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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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政治建警,队伍稳定有聚力。深入开展贾敏严重违法违纪案“以案促改”、主题教育等工作,纵深推进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了队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1)是坚持政治建警毫不动摇。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服从命令听指挥、敢于亮剑当先锋,切实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举措、最实作风推进党建队建工作,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活动,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交警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2)是全面从严治警决不懈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执勤执法、内部安全等问题易发环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岗位风险警示提醒和轮岗交流,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2个,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先后开展民辅警集中谈心谈话5次,30名民警(工勤)、编写心得体会、自查剖析材料,通过组织提、同志帮、个人改的方式整改26个,进一步筑牢了守纪意识、提升了执法能力。今年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事件。(3)是落实暖警不打折扣。严格执行爱警暖警二十条措施,从职业保障、执法保障、年休公休、看病就医、子女升学、健康体检、困难救助等方面着手,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及县局党委的关心支持,强力推进“八个一律”“八个必须”落实落地,最大限度解决民辅警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先后配发交警专用防寒服、反光背心、单警装备等执法安全防护装备130套,积极争取辅警节假日执勤补贴9.8万余元,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2.紧盯畅通交通,勤巡查严管控,秩序优化有效果。聚焦畅通目标,以“交所合一”机制改革为牵引,积极协调,主动作为,路面见警率、管控力不断增强。(1)是路面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以“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交所合一”改革成效,全面推动落实交警、派出所上路、面包车、三轮车等易肇事肇祸群体,实时启动高等级勤务,在辖区内的国省干道、重点县乡道路常设交警执法服务站点9个,扎实开展巡查、排险除患、违法查处等,有力提升了农村道路见警率和管控力。今年来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493起(含醉驾80起,饮酒后再次饮酒45起)、无证驾驶320起、客运车辆超员4起。(2)是道路运输秩序不断优化。深刻汲取河南信阳“8.24”较大事故教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道路客运行业监管,先后对广运集团剑阁公司、放心出行网约车公司、恒利出租车有限公司、哈啰以及松果共享单车等企业进行约谈;建立完善“公安+交通”联勤联动机制,落实12名民辅警在濛子梁、元山、北庙固定超限检测站驻站配合开展货运车辆“双超”治理工作,检查各类货运车辆9万余辆次,查处货车超载1053起、非法改拼装116起,卸载货物9800吨。(3)是重点车辆监管不断加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的要求,结合县内二三轮摩托车事故高发多发实际,扎实开展“拆伞、戴帽、上牌”专项整治,摸底排查无牌无证摩托车1.4万余辆,从严打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二三轮摩托车骑车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7260起,拆除机电摩托车遮阳伞860余辆,查扣“三无”车辆200余辆,行政拘留177人。(4)是行车交通秩序得到改善。每日安排警力在新老城区落实高峰勤务,对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开展违法整治、劝导宣传。深度建设智能交通,在全县依法建设投运交通违法智能抓拍设备,全年共整治乱停乱放等行为1.8万余起。结合新老县城区道路交通改造升级,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科学设置停车场(位)1644个、道路标志标线6.8公里、交通信号设施6处、增设城市道路中央隔离带3.6公里,向支队争取2000米移动式隔离护栏,确保了道路标志指向清晰、人车有序规范通行。

