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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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规划、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办法和参与实施;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2.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培训有关工作。

3.协助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调剂调配等有关工作。

4.参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事项;协助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负责拟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修缮计划;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

5.承担县级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7.参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县交流干部周转房的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8.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赓续对党忠诚的基因血脉。二是结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结强化作风转变,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四是严格干部队伍的管理,尤其是司勤人员的管理。

(二)认认真真抓落实,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公务用车管理。

2.办公用房管理。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4.行政中心管理。

5.交流干部周转房。

6.驻村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65.0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7万元,减少1.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36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5.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3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2万元,占34.72%;项目支出891.05万元,占65.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65.0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7万元,减少1.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17万元,减少1.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99万元,占95.45%;国防支出25万元 ,占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万元,占1.21%;卫生健康支出8.2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2.36万元,占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65.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65.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全年预算为130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全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1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全年预算为8.24万元,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全年预算为1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09万元、津贴补贴1.81万元、奖金136.8万元、绩效工资4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54万元、住房公积金12.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51万元。

公用经费7.47万元,办公费0.4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57.11万元,减少10.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6万元,占9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无相应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96万元, 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49.87万元,减少9.1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2辆、金额45万元,小型客车1辆、金额25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轿车24辆、越野车43辆、小型客车4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参加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政务和商务接待;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综合保障平台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7.24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对国内相关单位来我县开展业务检查、调研等活动,按规定安排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市来剑阁检查工作的领导干部;接待其他县区组织来剑阁考察工作的团(组);接待重要客商及因公来剑阁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接待部分上级主管部门来我中心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出行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7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9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营服务、县行政中心办公区日常运行维护、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驾驶员公用经费、国防动员指挥中心、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年度机关事务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支出保障有序开展,重点工作持续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门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582-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含能耗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填报、数据审核业务培训,按全县公共机构行业特点,2023年需开展5次业务培训,达到所有公共机构至少要有一个明白人,确保省级目标不丢分。
2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5个,需更新完善标识标牌、垃圾桶配备及其他硬件设施完善。
3.节能宣传(包含节电、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禁塑、厉行节约、新能源项目宣传),全年大型宣传(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节水周、全国爱粮节粮等)5次,宣传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12次。
4.国家、省规定的创建达标任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示范点、节水型公共机构领跑者备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需对已创建成功单位进行筛选,配齐硬件、补齐软件、优化结构。
5.省市年度目标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空调节能改造任务工作,能效产品调查,市场询价,对各单位改造指导、监督。
6.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思想专项行动,该项工作是十四五节能的一项重大工作,需开展深入宣传、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学习等工作。
7.建筑能耗监测点建设,按照十四五逐年推进工作要求,我县每年完成数量不低于15家(直到所有公共机构建成),2023年我县完成应该在15家单位以上。

完成了6次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含能耗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填报、数据审核业务培训;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个;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12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节水周、全国爱粮节粮等)5次;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示范点、节水型公共机构领跑者备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等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0

44.00

44.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0.00

44.00

4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大型节能宣传活动

5

5

20

20


质量指标

能耗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率

95

%

95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能耗下降

1

%

1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玉乾

财务负责人:王国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30936-公务用车购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有力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对安全隐患大、维修价值低的老旧车辆予以处置,购置2辆应急保障用车。

为有力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对安全隐患大、维修价值低的老旧车辆予以处置,购置2辆应急保障用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0.00

70.00

7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0.00

70.00

7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车数量

2

2

15

15


质量指标

车辆质量标准

99

%

99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5

1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车辆使用年限

8

8

30

30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用车单位满意率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范桂明

财务负责人:王国金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30938-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职要求,负责交流干部工作、生活、安全等必需的房屋租赁,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缴纳,生活设施设备配套,房屋的维修改造,为交流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保障了交流干部工作、生活、安全等必需的房屋租赁,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缴纳,生活设施设备配套,房屋的维修改造,为交流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

50.00

50.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50.00

5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房屋租赁数量

12

12

20

20 


质量指标

维修维护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事故发生数

0

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交流干部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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