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对剑阁县金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和内容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范围为项目周围5.0km,征求了周围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公示过程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
二、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表明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约15.52亩,设计建设处理能力为260m3/d的金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出水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园区企业生产和市政杂用水,不外排放。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39-6601318
电子邮箱:449694389@qq.com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8-60168699
电子邮箱:626734718@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3栋11层19号
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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