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同时,建立包保责任台账,13名护林员责任划分到“山头”。严格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对重点林区、连片坟林等区域内农户、工地生产生活用火进行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已排查整治各类隐患30处。
二、提升应急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完善火灾响应程序,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防火物资储备,为应急处理提供坚实保障。同步开展好“喇叭架起、书记喊起、人员管起”的日常教育,对“疯、呆、痴”特殊人员采取“人盯人”战术,严防其野外玩火、用火导致山火。
三、强化末端治理。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持续加强进山人员管理。按照“先沿路、到林缘、再林下”逐次推进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五周”“五缘”林下可燃物清理。今年以来,设立防火检查站点13个,完成清理林下可燃物4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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