3.聚焦减量控大,清隐患净风险,保障安全有突破。围绕挂牌整治,盯紧“人车路企”环节,全力消除各类源头风险隐患,全县未发生一起死亡2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全县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是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公安部挂牌整治的4处隐患道路治理,督促完善道路标牌标线、道路渠化等,已于8月验收合格成功摘帽。依托县安办、县道安办等平台,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深化巩固年行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年等专项行动,先后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68处,提请县政府对剑阁县鸿硕建材有限公司“长期放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进行挂牌。深入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和“畅安”工程,督促广元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对广元市山区公路改建项目(二期)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动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剑南路、破损路面修护工程,完成市级挂牌督办整治隐患1处、县级挂牌督办整治隐患21处。(2)是扎实开展隐患“清零”工作。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两站两员”等平台,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告知等方式,先后督促AB类驾驶办理审验268人,督促办理重型货车、挂车相关车管业务106笔、面包车办理相关手续157笔、“两客一危”办理年检审业务49笔,监督销毁重点车辆479辆。实现了县域内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各类风险隐患全面动态“清零”;积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扎实推进拖拉机整治,深入开展县域运行外籍变型拖拉机底数摸排,全面实现本籍变型拖拉机“清零”,强制报废变型拖拉机8台。(3)是深化源头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先后向水利、住建、交通、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发放工作提醒提示函38份,向青川县道安办发送工作协调函2份,初步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模糊、执法权利不清等问题。(4)是强化重点人群安全教育。坚持媒体宣传和传统教育相结合,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交通安全宣传、“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事故案例、讲解安全常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先后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6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万余份,发送各类安全提示信息18万余条,提高了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4.围绕中心工作,优举措护发展,交管服务有新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拼经济、比发展”“二次腾飞”目标,聚焦群众期盼,立足公安职能,主动思考谋划,展示了公安交警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1)是全力护航经济发展。深入贯彻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从县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出发,以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落脚点,持续深化巩固“三个一”旅游警务成果,强化高地联勤、导航合作,优化涉旅交通组织,以更加安全、更加畅通、更加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助力全县旅游“二次腾飞”,先后执行等级以上交通安保任务130余次,圆满完成“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景区道路安保工作,累计接待服务游客48万余人次,指挥疏导车辆15.9余辆次,受到了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国内主流媒体的大力报道点赞。(2)是优化便民交管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主动推动落实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等十项便民措施,切实释放好公安交管改革红利。改善车管服务措施,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措施,利用“警保合作”“警邮合作”,让车管业务服务群众到“最后一公里”。扎实推动小型机动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业务下放,积极施行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电子评判,主动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全面实现“就近办、快捷办”。今年来,共办理车驾业务5.3万余笔,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3)是主动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民之盼,主动思考谋划,开展“开门纳谏”座谈活动2次、走访县域重点企事业单位10家,结合民意推出“三类违停不处罚、首次违反不处罚、即时驶离不处罚、外籍车辆慎处罚、临停装卸不处罚”等“优驾容错”五项便民交管服务举措,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为游客群众顺畅出行、在剑投资企业优质营商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交通警察大队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7.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1.45万元,下降18.4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减少无年初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41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41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万元,占75.28%;项目支出350.37万元,占24.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7.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1.45万元,下降18.4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减少及无年初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1.45万元,下降18.4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及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322.85万元,占9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5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19.83万元,占1.4%;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29.74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1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7.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977.48万元,支出决算为977.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全年预算为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9.6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9.7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6万元、津贴补贴143.55万元、奖金10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29.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2.15万元。

公用经费10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88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福利费5.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交通费21.4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8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91万元,增长2.0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4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91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上级督察督导及工作检查调研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督察督导及工作检查调研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447人次,共计支出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督察督导2.1万元、工作检查调研1.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53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新增违停抓拍系统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鉴定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上述项目外,用于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安全业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安全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73992-鉴定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底前完成交通事故摩托车鉴定150辆,小型汽车鉴定90辆,货车鉴定300辆,尸体检验52具,酒驾鉴定100件。

全年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摩托车鉴定155辆,小型汽车鉴定102辆,货车鉴定305辆,尸体检验55具,酒驾鉴定140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以来,对全县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送检测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其中摩托车鉴定155辆,小型汽车鉴定102辆,货车鉴定305辆,尸体检验55具。在酒驾查处中,驾驶员血液检测鉴定140件。确保了办理事故案件时,责任认定准确。酒驾案件办理时,提供了合法证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0

