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水函〔2024〕95号
郑从泉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投入,切实解决鹤龄、白龙、公兴、金仙、涂山、演圣、元山、开封等南边乡镇饮水问题》(第1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县进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连续七年,每年两百口山坪塘,演圣镇等项目区集中实施了山坪塘整治,并实施了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十四五”持续投入对塘、库、堰、微水池的整治,同时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项目共2039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了塘、堰、微水池和农村饮水项目。
二、我县财力较弱,本级财政基本无成规模的配套资金投入,项目依靠中央、省级和少量市级财政资金实施。农村常住人口年年减少,留村劳动力不到三分之一,壮劳动力更少,导致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平时缺乏管护甚至无人管护,多数村亦难以组织足够劳动力进行水利工程岁修工作。
三、近年我县加大投入,实施了武都引水剑阁灌区工程,改善了元山镇、王河镇的水源补充;实施了鹤龄水厂工程,鹤龄、白龙、公兴已经受益;正在建设杨家河水厂项目,一期工程供水主管道已经铺通到开封,二期工程供水管道将铺设到王河;金仙水厂项目成功纳入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库,正向县政府申请开展前期工作。
四、我县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抗旱保供“水八条”工作,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进行了“剑阁县冬季及两节保供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并按照排查出的饮水困难情况分轻重缓急,设立集中取水点、政府组织送水、远距离调水等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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