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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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规划、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办法和参与实施;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2.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培训有关工作。

3.协助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调剂调配等有关工作。

4.参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事项;协助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负责拟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修缮计划;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

5.承担县级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7.参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县交流干部周转房的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8.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赓续对党忠诚的基因血脉。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印发《主题教育学习方案》,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日常运行方式,制定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9次、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突出全面学、扎实做、深入改,筑牢思想根基、锤炼品格、强化忠诚。二是结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党组(扩大)会6次听取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集体廉政谈心谈话6次。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职工观看《阳光问政(廉)》《永远的伤痛》等警示教育片,敢于刀刃向内,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聚焦“廉”和“责”两大主题,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谈话重点,今年根据谈话对象个人情况有的放矢地提出廉政要求,对21人进行了谈心谈话。三是结强化作风转变,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按照纠治“五不”“五个看不惯”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促使党员干部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毅力,全面对标找差、补短攻弱,坚决破除作风之弊。开展造谣传谣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党员干部务必从源头上杜绝谣言的产生,从行动上遏制谣言的传播扩散,要树牢“四个意识”,要讲政治、讲正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老实做人,踏实做事。不搞“低级红”“高级黑”,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稳定。四是严格干部队伍的管理,尤其是司勤人员的管理。及时调整内控工作和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中心经济运行方案,规范六大经济活动的运行。从工作纪律制度、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方面梳理反复性小问题,分析可能发生或者爆发的群体性问题,预防因思想、干劲松懈引发的重大问题,邀请纪检组、交警队对广大司勤人员党风廉政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扛牢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要牢记初心使命,要时常自省自警自律教育,自我警醒、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提高保密意识,筑牢思想防线,遵纪守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认认真真抓落实,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公务用车管理。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在借鉴兄弟县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单位实际,经过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司勤人员月考评表基本完成。二是坚持“一张网”管理。科学调度公务用车申请8000条次,为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型文体活动、农业农村、东西部协作等20余次国家和省级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部署提供了坚强的用车保障。率先在普安、白龙、开封等地推广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分时租赁试点,为乡镇解决私车公用的现实问题,堵住私车公养的制度漏洞,疏通违规用车的监管难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我县和全市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提供合同范本、制度底本、操作蓝本。四是合理更新公务用车。全年更新公务用车3辆,处置公务用车6辆,其中:3辆报废,3辆拍卖。五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管理。我单位公务用车全覆盖安检3次,分管领导及车管股在春节、五一、国庆节前对所有车辆封存停驶进行检查通报。中心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车管股及各公车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提示提醒。

2.办公用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办公用房管理的两个《办法》。一是联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危房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完成全县111家单位250栋房屋排查工作,并将信息录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危房排查系统”。对已鉴定的1处D级危房,按照专业机构意见采取了相应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办公用房使用安全。二是落实办公用房“四统一”管理,积极开展剑阁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印发《剑阁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剑府办函〔2023〕13号),明确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目前正对2处证件齐全房产办理转移登记。三是常态化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6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6月28日又分批次对全县90个党政机关集中进行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厘清了政策边界,讲清了技术方法,明确了时间节点。同时,我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县级部门和乡镇,现场抽查测量核实办公用房信息数据,指导开展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对个别特殊问题采取“发点球”方式,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7月24日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8月上旬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报送了《2023年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情况的报告》、《厅局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信息报送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统计报告工作。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印发《关于2023年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剑公共节能〔2023〕1号),明确我县今年工作任务。要求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围绕生活垃圾分类、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行动、节能宣传培训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同比下降1.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5%的节能降碳目标。二是积极宣传,营造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植树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等开展主题宣传和志愿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节能知识竞答和每期的节能知识大讲堂的学习。绿色出行月期间,积极响应市中心新能源汽车推广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新能源汽车展销会;市中心联合在翠云廊开展以“相约翠云廊,‘绿’行古蜀道”为主题的新能源汽车巡展活动,共同将绿色低碳宣传推向高潮。三是依托节能一体化平台作,强化节能管理。各公共机构积极通过“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一体化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禁塑和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评价,对照自评细则完善单位制度、文化建设和硬件配置;通过协调督促,个别指导,全县公共机构已完成前三季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在平台的填报工作,数据质量大幅提升。四是推进公务出行绿色转型,强化机关单位示范引领。要求干部职工积积极践行“135”绿色出行理念,在推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分时租赁试点时,在3个试点乡镇共采购6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同时,单位今年购置新能源汽车1辆,中心职工今年购置新能源汽车2辆。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完成。我中心对全县公共机构的建筑节能改造、空调节能改造、机关食堂反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节能工作进行季度督查,对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节能目标落实情况,统计台账建立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其完善相关材料,确保通过年度目标考核。建筑节能改造0.6万平方米,空调节能改造0.3万平方米,建成1个市县镇村四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抽核率100%,遴选16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报送6条信息,提交调研课题《关于推进机关职工食堂规范化管理的思考》。合同能源管理和光伏充电两项目标正在引入第三方建设,选址在剑门关镇卫生院。

