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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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16.承担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项目投资力促结构能级提升。今年,我局协助相关部门共申报国债项目30个,总投资22.29亿元,拟争取国债13.65亿元;央、省预算内项目9个,总投资1.55亿元,到位中央、省预算内资金0.81亿元;本年共发行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剑阁县粮食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剑阁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等三批次专项债项目共12个,总投资64.89亿元、已发行债券资金6.64亿元。

2.聚焦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建设步伐。一是储备2024年政府专项债项目36个、总投资144.86亿元、拟发行债券资金37.82亿元;二是储备2024年中省预算内项目22个,总投资26.73亿元,拟争取资金13.77亿元;三是初步整理出2024年支撑项目80个,总投资163.5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45.7亿元。

3.聚焦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加速推进。2023年,我县省市重点项目38个,总投资297.3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93.2亿元。县级重点项目46个,总投资237.32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2亿元。38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6.97亿元,投资完成率114.8%,其中:剑阁风电开发项目(99.7%)、剑阁县粮食物流仓储园区(208.3%)、剑门关国际优食谷(121.5%)、剑北粮油园区(140.3%)、东西部共建乡村振兴食品产业园(151.8%)、开封人居环境改善(145.9%)等12个市重点项目均超进度完成投资。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2.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91.9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01万元,增长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新增粮食仓储物流园区专项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849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1.98万元,占2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占7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849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23万元,占11.1%;项目支出7545.74万元,占8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91.9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01万元,增长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新增粮食仓储物流园区专项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99万元,下降4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1.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63万元,占2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3万元,占3.03%;卫生健康支出38.15万元,占1.53%;农林水支出887.16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52.67万元,占2.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7.74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91.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1.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40.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0.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28.86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全年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0.23万元,支出决算为70.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数为389.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全年预算数为417.3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数为52.67万元,支出决算为5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数为21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数为479.99万元,支出决算为47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6.04万元、津贴补贴113.4万元、奖金231.06万元、绩效工资61.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2万元、住房公积金52.67万元、医疗费3.04万元、生活补助11.96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10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1万元、印刷费3.61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6.51万元、差旅费6.9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10.84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福利费10.33万元、其他交通费3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8.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0.88万元,增长8.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调整。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1453人次,共计支出10.8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家、省、市来剑检查开展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36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阁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剑阁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剑阁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剑阁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剑阁县木马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杨村镇龙鞍社区杨村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项目,剑阁县普安镇2023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二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发展和改革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办公室

招投标管理股

政策法规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国民经济综合股

(5)固定资产投资股

(6)行政审批股

(7)项目管理股(剑阁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8)价格监管股(收费管理股)

(9)以工代赈项目股

(10)粮食调控和监督股

(11)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股

(12)区域协同发展股

(13)人事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

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浙广扶贫协作工作。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与省、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

(16)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7)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18)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19)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20)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21)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22)承担重要物质储备和应急物质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23)承担以工代赈的行政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和转报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资金计划。

(24)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责。

(25)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参公编制19名,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18人,事业人员24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收入决算总额为8491.98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849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23万元,占11.1%;项目支出7545.74万元,占8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我局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23年人员经费决算845.18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101.05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项目支出1545.74万元。用于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三)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总分65分,得分55分)

1.履职效能。(总分15分,得分15分)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服务经济大局,推动经济运行分析监测、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产业动能加速集聚(5分)。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聚焦项目投资力促结构能级提升、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建设步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加速推进(5分)。三是注重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保护。常态化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持续跟踪再生铝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扎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编印规范、系统、完整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汇编》《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汇编》,为各专班成员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政策指引(5分)

2.预算管理。(总分25分,得分21分)

一是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得分8分)。二是单位收入统筹,我单位无自由收入。三是支出执行进度、四是预算年终结余,年终未结余资金(得分2分)。五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等(得分5分)。

3.财务管理。(总分10分,得分10分)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得分4分)

二是财务岗位设置,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得分2分)。三是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依法建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按照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得分4分)。

4.资产管理。(总分9分,得分9分)

一是人均资产变化率较上年无变化(得分3分);二是资产利用率办公设备使用年限均超过最低使用年限(得分3分);三是资产盘活率我单位无限制资产不存在资产盘活(得分3分)。

5.采购管理。2023年度内未进行政府采购工作。(总分6分,得分0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0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2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96.0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总分12分,得分12分)

先收集各股室的工作需求通过内部调研等明确项目开展的必要性,根据需求明确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项目目标,并编制项目预算申报表,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项目登记,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总分12分,得分12分)

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3.目标实现。(总分12分,得分12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100%,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