70.00

7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0.00

70.00

7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小型汽车鉴定

90

102

10

10


摩托车鉴定

150

155

5

5


酒驾鉴定

100

人数

140

5

5


尸体检验

52

55

10

10


货车鉴定

300

305

10

10


质量指标

确保案件认责准确,无行政复议。

定性

无行政复议


达到预期效果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按时完成支付

1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定性

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达到预期效果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县交通环境良好,无重大事故发生。

定性

交通环境良好


达到预期效果

15

1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交通事故下降率

10

%

10%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6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在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时能够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低。

改进措施

加强与财政衔接,提高预算执行率。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76790-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各类交通事故、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行政案件办理3340件,刑事案件办理500件。

全年完成各类交通事故、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其中行政案件办结3510件,刑事案件办结542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以来,大队行政案件办结3510件,刑事案件办结542件。并且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提高了民辅警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案件的质量,未发生行政复议及撤销案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7.50

141.50

141.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7.50

141.50

141.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刑事案件办理数

500

案件数

542

10

10




行政案件办理

3340

案件数

3510

10

10




质量指标

无行政复议及撤销案件。

定性

无行政复议


达到预期效果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按时完成

10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财政收入增加。

定性

增加


达到预期效果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交通有序,道路畅通。

定性

交通秩序良好


达到预期效果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交通事故下降率

5

%

5%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定性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


达到预期效果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交通安全参与者满意率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6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在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时能够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低。



改进措施

加强与财政衔接,提高预算执行率。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74405-下普路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运行费用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下普路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后,可对重点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取证,并录入公安交管平台予以处罚。

2023年全年抓拍各类违法行为52500条,大幅度的降低了此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预防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全年抓拍各类违法行为52500条,大幅度的降低了此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15.87

15.8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15.87

15.8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间测速及抓拍数量

8

8

10

10




质量指标

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定性

设备运行正常


运行正常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按时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非税收入增加

定性

增加


得到预期目标

10

9




社会效益指标

交通事故下降率

10

%

得到预期目标

20

9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预防事故的发生。

定性

长期预防事故


得到预期目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驾驶员满意度

98

%

99%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8分。此项目的实施确保该路段事故发生减少,对事故预防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75288-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完成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约6000人次,补考约4000人次。

全年完成驾驶人考试7250人,补考驾驶证4112人,机动车上户2340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落实“放管服”便民措施要求。全年完成驾驶人考试7250人,补考驾驶证4112人,机动车上户2340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0

98.00

9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0.00

98.00

9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驾驶人考试人次

6000

人/次

7250

10

10


补考驾驶证人次

4000

人/次

4112

10

10


质量指标

考试设备运行正常。

定性

运行正常


正常

20

1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按时完成

10

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财政非税增加。

定性

增加


达到预期目标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我县经济发展。

定性

带到我县经济增长。


达到预期目标

20

1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8

%

99%

10

10


合计

100

89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89分。此项目的实施落实“放管服”便民措施要求,方便了老百姓办事效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6693199-道安办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省、市道安委检查、考评合格达标。

全年道安办对全县各乡镇交管员、劝导员进行了两次执法培训,督促整改部级道路安全隐患1处,省级道路安全隐患3处,县级道路安全隐患62处。对两站两员工作考核4次。确保全县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年道安办对全县各乡镇交管员、劝导员进行了两次执法培训,督促整改部级道路安全隐患1处,省级道路安全隐患3处,县级道路安全隐患62处。对两站两员工作考核4次。确保全县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督促整改隐患

60

66

10

10


组织交管员、劝导员培训

2

次/年

2

10

2


对两站两员开展工作考核(29乡镇)

