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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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调研立法协调工作。拟定立法调研规划和立法调研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调研计划的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乡 (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

(九)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十) 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在强统筹中开创了依法治县新局面。一是抓好依法治县统筹协调。二是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三是突出工作重点。

2.在提质效中展现了法治政府新气象。一是聚焦法治保障优环境。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三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

3.在守初心中激发了法律服务新活力。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二是司法所建设不断规范。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不断优化。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4.在护平安中彰显了除险保安新作为。一是筑牢平安稳定坚固防线。二是社矫及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

5.在强锤炼中树立了铁军队伍新形象。全面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思想根基、锤炼政治品格,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司法局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法律援助中心

2.四川省剑阁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65.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37万元,增加1.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36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5.2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36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43万元,占92.9%;项目支出96.8万元,占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65.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37万元,增加1.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7万元,增加1.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171.84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4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48.42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62.13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65.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65.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全年预算为101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全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全年预算为69.82万元,支出决算为69.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82.84万元,支出决算为82.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卫生公共服务(项): 全年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全年预算为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62.13万元,支出决算为62.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54万元、津贴补贴303.29万元、奖金281.14万元、绩效工资1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万元、住房公积金62.13万元、生活补助10.73万元。

公用经费16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9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4.13万元、邮电费6.91万元、差旅费4.24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5.17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工会经费15.63万元、福利费9.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万元、其他交通费51.6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的65.4%;较上年减少18.64万元,下降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5万元,占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7万元,占4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5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1.87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5.99万元,越野车2辆、金额53.75万元,小型客车1辆、金额22.79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开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小型客车1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22万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是疫情管控放开,各类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活动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约6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的5.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司法部、兄弟省市(区)司法(厅)局、省内各市(州)司法局等来剑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交通费等。具体内容包括:司法部和省(区、市)司法(厅)局来剑检查指导、考察调研以及本省市(州)司法局来县司法局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0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2.47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且工作业务量增加,人员经费使用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置业务装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费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司法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司法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9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剑阁县司法局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我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实际得分94.59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实施过程中全过程监管,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到相应项目中,确保专款专用,提升依法治县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刑事执行职能,保障行政执法公平正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年末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司法局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司法局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股9个股室,单设政治处、机关党办,下属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参公)2个事业单位。设立基层司法所29个,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二)机构职能。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调研立法协调工作。拟定立法调研规划和立法调研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调研计划的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乡 (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

(九)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十) 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司法局总编制85名,其中行政编制76名,事业编制6名,参公编制3名。截止2023年年底,在职人员总数78人,其中行政人员7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29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2.38万元,占100%;决算收入136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5.23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292.38万元,决算支出合计136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43万元,占92.9%;项目支出96.8万元,占7.1%。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本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206件。超额完成年初目标工作任务。

(2)办理社区矫正案件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173件。超额完成年初目标工作任务。

(3)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全年办理人民调解2942件。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7.77分。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92.38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数1365.23万元万元,预算偏离度5.63%,得3.77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0分,得分0分。我局无自有收入,此项指标不适用。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局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869.87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得3分;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311.31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3分。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2分。我局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自评得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2分。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39.3%。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2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3年我局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局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局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自评得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1.2分。我局2023年初资产总额1644.75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658.71万元,我局人均资产变化率为21.15%,经比较得0.3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5.07%,经比较自评得0.9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3分。我局家具用具总额80.5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35.68%,经比较得1.5分;我局设备总额231.05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38.61%,自评得1.5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0分,得分0分。我局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此项指标不适用。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自评得3分。

(2)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我局2023年业务装备采购金额6.58万元,自评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局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局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局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自评得4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局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局2023年项目全部实施到位,无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实施,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局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局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自评得4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局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局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剑阁县司法局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我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实际得分94.59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指标设定不够精准、数据收集和分析不够深入等问题。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1.深化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提高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2.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转”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Y000005351426-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及时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党的执行力,提升党的活力和党的执政能力,将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

2023年,通过开展一系列党组织活动,提升党的活力和党的执政能力,将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通过开展一系列党组织活动,及时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党的执行力,提升党的活力和党的执政能力,将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

1.8

1.8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

1.8

1.8

1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党组织活动

2

3

10

10


质量指标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定性

提高基层党组织思想觉悟


提高了基层党组织思想觉悟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

2023年12月31日前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定性


加强了党与群众的联系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定性


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支部、党员、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党组织活动经费

1.8

万元

1.8

10

10


合计

100

100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39182-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推动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个性化、可选择的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个性化、可选择的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务。

2.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动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个性化、可选择的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务。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1

61

61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1

61

61

1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召开社区矫正会议及培训

1

2

4

4


印发宣传资料

3000

10000

4

4


农民工讨薪办理案件

20

31

5

5


调解各类纠纷数量

100

820

4

4


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数量

5

10

4

4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场次

10

10

4

4


质量指标

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100

%

100

5

5


采购装备出现不合格装备的比例

1

%

0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2023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挽回经济损失

