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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单位职责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行使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规划部门具体组织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区项目的配套绿化指标和配套绿化工程计方案及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审批。
4.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
5.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
6.宝龙山公园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园林绿化安全隐患排查12次,排除隐患8处。二是对公共绿地死角、杂草杂物进行了全面清理。
2、城市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全年对公共绿地实施了喷药防治有害生物5次,喷洒面积16余万平方米;对公共绿化地段完成5次整形修剪,修剪面积近4万平方米;对公共绿地全面施肥2次,施肥面积达50万平方米,施肥近10吨;对县城公共绿地树木进行修剪、清园工作;加强对公园绿地浇水工作,特别是在今年极端天气情况下,无大面积花卉、苗木死亡。
3、城市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在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及旅游名县提升工作等重大活动期间围绕城市街道、主要交通节点、国道108线、剑门关景区累计摆放鲜花30万余盆(杯),投入资金近70余万元,以花应景,美化了城市,营造了节日喜庆气氛;二是完成全市旅游名县提升工作中对县城绿地整治面积60万平方米,投入人工1200余个,清运杂物450余车,新建绿地1.5万平方米,投入资金约25万余元。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5.9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38万元,上升39%。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度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安排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6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6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9万元,占59.29%;项目支出67.55万元,占40.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9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38万元,增加39%。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度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安排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38万元,上升39%。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度临聘人员工资预算安排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万元,占5.27%;卫生健康支出4.37万元,占2.64%;城乡社区支出146.25万元,占88.14%;住房保障支出6.56万元,占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5.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47万元,上升8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47万元,上升88%。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安排。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园林所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县城区公共绿地管理养护,施肥、打药、浇水等。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城区鲜花摆放经费、绿化车辆燃油及维护费、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险、劳保、防暑降温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的是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的是机关单位医疗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的是用于城市绿化工作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的是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651640-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险、劳保、防暑降温等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养护工人提供后勤保障,减少绿化工工伤赔偿,提高工人工作积极性 |
全年按照预算绩效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劳保用品、防暑降温药品等,切实保障养护工人人身安全,减少绿化工工伤赔偿,提高工人工作积极性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5 |
9.3 |
9.3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5 |
9.3 |
9.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为养护工人提供后勤保障 |
≥ |
15 |
元/人·次 |
|
5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养护工人提供后勤保障 |
≥ |
15 |
元/人·次 |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足绿化用工需求,提高绿化工人基本保障 |
≥ |
15 |
元/人·次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100分。 |
|||||||||
存在问题 |
预算保障偏低。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争取财政预算资金。 |
|||||||||
项目负责人:杜大平 |
财务负责人:李青莉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652159-绿化车辆燃油及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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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县城区公共绿地管理养护用车辆燃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 |
全年按照预算绩效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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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城市绿化养护车辆、机械用油;4台绿化养护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用,全面提升城市形像率,确保县城公共绿地管理养护工作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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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 |
20 |
20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 |
20 |
2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城市形象 |
≥ |
1 |
平方公里 |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升城市形像率,确保县城公共绿地管理养护车辆维修、保险等 |
≥ |
98 |
% |
|
50 |
|
|
|
合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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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00分。 |
|||||||||
存在问题 |
预算保障偏低。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争取财政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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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杜大平 |
财务负责人:李青莉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652191-县城区鲜花摆放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改善县城区生活环境,揭升城市品位 |
全年按照预算绩效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对县城区公共绿化进行美化、亮化,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 |
5 |
5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 |
5 |
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改善城市环境 |
≥ |
15 |
处 |
|
5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城市品位 |
≥ |
15 |
处 |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升城市品位 |
≥ |
15 |
处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100分。 |
|||||||||
存在问题 |
预算保障偏低。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争取财政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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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杜大平 |
财务负责人:李青莉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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