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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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机构设置

县文广体旅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图书馆

2.剑阁县文化馆

3.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422.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915.23万元,增长397.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42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52.79万元,占36.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70.1万元,占63.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42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14万元,占6.19%;项目支出25723.75万元,占9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422.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915.23万元,增长397.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6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19.21万元,增长448.3%。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81.07万元,占46.6%;卫生健康(类)支出53.49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8万元,占1.1%;农林水(类)支出5110万元,占50.8%;住房保障支出101.25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52.79,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支出决算为10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26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4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9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3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0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预算91.22%,较上年度增加9.04万元,增长7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当年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6万元,完成预算9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9.04万元,增长75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当年支出增加。其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2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7.71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3万元。主要用于广播户户通项目与文艺类送戏下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动图书管理用车、文化舞台文化下乡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广播电视公共运行维护项目、五指山地质科普博物馆展陈费用项目、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大蜀博物馆、送戏下乡、图书馆免费开放项目、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文管所文物保护项目(项目名称)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16分,绩效自评综述:较好完成;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要求较好完成。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反映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反映博物馆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体育场馆建设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指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的经费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其他支出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县图书馆、县文管所、县文化馆),差额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总编制8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公编制37名,事业编制23名,工勤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86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公人员37人,事业人员23人,工勤人员11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54人。

剑阁县文化馆总编制11名,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事业人员12人。

剑阁县图书馆总编制8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事业人员7人。

剑阁县文管所总编制9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事业人员1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年初预算数1306万元、全年预算数26883.85万元、决算数26883.85万元。

剑阁县图书馆2023年度收入年初预算数110.71万元、全年预算数125.89万元、决算数120.09万元。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度收入年初预算数184.99万元、全年预算数229.09万元、决算数222.76万元。

剑阁县文化馆2023年度收入年初预算数194.84万元、全年预算数207.95万元、决算数196.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1306万元、全年预算数26883.85万元、决算数26883.85万元。

剑阁县图书馆2023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110.71万元、全年预算数125.89万元、决算数120.09万元。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184.99万元、全年预算数229.09万元、决算数222.76万元。

剑阁县文化馆2023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194.84万元、全年预算数207.95万元、决算数196.2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46.43分)

1.履职效能(单位自评得分15分)。

数量指标公用经费支出等于118人,实际完成指标值118人;数量指标项目经费支出≥15个,实际完成46个;时效指标完成时间≤12月,实际完成时间在12月.

2.预算管理。(单位自评得分16.63分)

预算编制质量中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保障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单位收入统筹中只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执行进度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算年终无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中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良好。

3.财务管理。(单位自评得分10分)

财务管理制度中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岗位设置中部门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资金使用规范中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单位自评得分7.8分)

人均资产变化率中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约等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约等于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资产利用率中0.8N<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0.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资产盘活率中两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单位自评得分6分)

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部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与采购支付完成。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3.73分)

项目总数4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7439.1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8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4个。

1.项目决策。(单位自评得分12分)

决策程序中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目标设置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良好,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项目入库中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单位自评得分11.83分)

执行同向中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项目调整中部门预算项目均采取对应调整措施;执行结果中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目标实现。(单位自评得分9.9分)

目标完成中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其中37个项目100%完成;目标偏离中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良好,其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2个;实现效果中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有2个项目未完成,其余完成。

部门(单位)2023年度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部门(单位)2023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设置内部应用情况良好,按照规定相应政务网站公开,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积极反馈相应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要求,把控各项指标,落实各项系数,完成各项指标,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细化管理不够;二是绩效执行进展缓慢;三是执行力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项指标;二是实事求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各项指标的实施;三是认真负责,加大预算绩效指标的执行力度。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3,785.66

3,785.66

0.00

年度总体目标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持续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旅游+融合发展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项目经费

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人员经费

保障工资与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保障文旅体部门正常运转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用经费支出

118

10

118

人员经费支出

118

10

118

项目经费支出

15

10

46

质量指标

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

定性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

5

12月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全县经济收入增幅

20

%

10

2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天府旅游名县知名度

20

%

10

20

可持续发展指标

持续发挥的作用

定性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对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满意率

95

%

10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公用经费

1430175.71

5

1430175.71

人员经费

16466776.38

5

16466776.38

项目经费

2369000

5

2369000

附件2

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2个公共体育馆,为服务健身群众设立,场馆使用率有效提升,群众健身热情高涨,带动体育锻炼,国民体质合格率提升。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按照《剑阁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剑财政[2018]126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健身技能培训,国民体质监测,赛事活动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资金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剑财教[2023]26号)、《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剑财教[2023]64号)、《剑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剑财预[2023]1号)预算数69.49万元,实际完成拨付69.4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目标1: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2个公共体育场馆。目标2: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目标3:提升场馆使用率,带动体育发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参与健身的群众增加带动体育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2个公共体育馆是否有效提升场馆使用率,进而观测整体体育发展。

(三)评价选点。剑阁县体育中心。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监测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法,像群众了解对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2个公共体育馆满意度与建议。

(五)评价组织。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由剑阁县体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单位自评16分)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省级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单位自评16分)

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自评9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按时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

4.项目结果。(单位自评16分)

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单位自评16分)

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单位自评16分)

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按要求安全举办相应数量的体育赛事活动。按要求建成相应数量的体育场地设施。群众对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效果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

四、评价结论

单位自评总得分94。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严格按照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要求,把控各项指标,落实各项系数,完成各项指标,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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