4.行政中心管理。一是组织人力对行政中心办公区进行了清理,对花卉苗木进行了补植修剪,检修了路灯,实现了办公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二是在国庆节和春节期间,通过悬挂灯笼、插彩旗、摆放花卉造型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热烈的节日氛围。三是在中心领导的直接参与和领导下,完成行政中心车辆管理系统的再次维修与更换,完成县委二三楼、政府二楼厕所的处漏及维修。四是对办公区开展集中捕鼠一次,例行清理鼠害二次。

交流干部周转房。一是签订原有12处交流干部周转房的续租合同,调整5处交流干部周转房,全年开展水电及设施维修10余次。二是协调广电部门解决网络收视费统一缴费问题,协调自来水厂保证欠费不停水问题,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保障周转房的正常运行。三是规范管理。对交流干部的住房及生活物品配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超面积配置,不搞豪华装修,不额外配置个人生活用品,周转房内的水电气费一律由个人承担。

6.驻村帮扶工作。一是落实工代赈项目资金500万元,硬化8公里道路,全面解决村民出行难的问题。新建微水池1个,整治山坪塘2座,解决120多户出行及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二是帮助黄桃种植大户解决运输和销售问题。三是顺利完成驻村队伍轮换交接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65.0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7万元,减少1.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36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5.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3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2万元,占34.72%;项目支出891.05万元,占65.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65.0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7万元,减少1.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17万元,减少1.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99万元,占95.45%;国防支出25万元 ,占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万元,占1.21%;卫生健康支出8.2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2.36万元,占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65.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65.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全年预算为130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全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1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全年预算为8.24万元,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全年预算为1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09万元、津贴补贴1.81万元、奖金136.8万元、绩效工资4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54万元、住房公积金12.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51万元。

公用经费7.47万元,办公费0.4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57.11万元,减少10.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6万元,占9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无相应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96万元, 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49.87万元,减少9.1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7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2辆、金额45万元,小型客车1辆、金额25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轿车24辆、越野车43辆、小型客车4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办理涉及、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政务和商务接待;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综合保障平台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7.24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对国内相关单位来我县开展业务检查、调研等活动,按规定安排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市来剑阁检查工作的领导干部;接待其他县区组织来剑阁考察工作的团(组);接待重要客商及因公来剑阁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接待部分上级主管部门来我中心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出行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7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9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营服务、县行政中心办公区日常运行维护、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驾驶员公用经费、国防动员指挥中心、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年度机关事务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支出保障有序开展,重点工作持续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规定,为切实增强预算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详细的自我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剑编发〔2019〕66号)要求, 2019年7月30日将原剑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剑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管。内设办公室、非经资产股、公务用车保障股、后勤保障股4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规划、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办法和参与实施;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2.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培训有关工作。

3.协助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调剂调配等有关工作。

4.参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事项;协助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负责拟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修缮计划;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

5.承担县级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7.参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县交流干部周转房的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8.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2名(按副科级配备);股级职数4名。现在职人员总数50人,其中事业人员11人,事业工勤人员5人,编外长聘人员3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合计136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5.07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合计1365.07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74.02万元,占34.72%;项目支出891.05万元,占65.2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底部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3年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均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按时完成经、编制工作,决算报表和说明均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绩效目标也按照有关文件如实进行了填报。

1.履职效能。我中心在2023年度财政资金支出项目支出为“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6万元,执行数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维修经费使用183.49万元,购买保险17.03万元,燃油费158万元,洗车费23.19万元。全年科学调度公务用车申请8000条次。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公务用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更好的服务于全县公务出行,产生良好的服务效应,得到各用车单位的一致好评,满意度为90%。

(2)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围绕生活垃圾分类、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行动、节能宣传培训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同比下降1.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5%的节能降碳目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建筑节能改造0.6万平方米,空调节能改造0.3万平方米,建成1个市县镇村四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抽核率100%,遴选16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2.预算管理。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控“三公”经费、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

