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0    浏览量:225次    来源: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304185;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5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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