与预期目标的未偏离,项目绩效目标效益发挥较好。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单位(科室)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做好等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局工作目标任务重,会议较多。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91522-项目投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投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

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96.10

0.00

0.00%

10

5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96.1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先进个人

30

30

20

20


先进集体

18

18

20

20


质量指标

提高项目投资工作积极性

定性

优良中差


优良中差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定性

优良中差


优良中差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低

改进措施

加快支付进度

项目负责人:李玉国

财务负责人:张晓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0114315-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加强宏观经济预判、统筹项目投资,保证投资强劲增长,全面创新改革。

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0

50.00

50.00%

10

5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0

50.00

5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6

6

10

10


全市项目大比武流动现场会

4

4

10

10


重点项目协调推进

4

4

10

10


经济运行分析、项目投资督办、培训会

6

6

10

10


质量指标

是否投资强劲增长

定性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是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低

改进措施

加快支付进度

项目负责人:李玉国

财务负责人:张晓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7044390-剑阁县元山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基建投资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

实施单位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新建园区产业作业道9.4公里,其中: 5.2公里,规格: 3.5 米宽,18cm厚、砼C30(粮丰村2.6公里,广爱村2.6公里);  4.2公里,规格: 3米宽,18cm厚、砼C30(粮丰村2.2公里,  广爱村2公里).建排洪渠550米,蓄水池(200立方)9口(粮丰村5口,广爱村4口).建挡水堰2处、加高1处、新增建设道路挡土墙2处,新增加宽作业道(长220米、宽1.5米、厚0.18米、砼C30)

项目全面完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新建园区产业作业道9.4公里,其中: 5.2公里,规格: 3.5 米宽,18cm厚、砼C30(粮丰村2.6公里,广爱村2.6公里);  4.2公里,规格: 3米宽,18cm厚、砼C30(粮丰村2.2公里,  广爱村2公里).建排洪渠550米,蓄水池(200立方)9口(粮丰村5口,广爱村4口).建挡水堰2处、加高1处、新增建设道路挡土墙2处,新增加宽作业道(长220米、宽1.5米、厚0.18米、砼C30)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14.08

314.06

314.0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14.08

314.06

314.0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园区产业作业道

9.4

公里

9.4

3

3


挡土墙

2

2

3

3


建排洪渠

550

550

3

3


蓄水池

9

9

3

3


建挡水堰

2

2

3

3


新增加宽作业道

220

220

3

3


质量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

100

4

4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

%

1

4

4


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

95

4

4


时效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

个工作日

20

5

5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定性

改善


改善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15

%

15

10

10


受益贫困人口

892

892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

550

万元

55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得分100分。完成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何友志

财务负责人:张晓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9258688-剑阁县木马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新(改)建安置点产业道路5.16公里,整治山坪塘3口。

项目完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新(改)建安置点产业道路5.16公里,整治山坪塘3口。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90.00

389.81

99.95%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90.00

389.81

99.9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安置点产业道路

3.81

公里

3.81

10

10



整治山坪塘

3

3

5

5



改建安置点产业道路

1.35

公里

1.35

10

10



质量指标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

%

1

5

5



项目验收合格率

98

%

98

5

5



项目开工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

个工作日

2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定性

改善


改善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15

%

1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

390

万元/村

39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得分100分。完成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何友志

财务负责人:张晓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9269444-杨村镇龙鞍社区杨村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

实施单位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安置点提升完善,土鸡产业建设:安装护栏及围栏4240.7m;服务中心场地硬化440.61㎡;护坡治理1025.5㎡;产业道兼休闲便道553m;下水管网整治200m;移动鸡舍100个。

项目全面完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安置点提升完善,土鸡产业建设:安装护栏及围栏4240.7m;服务中心场地硬化440.61㎡;护坡治理1025.5㎡;产业道兼休闲便道553m;下水管网整治200m;移动鸡舍100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2.00

86.80

94.35%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2.00

86.80

94.3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水管网整治

200

200

5

5



产业道兼休闲便道

553

553

5

5



护坡治理

1025.5

平方米

1025.5

5

5



服务中心场地硬化

440.61

平方米

440.61

5

5



移动鸡舍

100

100

5

5



安装护栏及围栏

4240.7

4240.7

5

5



质量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

100

5

5



项目验收合格率

98

%

98

5

5



时效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

20

个工作日

20

5

5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定性

改善


改善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当地群众

146

146

5

5



劳务报酬比例

15

%

15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与工程建设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

92

万元/村

92

10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得分100分。完成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何友志

