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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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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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水函〔2024〕76号

王存周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小微水利设施维修整治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近年来国家已无山坪塘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为加强农村小微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小微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村组群众具体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明晰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从事工程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进行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由于组织老百姓自发投劳筹资建设难度大,部分地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还需乡镇、村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挥老百姓管护的“主体”作用。

二、你提出的山坪塘整治的建议,一是由于山坪塘整治无上级专项资金,目前资金来源主要靠县级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根据县级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指导思想,主要以助力园区产业发展为主,2024年经统筹考虑我局已下达王河镇华阳社区、王河镇蜀柏村、王河镇龙凤村、王河镇公店村、王河镇深垭村等5个村共计整治山坪塘6口建设任务,下达资金121.1万元,占全县山坪塘整治任务数的7.2%,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3.4%。二是我县至2022年以来遭受近60年来最严重旱情,由于我县山坪塘主要靠降雨进行蓄水,所以导致全县大范围的山坪蓄水枯竭,后期将继续指导乡镇组织受益户在雨季开展引山坪塘流蓄水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水利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得到上级的资金支持;老山坪塘的整治将会同乡镇、村组根据发挥作用的大小、轻重缓急等综合因素批次逐年依次纳入计划予以解决,建后将加强对乡镇的指导落实具体管护人员,确保整治一处发挥一处作用。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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