3.财务管理。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中分别完成“国防动员指挥中心”UPS电源和高清LCD显示屏采购;我中心购置公务用车4辆、空调机购置三项采购,共计68.6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且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目标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目标偏离度低,满意度高。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中分别完成县人民武装部“国防动员指挥中心”UPS电源和高清LCD显示屏采购;我中心购置公务用车4辆、空调机购置三项采购,共计68.6万元。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股市自评为主,财务股汇总为辅,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目标明确,管理执行较规范,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达到预定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为100分,综合评分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为缓慢。

(三)改进建议。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365.07

1365.07

0.00

年度总体目标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购置公务用车,保障全县业务开展及公务出行高效运行,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工作,推进办公用房产权登记工作。加强集中办公区日常运行维护,提升办公区域物业管理,优化职工办公环境,保障县委、县政府集中办公区高效有序运转等。保障房屋生活设施设备配套,为交流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开展节能降耗相关活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节能意识不足造成的能源浪费现象。建设活动阵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帮扶计划,加快乡村振兴工作。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职要求,推动建筑能耗监测点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和空调节能改造任务工作;建立节能和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宣传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环保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继续做好机关运行成本、节能、禁塑、反食品浪费、降碳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思想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学习等工作。

公车公房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

更新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数据;推进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推广和应用,促进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不断朝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迈进。

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按照省市工作时间节点,县级部门和乡镇分批次完成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填报工作;加强剑阁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安全管理日常巡检工作,不定时抽查各单位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建设、落实执行情况。

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职要求,完成县行政中心办公区消防、供配电、监控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用水、用电正常供应,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大楼正常运转;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保安管理效能,打造高质量、绿化、环保行政办公区域,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服务保障能力;保障交流干部工作、生活、安全等必需的房屋租赁,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缴纳,生活设施设备配套,房屋的维修改造,规范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建立运行规范、管理细致、标准统一的管理模式,为交流干部正常生活、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有序、高效、安全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要调研、重大节会、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达到安全出行、绿色环保要求;根据县级部门以往用车频次合理制定公务用车调度办法和派遣计划;加快车辆更新进程,合理制定车辆更新计划;强化司勤人员管理,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行车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培养等;完成好公车服务定点采购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工作

2

5

房屋租赁数量

12

5

公车及后勤服务保障范围覆盖率

100

%

5

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点

15

5

公务用车数量

71

5

购置车数量

2

10

安全事故发生数

0

10

完成时间

2023

5

效益指标

公务出行安全事故

0

10

能耗下降

1

%

10

车辆使用年限

8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582-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含能耗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填报、数据审核业务培训,按全县公共机构行业特点,2023年需开展5次业务培训,达到所有公共机构至少要有一个明白人,确保省级目标不丢分。
2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5个,需更新完善标识标牌、垃圾桶配备及其他硬件设施完善。
3.节能宣传(包含节电、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禁塑、厉行节约、新能源项目宣传),全年大型宣传(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节水周、全国爱粮节粮等)5次,宣传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12次。
4.国家、省规定的创建达标任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示范点、节水型公共机构领跑者备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需对已创建成功单位进行筛选,配齐硬件、补齐软件、优化结构。
5.省市年度目标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空调节能改造任务工作,能效产品调查,市场询价,对各单位改造指导、监督。
6.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思想专项行动,该项工作是十四五节能的一项重大工作,需开展深入宣传、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学习等工作。
7.建筑能耗监测点建设,按照十四五逐年推进工作要求,我县每年完成数量不低于15家(直到所有公共机构建成),2023年我县完成应该在15家单位以上。

完成了6次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含能耗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填报、数据审核业务培训;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个;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12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节水周、全国爱粮节粮等)5次;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示范点、节水型公共机构领跑者备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等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0

44.00

44.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0.00

44.00

4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大型节能宣传活动

5

5

20

20


质量指标

能耗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率

95

%

95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能耗下降

1

%

1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玉乾

财务负责人:王国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30936-公务用车购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有力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对安全隐患大、维修价值低的老旧车辆予以处置,购置2辆应急保障用车。

为有力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对安全隐患大、维修价值低的老旧车辆予以处置,购置2辆应急保障用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0.00

70.00

7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0.00

70.00

7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车数量

2

2

15

15


质量指标

车辆质量标准

99

%

99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5

1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车辆使用年限

8

8

30

30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用车单位满意率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范桂明

财务负责人:王国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30938-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职要求,负责交流干部工作、生活、安全等必需的房屋租赁,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缴纳,生活设施设备配套,房屋的维修改造,为交流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保障了交流干部工作、生活、安全等必需的房屋租赁,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缴纳,生活设施设备配套,房屋的维修改造,为交流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

50.00

50.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50.00

5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房屋租赁数量

12

12

20

20 


质量指标

维修维护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事故发生数

0

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交流干部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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