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水函〔2024〕96号
李木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整治白溪浩河流域水质的建议》(第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白溪浩流域花石包省控断面2023年年均水质为Ⅲ类(1月、8月、10月、12月为Ⅱ类,其余月份均为Ⅲ类),较2022年水质有所好转。2024年1-6月水质为Ⅱ类,7月为Ⅲ类,8月为Ⅱ类,平均水质为Ⅱ类,达到Ⅱ类目标水质。从历史监测数据看,水质降类趋势变化较大的河段主要位于白龙镇、公兴镇场镇下游。目前,白溪浩河流域已建成的5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全部移交县水发集团统一运营管理,白龙场镇破损管网已完成第一轮修复和厂区脱泥机更换,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运行。涂山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已完成,香沉镇破损管网已修复并改建污水管网0.5km。公兴镇2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及公兴镇、白龙镇污水管网12.8km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中。白溪浩流域乡镇现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600余个,生活垃圾转运站6座,保洁运输车辆50台,实现白溪浩流域沿线乡镇村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全覆盖,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通过“厕所革命”、“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完成对白龙镇红岩村、古楼村,公兴镇石马村,香沉镇剑南村、东沟村共708户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等。但由于白溪浩流域面积广、污染源复杂、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水质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河长制工作牵头职能,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职能职责,规划实施一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并优先实施白溪浩河沿线乡镇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行业能力建设项目,持续加大经费投入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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