财务负责人:张晓


附件2

剑阁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围绕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进一步扩展建设领域、拓宽赈济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的赈济效应,实现以工代赈从专项扶贫政策向综合性政策转变,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发挥好以工代赈“赈”的作用。2022年10月17日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安镇鹤鸣村2023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立项批复。按照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关于转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赈中心发〔2022〕50号)文件精神,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道路6.4公里(宽3.5米,厚0.18m,砼C30);整治山坪塘5口(蓄水41840立方米)。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计划的申报和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县级公示、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以及实施方案的审批;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开展以工代赈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参与监督自建项目的询价工作;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政策、项目建设的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综合评价以工代赈政策落实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搞好资金报账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实行以工代赈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劳务报酬支出;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账制,劳务报酬通过“一卡通”打卡直发,并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纪委的监督指导。本次申报项目为公益类基础设施,拟在我县普安镇鹤鸣村实施。该村为原银山、鹤鸣两个村合并的脱贫村,其主要特点:一是断头路多。全村多达15处,群众出行十分不便。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多。全村建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8个,安置66户170人。三是部分安置点群众生产用水困难。我们选择在该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是深刻把握“先有群众,后有项目,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以工代赈政策内涵,突出以工代赈五大效益,建设该项目十分必要。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项目建设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需要。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鹤鸣村为原银山、鹤鸣两个村合并村的脱贫村。辖6个村民小组,555户1563人,其中脱贫户110户,脱贫人口280人;低保户87户,104人;特困人员5户,5人;残疾人口51人。该村有劳动力908人,滞留在家的富余劳动力206人,其中有意愿参加项目建设并签订劳务协议的145人。经测算项目实际拟用工122人,其中脱贫人口69人、易地搬迁人口50人、其他低收入群体2人、易返贫致贫监测人口1人,直接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增加群众收入;二是项目建设是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的需要。鹤鸣村为原银山、鹤鸣两个村合并村的脱贫村。全村建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8个,安置66户170人。该项目拟改建道路15条6.4公里断头路,整治山坪塘5口,其中直接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断头路2处0.21公里,改善部分集中安置点生产用水困难的现状。通过项目建设,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打破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村民出行的瓶颈;三是项目建设是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的需要。基层治理,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通过项目建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为民情怀;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重任和担当的“一翁三者”责任;加深群众爱党之情,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四是项目建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需要。近年来,剑阁县把易地搬迁就业帮扶作为主要任务来抓,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采取“一户一策、精准扶持”的原则,易地搬迁安置点的行政村各设置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建立易地搬迁安置点脱贫人口就业信息基础台账,实行易地搬迁安置点脱贫家庭劳动力信息全覆盖网格化动态管理,精准掌握就业创业状态。根据《2022年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剑阁县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管好用活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充分发挥经营性资产效益,持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和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土坯房改造,加大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力度。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促进乡风更加文明;五是项目建设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的需要。通过项目建设,对该村现有300亩黄金梨、3000亩粮油生产、100亩食用菌、5000头生猪养殖、3万羽剑门关土鸡等产业,大幅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周边村1320户3710余人的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项目辐射效应;项目建设将直接惠及鹤鸣村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66户170人和9个土地增减挂钩集中安置点116户301人的后续发展,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乡村振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我县省衔接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0万元,已按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及时下达资金390万元,安排率100%。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建设平台是载体、就业增收是目的”政策内涵,主动顺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帮助更多滞留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3.资金分配情况。截至2024年6月31日已支出3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所有项目都严格按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及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县级报账制,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该项目的总体目标为改建道路6.4公里(宽3.5米,厚0.18m,砼C30);整治山坪塘5口(蓄水41840立方米)。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乡镇,对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分细则逐项核实相关数据,对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绩效自评工作。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伏大德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项目推进事务中心主任赵敏任副组长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由以工代赈股牵头会同财政、交通、水利部门开展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剑阁县普安镇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重点评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建设内容,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确保群众收入稳步增长。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一是资金计划,该衔接资金计划于2023年6月20日由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关于转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赈中心发〔2022〕50号)文件下达,我县于2023年6月25日下达至项目乡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项目绩效,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申报、审核、监控、自评工作,项目绩效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三是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支付,截至目前项目资金支付率达100%,完成绩效目标设置。

(三)评价选点。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点位为剑阁县普安镇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位于剑阁县普安镇鹤鸣村,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道路6.4公里(宽3.5米,厚0.18m,砼C30);整治山坪塘5口(蓄水41840立方米)。

(四)评价方法。

一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是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四是通过对项目建设前后的比较,根据成效等方面去寻找和分析政策产生的影响。五是针对部分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主体进行了询问和访谈,如项目实施情况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满意度等进行随机访谈。

