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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机构设置
县文广体旅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文广体旅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图书馆
2.剑阁县文化馆
3.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883.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926.21万元,增长442.3%。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88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13.75万元,占35.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70.1万元,占64.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88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52万元,占4.67%;项目支出25628.33万元,占95.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883.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926.21万元,增长442.3%。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3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30.19万元,增长/下降641.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23.36万元,占44.4%;卫生健康(类)支出35.42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3万元,占0.7%;农林水(类)支出5110万元,占53.7%;住房保障(类)支出74.13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513.75,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106.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3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5.52万元,其中: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9.1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9.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实际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2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9.48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8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维护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处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广播电视公共运行维护项目、五指山地质科普博物馆展陈费用项目、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大蜀博物馆、送戏下乡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体育场馆建设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指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的经费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
剑阁县广播电视公共运行维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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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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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128.86万元(含调频广播发射台8.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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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128.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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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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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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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不断推动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不断扩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为推动和确保郑家山调频台传播体系、安全与监管体系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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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 |
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服务网点的规范运行,网点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
|
指标4: 广播电视业务培训费用 |
≥6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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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 其他应急保障费用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广播电视应急保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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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 全年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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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广播电视设备故障,保障农村广播电视播放正常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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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及传输链路保障,乡镇应急广播平台维护,全县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站运行维护。 |
有效维护 |
||
质量指标 |
指标2:346个村(社区)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电费、维修费) |
按维护内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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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做好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全县,做好全“两会”、世界第31次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保障,做好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宣传信息传输保障,及时满足人民群众收看电视、收听广播,了解各种信息,时事新闻文化体育等诸多方面的需求,丰富农村群众的业余生活。 |
提升 |
||
造福农民群众,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促进文化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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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群众满意率指标 |
≥95%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
五指山地质科普博物馆展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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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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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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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五指山地质科普博物馆展陈费用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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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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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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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五指山地质科普博物馆现已完成主体建筑和基础装修,正在进行展陈方案修改和布展准备。经测算,博物馆内部展陈设计、布展等相关工作所需费用预计共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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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所需费用项目 |
1个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
优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所需金额 |
100万元 |
||
指标2: 成本节约 |
经费紧张无节约 |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促进全县旅游业收入增长 |
优 |
社会效益 |
指标1:促进全县旅游事业发展 |
优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对生态环境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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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促进剑阁全域旅游发展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5% |
2023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融合示范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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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蜀道博物馆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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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实施期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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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实施期金额 |
15000 |
年度金额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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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资金 |
1000 |
其中:省级资金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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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0 |
地方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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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4000(债券资金) |
其他资金 |
4500(债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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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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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涵盖西安至成都蜀道沿线丰富深厚的历史文化,建成后将成为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大蜀道博物馆,是对剑门关 5A 级景区的有益补充,成为剑阁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引擎。 |
博物馆进出道路、蜀道文化广场、停车位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完工。选定大蜀道博物馆建设方案,并就博物馆主体项目动工建设。省级资金投向大蜀道博物馆蜀道文物陈列展厅、蜀道文化多功能研学教育厅(蜀道文化环幕展映、蜀道实景VR体验)、文物保护科技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4个 |
数量指标 |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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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达标率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
质量指标 |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达标率 |
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80%以上检测点合格,其余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 |
|||
时效指标 |
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率 |
10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旅游区垃圾处理率 |
100% |
生态效益指标 |
旅游区垃圾处理率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旅游区居民满意度 |
>95%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旅游区居民满意度 |
>95%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