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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7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镇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重点走好农业强镇、文旅兴镇工作路径、力争建成全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和示范村、为全力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剑阁建设再立新功。
1.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项目投资建设
2.健全安全职责体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探索创新社会治理,共建和谐清廉政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207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84万元,占100%。与2022年相比,增加8.6%。主要变动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
2023年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207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94万元,占71.2%;项目支出597.9万元,占28.8%。与2022年相比,增加8.6%。主要变动原因是柳沟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及其他消防设施建设、隐性债务资金追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07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1.84元,占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6万元,占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07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94万元,占71.2%,项目支出597.9万元,占2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77.8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6%。主要变动原因是柳沟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及其他消防设施建设、隐性债务资金追加。
支出总决算2077.8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6%。主要变动原因是柳沟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及其他消防设施建设、隐性债务资金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1.46万元,增加5.3%。主要变动原因是柳沟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及其他消防设施建设、隐性债务资金追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3万元,占27.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1万元,占5.5%;210医疗卫生支出113.73万元,占5.6%;212城乡社区支出10.15万元,占0.5%;213农林水支出1144.27万元,占56.9%; 221住房保障支出82.88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11.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11.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决算数为518.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3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1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决算数为58.47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决算数为5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决算数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决算数为38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2年决算数为22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6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2022年决算数为2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决算数为7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决算数为3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决算数为8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7.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2.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7.51万元、津贴补贴146.38万元、奖金364.8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8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7万元、住房公积金82.88万元、生活补助8.54万元。
公用经费13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18.99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25.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3.74万元,增长46.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预算数大于支出数(决算数),未支付。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增加3.74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是2022年的预算数大于支出数(决算数),未支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74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2022年的预算数大于支出数(决算数),未支付。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1754人次,共计支出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住宿。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7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也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剑阁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镇长,三名财务人员具体抓。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柳沟镇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对全镇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柳沟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在立项、建设、验收过程中全程参与。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镇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一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一十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一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一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一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一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按时完成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17.80 |
219.80 |
219.8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7.80 |
219.80 |
219.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干部基 本报酬补助 |
= |
2178000 |
元 |
2178000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
定性 |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农村环境整治等 |
|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农村环境整治等 |
40 |
4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部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 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 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 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时完成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5.90 |
25.40 |
25.4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90 |
25.40 |
25.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效发放率 |
= |
1 |
次/年 |
1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落实国家政策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离职干部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739-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
按时完成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50 |
0.89 |
0.89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 |
0.89 |
0.8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
≥ |
25000 |
元 |
8900 |
40 |
40 |
|
|
质量指标 |
社区工作者保险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区工作者服务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按时完成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7.50 |
87.87 |
87.87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7.50 |
87.87 |
87.8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
1275000 |
元 |
878700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民幸福指数提升 |
≥ |
40 |
% |
50 |
20 |
2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村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 |
≥ |
40 |
% |
5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468297-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完成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41 |
0.41 |
0.41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41 |
0.41 |
0.4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定性 |
2023年 |
|
2023年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群众生活环境卫生提升 |
≥ |
90 |
% |
9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4060 |
元 |
406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20694-污水处理厂(站)过渡期运行费用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完成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 |
3.00 |
3.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 |
3.00 |
3.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 (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定性 |
2023年 |
|
2023年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率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经费 |
≤ |
30000 |
元 |
300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4044-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场镇全年垃圾清运 |
完成场镇全年垃圾清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15 |
10.15 |
10.15 |
100.0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15 |
10.15 |
10.1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 (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40 |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卫生提升率 |
≥ |
90 |
% |
90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230458-疫情防控(长安隔离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疫情经费 |
完成长安隔离点的正常运行以及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8.47 |
58.47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8.47 |
58.4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 (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定性 |
2023年 |
|
2023年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疫情所产生的费用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疫情经费 |
≤ |
800000 |
元 |
5847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447603-乡镇谈话室建设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乡镇谈话室建设 |
完成我镇纪委谈话室的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60 |
4.56 |
4.5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60 |
4.56 |
4.5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 (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定性 |
2023年 |
|
2023年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群众办事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所需资金 |
≤ |
46000 |
元 |
456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25247-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基础设施建设 |
对农村破损道路进行养护管理,解决群众出行安全便捷问题。为产业发展筑牢基础。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 (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00 |
19.98 |
99.91%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0 |
19.98 |
99.9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 (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定性 |
2023年 |
|
2023年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部分群众出行难问题 |
定性 |
已解决 |
|
已解决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所需资金 |
≤ |
200000 |
元 |
199800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
|||||||||
改进措施 |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
|||||||||
项目负责人:高飞 |
财务负责人:李剑波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