(五)评价组织。

按照《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评价办法》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成立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伏大德同志任组长,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党组成员、项目推进事务中心主任赵敏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审核评价方案和报告;以工代赈股股长何友志、县交通局、县水利局为项目管理组成员,负责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管理评估、包括项目进度、质量、目标实现情况等。财务股负责人张晓、县财政局为财务组成员,审查衔接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评估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以工代赈股干部谢晓波、夏辽为数据分析及调查组成员,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了解受益群众满意度。

三、绩效分析(总分100分、得分100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总分54分、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总分18分,得分18分)

一是决策程序,剑阁县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级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的程序,建设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简称项目库)。项目库主要指标涉及项目维护、项目立项、项目调整、项目实施四个模块,项目库信息录入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信息录入真实完整。剑阁县普安镇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来源于该项目库,所储备项目符合衔接资金支持的范围(总分6分、得分6分)。二是规划论证,项目建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需要,且符合政策投向,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证明项目可行且必要。项目总体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其中:产出支出设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设置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总分6分、得分6分)。三是资金投向,该项目改建道路6.4公里、整治山坪塘5口,主要是为了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及周边群众出行、农产品运输难和部分群众生产用水问题,提高农村群众收入,解决其就业需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精准把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投向切实发挥政策功能的通知》《四川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要求,项目投向准确,且该项目未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总分6分、得分6分)。

2.项目管理。(总分18分、得分18分)

一是制度办法,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实行以工代赈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总分2分、得分2分)。二是分配管理,资金分配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权重设置项目重点,结果公平合理,建设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项目动态管理,项目库信息录入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信息录入真实完整,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级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的程序,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总分10分、得分10分)。三是绩效监管,严格落实“谁申报项目,谁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实施绩效评价”的要求,绩效申报、绩效信息严格按照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类指标落实。在项目库录入绩效信息时,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为确保项目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县级部门指导乡镇录入项目库各项指标。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跟踪,切实加强项目实施中期监控,项目完工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着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总分6分,得分6分)。

3.项目实施。(总分9分、得分9分)

一是预算执行,该项目下达省级衔接资金390万元,资金支付390万元,资金支付率达100%(总分6分,得分6分)。二是资金使用,严格按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及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县级报账制,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总分3分、得分3分)。

4.项目结果。(总分9分、得分9分)

一是目标完成,项目完成改建道路6.4公里(宽3.5米,厚0.18m,砼C30);整治山坪塘5口(蓄水41840立方米)。完成预期目标,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总分6分、得分6分)。二是完成时效,该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2024年3月底全面完工,建设工期7个月,与计划时间一致(总分3分、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总分30分、得分30分)

一是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工作包括自验、初验和县级验收。项目自验由项目理事会、鹤鸣村与5月8日完成;项目初验由普安镇人民政府于5月20日组织开展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7月25日由县发展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邀请省市以工代赈部门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均验收合格(总分10分、得分10分)。二是功能实现,项目实施后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产业发展得到提质增效,当地群众通过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获取直接劳务报酬81.3万元,占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85%,吸纳务工群众213人,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组阵地得到加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总分10分、得分10分)。三是后续管护,做好项目产权移交管护责任,并建立健全“乡村公管”的规章制度,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形成的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制定项目后期管护办法,由普安镇牵头成立管护队伍,设置4名管护人员,实行承包管理落实到人(总分10分、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总分16分,得分16分)

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一是2023年2月2日人民网刊登文章《广元剑阁:以工代赈好政策和项目惠及百姓暖民心》,报道剑阁县开封镇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当地村民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二是2023年5月,广元市被国务院督查激励为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三是2023年6月9日,省发改委四川省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典型案例(第14期)《剑阁县走出“后搬迁”时代就业帮扶新路径》,专题报道剑阁县积极探索就业帮扶新路径。四是2023年6月9日,中国改革报刊登文章《助农增收显担当以工代赈暖民心》,报道剑阁县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五是2023年6月12日,全国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在剑阁县现场观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6月25日,省发改委向剑阁县委、县人民政府致感谢信。六是2023年7月13日,剑阁县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基提质推进会上作《打好后续扶持组合拳建设和美乡村新标杆》的经验交流发言。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完成改建道路6.4公里(宽3.5米,厚0.18m,砼C30);整治山坪塘5口(蓄水41840立方米)。完成计划下达目标任务的100%。项目绩效总评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政策和管理细则,以工代赈项目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积极组织通过村民理事会由村民自主开展项目建设管理业务强,村项目理事会成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在业务学习组织管理方面比较吃力,项目资料管理稍有欠缺。

六、改进建议

高度重视,共同协作,搞好配合,继续加大组织学习以工代赈政策,让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熟透政策,提升村民自建各个阶段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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