4

次/年

4

5

5


质量指标

上级道安委检查道路安全工作合格情况

定性

合格


达到预期效果

10

10


全县重大事故量减少

定性

减少


达到预期目标

10

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按时完成

5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600

万元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道路交通事故、违法下降率

10

%

12%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全县道路环境畅通有序

定性

道路畅通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8

%

99%

10

10


合计

100

97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7689477-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组织业务培训2次,每期5天。车管所办理驾驶证3000本,摩托车、小型汽车上户2000辆。处理交通事故4000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方便老百姓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全年组织业务培训2次,每期5天。车管所办理驾驶证3000本,摩托车、小型汽车上户2000辆。处理交通事故4000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方便老百姓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年对大队交通民辅警组织业务培训2次,每期5天。车管所办理驾驶证3000本,摩托车、小型汽车上户2000辆。处理交通事故4000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方便老百姓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1.00

123.00

61.00

49.59%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1.00

123.00

61.00

49.5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办理

4000

案件数

4120

5

5



车辆登记入户

2000

2250

5

5



业务培训

2

次/年

2

5

5



驾驶证办理

3000

3112

5

5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100

%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案件办理质量

定性

无复议案件。


达到预期目标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全年。


达到预期目标

5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质量

定性

提高群众满意率


达到预期目标

5

5



业务培训

定性

民警业务能力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提升。


达到预期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交通环境

定性

畅通有序。


达到预期目标

5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定性

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规范化。


达到预期目标

5

5



交通环境改善

定性

长期


达到预期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事故当事人

99

%

99%

5

5



交通参与者

98

%

99%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经费

400000

元/年

400000

5

5



车管业务经费

180000

元/年

180000

5

5



业务培训

30000

元/年

30000

5

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群众办事效率提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91107-新增违停抓拍系统建设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下寺县城、剑门关镇主要路段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对乱停乱放自动抓拍并录入交管系统予以处罚,利用高科技手段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在下寺县城、剑门关镇主要路段安装违停抓拍系统100套,对乱停乱放自动抓拍并录入交管系统予以处罚,利用高科技手段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下寺县城、剑门关镇主要路段安装违停抓拍系统50套,对乱停乱放自动抓拍并录入交管系统予以处罚,利用高科技手段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52.23

10.00

19.15%

10

2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52.23

10.00

19.1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装数量

100

50

10

5

采购项目调整


质量指标

抓拍系统质量

定性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严格按照合同时间完成。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财政非税

定性

非税增加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交通秩序

定性

畅通有序。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交通环境

定性

长期改善。


达到预期目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交通参与者

98

%

99%

5

5



满意度指标

老百姓满意度

100

%

10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抓拍系统价格

定性

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


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

10

10



合计

100

87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8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低。


改进措施

加强与财政衔接,提高预算执行率。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9613752-五一假期执勤安保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旅游第二次腾飞”要求,紧扣大局,认真部署,全警动员,高效保畅,确保了全县五大景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实现了“三不发生”目标,圆满完成了五一假期旅游交通安保。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旅游第二次腾飞”要求,紧扣大局,认真部署,全警动员,高效保畅,确保了全县五大景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实现了“三不发生”目标,圆满完成了五一假期旅游交通安保。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五一节假期间,县公安局统一部署。从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抽调人员执勤。确保假日期间剑门关景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提高了剑门关五A景区的知名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锥筒

500

个/套

500

5

5


执勤时间

5

5

5

5


执勤背心

100

100

5

5


执勤手套

100

100

5

5


执勤车辆

18

18

5

5


总执勤人数

130

人/天

130

3

3


警戒带

50

个(套)

50

5

5


临时交通提示牌

50

个(套)

50

5

5


抽调人员住宿房间

15

个(套)

15

3

3


质量指标

景区道路交通秩序

定性

畅通有序


达到预期目标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旅游收入

定性

增加


达到预期目标

10

8


社会效益指标

游客数量

定性

增加


达到预期目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景区知名度

定性

提升


达到预期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游客满意度

99

%

99%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执勤防护设施

49050

49050元

5

5


车辆燃料费

7200

7200元

5

5


住宿费

11250

11250元

5

5


伙食补助费

32500

32500元

5

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五大景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实现了“三不发生”目标,圆满完成了五一假期旅游交通安保。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薛松

财务负责人:魏芙蓉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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