内容详实、规范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2023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为90分。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军民融合发展、军地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办已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股室协同配合不够,往往只能由财务部门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对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288-重点项目推进资金

主管部门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顺利推进专项工程,保障国家重点单位周边环境安全。

全年共计召开县内专题推进会39次,院所地联席会议20余次,已签订拆迁协议429户、完成率100%,拆除房屋424户,完成率91.6%;安置点小区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安置小区均超进度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强弱电、门窗等施工,配套项目中河堤工程、道路、桥梁正在施工,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造价财评;完成100亩蜂糖李栽植,690亩猕猴桃栽植,以及园区主干道、渠系、管网施工,配套分选中心、冷冻库等项目正在进行。组织公安、国安、乡镇等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所区周边可疑点位23家宾馆旅店621人次,排查车辆110余辆、无人机飞行记录41次。加强干部保密教育培训,严控军民融合新闻宣传,确保了机关单位、所区基地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2.01

63.20

63.2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72.01

63.20

63.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工作推动质量

定性

50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国家重点单位周边环境安全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定性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全年共计召开县内专题推进会39次,院所地联席会议20余次,已签订拆迁协议429户、完成率100%,拆除房屋424户,完成率91.6%;安置点小区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安置小区均超进度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强弱电、门窗等施工,配套项目中河堤工程、道路、桥梁正在施工,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造价财评;完成100亩蜂糖李栽植,690亩猕猴桃栽植,以及园区主干道、渠系、管网施工,配套分选中心、冷冻库等项目正在进行。组织公安、国安、乡镇等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所区周边可疑点位23家宾馆旅店621人次,排查车辆110余辆、无人机飞行记录41次。加强干部保密教育培训,严控军民融合新闻宣传,确保了机关单位、所区基地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晏若愚

财务负责人:赵佳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610596-孵化园企业退出处置

主管部门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因环保、产业布局等原因,家居产业园项目不再实施,开封孵化园引进企业欲退出剑阁并要求补偿。

严格按照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及中共剑阁县委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求,与企业签订退园协议,分期向企业兑付搬迁补助款。2022年已兑付92万元。2023年兑付剩余41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1.00

41.00

41.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1.00

41.00

4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95

%

100

60

6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率

90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

90

%

1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了中国西部绿色家居产业园项目引进家具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剑阁,盘活了开封小微企业孵化园遗留国有资产,维护我县营商环境稳定。


存在问题

按照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及中共剑阁县委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议定的事项支付,无问题。


改进措施

建议在项目初期充分考虑环保等因素,以免重蹈覆辙。


项目负责人:左鑫

财务负责人:赵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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