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河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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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118号

王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王河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王府〔2024〕95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王河镇弹垭村2组0.028公顷、公店村2组0.021公顷、公店村4组0.0113公顷、公店村7组0.0075公顷、林茂村2组0.0116公顷、林山村2组0.0195公顷、林山村3组0.0414公顷、林山村6组0.0246公顷、龙凤村1组0.023公顷、龙凤村6组0.0154公顷、鲁垭村2组0.021公顷、深垭村1组0.0126公顷、蜀柏村1组0.028公顷、新电村3组0.021公顷、柘坝村4组0.02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602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0537

公顷)作为王河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请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

王河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序号

村(社区)

组(社)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

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农用地

1

龙凤村

6

王元培

7

0.0154

0.0154

0.0154






2

弹垭村

2

何钦昌

4

0.028

0.028

0.0236




0.0044


3

鲁垭村

2

黄玉珍

1

0.021

0.021

0.0184




0.0026


4

龙凤村

1

吴宗厚

4

0.023

0.023

0.0225




0.0005


5

深垭村

1

张连芳

1

0.0126

0.0126

0.0114




0.0012


6

蜀柏村

1

赵中太

4

0.028

0.028

0.0236




0.0044


7

林山村

3

何兴全

3

0.0414

0.0414

0.0334




0.008


8

林山村

3

梁学荣

4


9

林山村

2

何杨全

3

0.0195

0.0195

0.0158




0.0037


10

林山村

6

何兴雄

4

0.0246

0.0246

0.0199




0.0047


11

公店村

7

张进

1

0.0075

0.0075

0.0057




0.0018


12

公店村

4

赵怀文

1

0.0113

0.0113

0.0088




0.0025


13

林茂村

2

赵云康

2

0.0116

0.0116





0.0116


14

柘坝村

4

贾翠平

4

0.028

0.028

0.0256




0.0024


15

公店村

2

鲁安生

3

0.021

0.021

0.0177




0.0033


16

新电村

3

郑吉武

1

0.021

0.021

0.0184




0.0026


合计

16户

47

0.3139

0.3139

0.2602




0.0537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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