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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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政治建警,抓治警强,队伍稳定有聚力。深入开展贾敏严重违法违纪案“以案促改”、主题教育等工作,纵深推进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了队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1)是坚持政治建警毫不动摇。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服从命令听指挥、敢于亮剑当先锋,切实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举措、最实作风推进党建队建工作,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活动,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交警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2)是全面从严治警决不懈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执勤执法、内部安全等问题易发环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岗位风险警示提醒和轮岗交流,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2个,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先后开展民辅警集中谈心谈话5次,30名民警(工勤)、自查剖析材料,通过组织提、同志帮、个人改的方式整改26个,进一步筑牢了守纪意识、提升了执法能力。今年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事件。(3)是落实暖警不打折扣。严格执行爱警暖警二十条措施,从职业保障、执法保障、年休公休、看病就医、子女升学、健康体检、困难救助等方面着手,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及县局党委的关心支持,强力推进“八个一律”“八个必须”落实落地,最大限度解决民辅警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先后配发交警专用防寒服、反光背心、单警装备等执法安全防护装备130套,积极争取辅警节假日执勤补贴9.8万余元,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3.紧盯畅通交通,勤巡查严管控,秩序优化有效果。聚焦畅通目标,以“交所合一”机制改革为牵引,积极协调,主动作为,路面见警率、管控力不断增强。(1)是路面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以“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交所合一”改革成效,全面推动落实交警、派出所上路,面包车、三轮车等易肇事肇祸群体,实时启动高等级勤务,在辖区内的国省干道、重点县乡道路常设交警执法服务站点9个,扎实开展巡查、排险除患、违法查处等,有力提升了农村道路见警率和管控力。今年来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493起(含醉驾80起,饮酒后再次饮酒45起)、无证驾驶320起、客运车辆超员4起。(2)是道路运输秩序不断优化。深刻汲取河南信阳“8.24”较大事故教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道路客运行业监管,先后对广运集团剑阁公司、放心出行网约车公司、恒利出租车有限公司、哈啰以及松果共享单车等企业进行约谈;建立完善“公安+交通”联勤联动机制,落实12名民辅警在濛子梁、元山、北庙固定超限检测站驻站配合开展货运车辆“双超”治理工作,检查各类货运车辆9万余辆次,查处货车超载1053起、非法改拼装116起,卸载货物9800吨。(3)是重点车辆监管不断加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的要求,结合县内二三轮摩托车事故高发多发实际,扎实开展“拆伞、戴帽、上牌”专项整治,摸底排查无牌无证摩托车1.4万余辆,从严打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二三轮摩托车骑车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7260起,拆除机电摩托车遮阳伞860余辆,查扣“三无”车辆200余辆,行政拘留177人。四是行车交通秩序得到改善。每日安排警力在新老城区落实高峰勤务,对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开展违法整治、劝导宣传。深度建设智能交通,在全县依法建设投运交通违法智能抓拍设备,全年共整治乱停乱放等行为1.8万余起。结合新老县城区道路交通改造升级,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科学设置停车场(位)1644个、道路标志标线6.8公里、交通信号设施6处、增设城市道路中央隔离带3.6公里,向支队争取2000米移动式隔离护栏,确保了道路标志指向清晰、人车有序规范通行。

