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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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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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水函〔2024〕95号

郑从泉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投入,切实解决鹤龄、白龙、公兴、金仙、涂山、演圣、元山、开封等南边乡镇饮水问题》(第1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县进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连续七年,每年两百口山坪塘,演圣镇等项目区集中实施了山坪塘整治,并实施了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十四五”持续投入对塘、库、堰、微水池的整治,同时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项目共2039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了塘、堰、微水池和农村饮水项目。

二、我县财力较弱,本级财政基本无成规模的配套资金投入,项目依靠中央、省级和少量市级财政资金实施。农村常住人口年年减少,留村劳动力不到三分之一,壮劳动力更少,导致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平时缺乏管护甚至无人管护,多数村亦难以组织足够劳动力进行水利工程岁修工作。

三、近年我县加大投入,实施了武都引水剑阁灌区工程,改善了元山镇、王河镇的水源补充;实施了鹤龄水厂工程,鹤龄、白龙、公兴已经受益;正在建设杨家河水厂项目,一期工程供水主管道已经铺通到开封,二期工程供水管道将铺设到王河;金仙水厂项目成功纳入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库,正向县政府申请开展前期工作。

四、我县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抗旱保供“水八条”工作,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进行了“剑阁县冬季及两节保供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并按照排查出的饮水困难情况分轻重缓急,设立集中取水点、政府组织送水、远距离调水等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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