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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8亿元,同比增长9.5%;招商引资签约资金50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990.73万元;固定资产新增入库800万元,调度1574万元;实施项目44个,涉及产业发展、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山坪塘整治、道路新建、厕所革命、庭院建设等,总投资2460万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2023年作为全国以工代赈现场会、全市二季度项目投资“拉练评比”现场会承办点,出色完成点位打造任务。
农业产业持续向优。2023年烟叶种植面积1980亩,完成4850担,实现产值679万元,已建成黄鹤楼香烟原料基地;突破性发展优质粮油,2023年大小春播面积48125.5亩,产量14014.535吨,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849.32亩,水稻761.8余亩;种植各类成片特色小水果共计1525亩,其中,阳光玫瑰葡萄、金秋砂糖橘远销全国各地,翠云猕果猕猴桃出口东南亚、欧盟地区,建成小水果休闲采摘基地3个,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镇,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剑北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被市政府评为市级一等现代农业园区,多次高质量承接国家省市县各类督查检查。2023年,汉阳镇承办全市一季度“引领区”建设暨农业农村领域拼经济比发展现场会,圆满完成现场会承办。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积极招引业主,与广元昊昱集团成功签约,盘活全镇猕猴桃产业园;狠抓剑北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做优水稻、做强大豆”,突破性发展优质粮油,力争早日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巩固提升以云丰阳光玫瑰、登煌金秋砂糖橘、七里猕猴桃为主的石洞沟园区建设。依托剑阁三分田、广元人人乐、广元昊昱等龙头企业引领,大力推行“企业+专合社+村集体+农户”模式。
乡村振兴纵深推进。对全镇493户脱贫户因户施策巩固提升,对24户返贫预警监测户逐户制定专项方案。2023年,汉阳镇获评省级乡村振兴先进镇,汉阳镇壮岭村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汉阳镇云丰村被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认定为“四川省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
文旅互动不断拓展。立足翠云古柏、石洞沟古蜀道等历史文化资源,依托汉阳铺大肉面会、川北鸡肉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抓好蜀道文化、古驿文化、红色文化等底蕴挖掘,打造地方特色非遗文化品牌,重现古蜀道上驿站文化风采。2023年,汉阳铺大肉面会成功举办2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旅游大会战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已初步形成以石洞沟古蜀道徒步体验和古柏观光,剑山未见山亲子游,三分田农业研学基地,壮岭优质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农事体验,七里村猕猴桃、金秋砂糖橘等小水果休闲采摘为主的全域旅游新格局。
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完善镇、村、组三级路网结构,通过整合资源、聚合资金、项目打捆,新建水泥路6.4公里,道路加宽9.8公里,维修(小二)型水库3座,整治山坪塘7口,拦河堰2道,实施场镇供水管网延伸1处,解决了群众出行难以及部分农户“饮水难”问题。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点设施建设8处,垃圾压缩站、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使用。
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全镇配备保洁员59人,每日实行“全覆盖”、“拉网式”打扫,重点清理集镇沿线、农贸市场、村委会周边等卫生死角,全面消除“四害”滋生条件。按照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场镇生活垃圾当天清运,农村生活垃圾至少两天一运,实现了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
民生保障按标落实。按时足额发放全镇391户490人农村低保、39户41人城镇低保,19人五保户、99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名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全年共计196.5万元。排查23个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放各类就业岗位信息3000余条,开展就业培训553人次,送技下乡活动百余次,新增返乡创业16人。2023年,汉阳镇便民服务中心被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为“第三批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2024年3月,汉阳镇承办了全省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体化推进教育、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教育质量和医疗水平。2023年,汉阳镇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切实把妇联工作有效地渗透到妇女群体中去,被县妇联评为“妇女工作优秀集体”。汉阳镇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完成该项工作,并被市政府评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文化事业日趋繁盛。作为主会场成功承办全市古蜀道徒步游活动、全县“农民丰收节”、职工篮球联赛等省市县活动,邀请8位国家级书画家赴汉阳开展采风创作,成功举办“中国美术家蜀道采风行走进剑阁”活动,获评全省第三届乡村文化振兴十大魅力乡镇之首,获颁中国美术学院美育实践基地镇、中国美术家蜀道采风基地镇等授牌。开展送科技、文化下乡活动近百次,我镇翠云社区正在创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型”社区。和美汉阳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持续攀升。
民生实事有序推进。镇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票决出的七里村猕猴桃园区提灌站建设项目、壮山村一组过水堰塘整治、永泉村安全饮水改扩建项目、壮岭村双堰塘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19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狠抓安全生产。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紧盯森林防灭火、消防、道路交通、防汛、防地灾、城镇燃气、危化品、烟花爆竹、自建房、在建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摸排48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5份,闭环整改大小安全隐患280条,道路交通安全精准劝导325起,移交违法车辆22辆,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成效。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无纳入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32.0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0.03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东西部协作、广安对口帮扶项目经费增多。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63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3.05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万元,占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6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14万元,占46.9%;项目支出869.91万元,占5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35.0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0.03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东西部协作、广安对口帮扶项目经费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3.03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东西部协作、广安对口帮扶项目经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7万元,占27.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48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9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30.55万元,占1.8%;城乡社区支出6.4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912.88万元,占55.7%;住房保障支出45.82万元,占2.7%;其他支出132.63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83.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3.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全年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46.6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9.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1.09万元,支出决算为61.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18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98.1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全年预算为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6.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13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19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5.82万元,支出决算为45.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全年预算为80.64万元,支出决算为80.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71万元、津贴补贴74.71万元、奖金184.56万元、绩效工资35.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8万元、住房公积金45.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万元、生活补助3.02万元。
公用经费8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11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福利费9.28万元、其他交通费15.8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49.8%;较上年减少3.03万元,下降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库未拨付资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库未拨付资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3.03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国库未拨付资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4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7.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组织对老促会工作经费、安全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人大办公费、文化配套、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等3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
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一、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乡村内街巷和农田间机耕道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蓄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3.12 |
123.68 |
123.68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3.12 |
123.68 |
123.6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40 |
22.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效益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22.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百姓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22.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123.68万元 |
≥ |
123.68 |
万元 |
123.68 |
20 |
22.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按时间节点,及时兑付报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箐钏 |
财务负责人:王箐钏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817137-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产业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产业发展资金) |
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产业发展资金)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产业发展资金)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0.00 |
6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0.00 |
6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排补助我镇8个村(社)产业发展 |
≤ |
8 |
个 |
8 |
20 |
18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20 |
18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效益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18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百姓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8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60万元 |
≥ |
60 |
万元 |
60 |
20 |
18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按时间节点,及时兑付报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箐钏 |
财务负责人:王箐钏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314903-特色产业管护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特色产业管护 |
特色产业管护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特色产业管护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0.00 |
4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0.00 |
4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40 |
22.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效益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22.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百姓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22.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40万 |
= |
40 |
万元 |
40 |
20 |
22.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按时间节点,及时兑付报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箐钏 |
财务负责人:王箐钏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21932-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
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70.00 |
7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0.00 |
70.00 |
100.00%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七里村泥碎路 |
≥ |
800 |
米 |
800 |
10 |
12.85 |
|
||||||||||||
东青村堰塘 |
≥ |
1 |
个 |
1 |
20 |
12.85 |
|
||||||||||||||
七里村山坪塘 |
≥ |
2 |
个 |
2 |
10 |
12.85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10 |
12.8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效益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12.8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百姓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2.8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70万元 |
= |
70 |
万元 |
70 |
10 |
12.9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按时间节点,及时兑付报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王箐钏 |
财务负责人:王箐钏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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