(三)聚焦减量控大,清隐患净风险,保障安全有突破。围绕挂牌整治,盯紧“人车路企”环节,全力消除各类源头风险隐患,全县未发生一起死亡2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全县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是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公安部挂牌整治的4处隐患道路治理,督促完善道路标牌标线、道路渠化等,已于8月验收合格成功摘帽。依托县安办、县道安办等平台,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深化巩固年行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年等专项行动,先后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68处,提请县政府对剑阁县鸿硕建材有限公司“长期放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进行挂牌。深入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和“畅安”工程,督促广元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对广元市山区公路改建项目(二期)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动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剑南路、破损路面修护工程,完成市级挂牌督办整治隐患1处、县级挂牌督办整治隐患21处。(2)是扎实开展隐患“清零”工作。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两站两员”等平台,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告知等方式,先后督促AB类驾驶办理审验268人,督促办理重型货车、挂车相关车管业务106笔、面包车办理相关手续157笔、“两客一危”办理年检审业务49笔,监督销毁重点车辆479辆。实现了县域内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各类风险隐患全面动态“清零”;积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扎实推进拖拉机整治,深入开展县域运行外籍变型拖拉机底数摸排,全面实现本籍变型拖拉机“清零”,强制报废变型拖拉机8台。(3)是深化源头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先后向水利、住建、交通、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发放工作提醒提示函38份,向青川县道安办发送工作协调函2份,初步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模糊、执法权利不清等问题。(4)是强化重点人群安全教育。坚持媒体宣传和传统教育相结合,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交通安全宣传、“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事故案例、讲解安全常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先后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6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万余份,发送各类安全提示信息18万余条,提高了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4.围绕中心工作,优举措护发展,交管服务有新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拼经济、比发展”“二次腾飞”目标,聚焦群众期盼,立足公安职能,主动思考谋划,展示了公安交警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1)是全力护航经济发展。深入贯彻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从县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出发,以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落脚点,持续深化巩固“三个一”旅游警务成果,强化高地联勤、导航合作,优化涉旅交通组织,以更加安全、更加畅通、更加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助力全县旅游“二次腾飞”,先后执行等级以上交通安保任务130余次,圆满完成“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景区道路安保工作,累计接待服务游客48万余人次,指挥疏导车辆15.9余辆次,受到了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国内主流媒体的大力报道点赞。(2)是优化便民交管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主动推动落实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等十项便民措施,切实释放好公安交管改革红利。改善车管服务措施,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措施,利用“警保合作”“警邮合作”,让车管业务服务群众到“最后一公里”。扎实推动小型机动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业务下放,积极施行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电子评判,主动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全面实现“就近办、快捷办”。今年来,共办理车驾业务5.3万余笔,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3)是主动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民之盼,主动思考谋划,开展“开门纳谏”座谈活动2次、走访县域重点企事业单位10家,结合民意推出“三类违停不处罚、首次违反不处罚、即时驶离不处罚、外籍车辆慎处罚、临停装卸不处罚”等“优驾容错”五项便民交管服务举措,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为游客群众顺畅出行、在剑投资企业优质营商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交通警察大队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7.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1.45万元,下降18.4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减少无年初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41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41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万元,占75.28%;项目支出350.37万元,占24.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7.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1.45万元,下降18.4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减少及无年初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1.45万元,下降18.4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及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322.85万元,占9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5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19.83万元,占1.4%;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29.74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1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7.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977.48万元,支出决算为977.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全年预算为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9.6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9.7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6万元、津贴补贴143.55万元、奖金10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29.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2.15万元。公用经费10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88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福利费5.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交通费21.4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8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91万元,增长2.0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4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91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上级督察督导及工作检查调研增加。其中: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督察督导及工作检查调研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447人次,共计支出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督察督导2.1万元、工作检查调研1.7万元。

5.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53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新增违停抓拍系统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鉴定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名称)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07分;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名称)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上述项目外,用于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安全业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安全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于行政一级预算单位。现有9个中队、股室(剑门中队、普安中队、新桥中队、白龙中队、鹤龄中队、元山中队、特勤中队、车管所、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49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辅警12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41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07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41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万元,占75.28%;项目支出350.37万元,占24.7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2465起。超额完成年初目标工作任务。

(2)车驾管业务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6080辆、新增非机动车注册登记643辆、新增初领2250人。超额完成年初目标工作任务。