50

万元

70

6

6


社会效益指标

依法治县工作社会效益

定性

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治建设可持续影响指标

定性

推动法治水平提升


提升法治水平

6

6


装备配备可持续影响指标

定性

提升能力和水平


提升能力和水平

6

6


帮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定性

构建和谐剑阁


构建了和谐剑阁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满意度指标

服务工作满意率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费

61

万元

61

10

10


合计

100

100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091120-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帮助县政府解决涉法事务。

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帮助县政府解决涉法事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帮助县政府解决涉法事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

20

20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

20

20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法律顾问

7

人次

7

15

15


质量指标

完成市县目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法治剑阁建设

定性

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


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县政府对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聘请县法律顾问团

20

万元

20

10

10


合计

100

100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16529-法律援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完成2023年法律援助目标工作

2023年,法律援助帮助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通过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充分地让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尊重和保障了人权,切实维护人了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

5

5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

5

5

1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0

206

10

10


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人次

300

人次

4120

10

10


质量指标

完成市、县目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为民

定性

帮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评价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法律援助费用

5

万元

5

10

10


合计

100

100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39000-社区矫正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2023年社区矫正目标工作。

通过对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以实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3年,社区矫正通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以实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

2

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

2

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00%

/

/

单位资金

0

0

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人员

15

19

10

10


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及培训

1

2

10

10


质量指标

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平安剑阁

定性

构建平安剑阁


构建了平安剑阁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走访、谈话、教育、监管、调查评估

2

万元

2

10

10


合计

100

100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9480212-清江河卡点健康服务站建设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做好新冠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做好新冠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做好新冠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

7

7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

7

7

1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100

%

100

10

10


交通警示灯

2

个(台、套、件、辆)

2

5

5


质量指标

交通指示牌

1

个(台、套、件、辆)

1

5

5


反光背心及荧光棒

4

4

5

5


健康服务站

1

1

5

5


时效指标

卡点建设时间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卡点建设、值守

定性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应对疫情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应对疫情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对服务站的满意率

95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卡点健康服务站建设经费

7

万元

7

10

10


合计

100

100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044437-日常公用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司法局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61.03

161.03

161.03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61.03

161.03

161.03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

/

单位资金

0

0

0

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0

20

20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0

3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0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附件2

2023年社区矫正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通过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我局年初向县财政申报社区矫正项目资金2万元,用于社区矫正人员及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及培训等。县本级批复资金为2万元,下达资金2万元。流程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部门职责,针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支付进度低的项目进行分析研判,逐一分析其原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加强绩效管理。通过运用社区矫正资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社区矫正资金年初县本级预算2万元,县本级下达资金2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用于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以实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部支出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3年社区矫正资金设立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和成本指标,产出指标中设立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中设立了社会效益二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中设立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中设立了经济成本二级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对资金支出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按规定用途及适用范围使用资金,确保完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为优。

(三)评价选点。

该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为开展社区矫正资金支付监督情况。

(四)评价方法。

通过单位自评、召开座谈研讨、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报告。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孟康,副组长为张升,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管理建设、运行与质量监督工作。成员有郭顺文、王红苏、李婷、宋玉霞、张峨、梁琬莎、龚雪旸;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各业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督促各业务部门改进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指标分析: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6分;

规划论证指标分析:1.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自评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自评得3分,2.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自评得2分,项目规划论证自评总分得6分;

资金投向指标分析: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自评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自评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自评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1分,资金投向自评总分得6分。

2.项目管理。

制度办法指标分析: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制度办法自评得2分;

分配管理指标分析: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自评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自评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自评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自评得4分,分配管理自评总分得10分;

绩效监管指标分析:项目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区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不存在对县区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依规对县区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自评得2分,绩效监管自评总分得6分。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指标分析:财政资金拨付率为1,单位资金使用率为1,地方资金到位率为1,预算执行自评总分得6分。

资金使用指标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总分得3分。

4.项目结果。

目标完成指标分析: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自评得分6分。

完成时效指标分析:以年为单位,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年,实际完成时间为2023年1年,完成时效自评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该项目实施符合县委县政府政策支持,但与相关企业成长性、经济性是否有促进作用无关,不对该项指标评分。

2.民生保障。

不对该项指标评分

3.基础设施。

该项目为非基础设施项目,不对该指标评分。

4.行政运转。

用途合规性指标分析: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自评得分10分。

程序合规性指标分析: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

标准合理性指标分析: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指标分析:我单位运用社区矫正资金通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以实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自评得分6分。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实施过程中全过程监管,将社区矫正资金用到相应项目中,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刑事执行职能,保障行政执法公平正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年末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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