(3)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7起、死亡18人、事故受伤587人、直接经济损失92万余元,同比下降23%、25%、2.3%。、16.2%。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7.66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44.11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数1417.07万元,预算偏离度1.87%,得3.66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我单位无自有收入,此项指标不适用。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755.72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得3分;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183.4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3分。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2分。我单位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自评得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3分。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32%,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增加。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3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3年我单位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自评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但执行《剑阁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超标准报销公杂费,自评扣1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0.9分。我单位2023年初资产总额879.9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20.44万,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6.75%,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3.29%,经比较得0.3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3.44%,同期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11.74,经比较自评得0.6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3分。我单位家具用具总额13.5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29.8%,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4.37%,经比较得1.5分;我单位设备总额1006.26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38.06%,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44.84%,根据计算,自评得1.5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2023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新增违停抓拍系统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我单位项目预算6个,其中运转类2个,预算金额100.00万元;特定目标类4个,预算金额267.5万元,合计项目预算总金额367.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3.43%。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无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自评得4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3年实施常年性6个项目,全部实施到位的有6个,无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实施,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自评得3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得分52.56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4.00分、扣分项自评扣1分。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实际得分93.07分。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参与评价人员对绩效目标定性指标的熟悉度不够,难以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地评价。

2.财政资金审批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完成支付。

3.对财务管理制度把握力度不够,超标准报销公杂费。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417.07

1417.07

0

年度总体

目标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处理

维护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好道路交通安全。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车驾管业务

严格按照规定机动车上户、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驾驶人管理

50000

5

50150

机动车管理

20000

5

20300

刑事案件办理

1000

案件数

5

1100

行政案件办理

4000

案件数

5

4520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20

次/年

5

24

质量指标

办理案件质量

定性


5

达到预期效果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3

5

达到预期目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交通安全宣传

定性

提升公民整体素质


5

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环境

定性

交通环境有序畅通


10

达到预期目标

生态效益指标

交通环境

定性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


5

达到预期效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交通参与者满意率

97

%

5

98%

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

99

%

5

9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保证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定性

按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10

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

2023年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运行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等系列行业标准设立该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负责机动车辆登记、安全检查、驾驶人员考核考试与发证发牌等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非机动车辆牌证管理发放及验审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项目会计核算管理。经前期的论证、立项和预算,本项目的全部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成本、考试中心运行等费用。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全县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及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牌证补办等业务顺利完成。

主要工作任务:1.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和解除抵押、注销登记业务;2.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补领换领业务;3.监督辖区机动车社会检测机构检验机动车;4.受理驾驶人驾驶证初领和增驾;5.组织实施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放机动车驾驶证;6.组织对重点驾驶人进行审验、满分教育;7.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换领。

项目支持方向为道路交通管理中车辆及驾驶人行政许可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剑阁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剑财预〔2023〕1号)文件批复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运行经费80万元。项目资金分配方式为据实据效,包含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25万元,电费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根据大队车管所提供近三年车管业务数据,对应绩效目标的一二级指标设置三级指标、指标性质等。本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可量化考核,且匹配,项目安全完整,契合项目实质,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一致。

本项目采用自评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根据车管所提供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对比2023年初绩效目标,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自我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全县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及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牌证补办等业务顺利完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项目特点,对通用指标、专用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了评价。评价重点车辆登记业务、驾驶人考试业务、群众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抽取大队车管所2023年工作情况及交通管理平台数据。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

项目评价组成员包括薛松、魏芙蓉、刘寰宇、张菲明、苟云光、王希忠、母晓英;苟云光、母晓英负责提供车管所2023年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薛松、魏芙蓉、刘寰宇、张菲明、王希忠负责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规范,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得6分;项目规划符合政府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得6分;资金投向与道路交通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相匹配,得6分。

2.项目管理

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健全,得2分;分配方式据实据效,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得10分;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县财政局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到位,得2分。

3.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单位执行较好,得3分;资金使用符合财经法规,无违规现象,得6分。

4.项目结果

项目实施结果达到绩效目标,得6分;完成时间与计划时间一致,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该项目未涉及产业发展指标。

2.民生保障

该项目未涉及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和标准合理性指标。2023年车管业务群众满意度100%,得5分。

3.基础设施

该项目未涉及基础设施指标。

4.行政运转

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得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管理要求,得10分;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本地公安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经县财政局综合评审,确定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控制,确保运转稳健,按实施进度申请支付,无提前支款情况,资金用途与预算相符,支付依据合法合规。经过严格科学的管理,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期要求。目前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该项目自评得分为89分,评价等次为良。

五、存在主要问题

机动车辆登记及驾驶人考试具有不可控性,难以有效控制驾驶人管理业务成本。

六、改进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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