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3日-3月7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建设位置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 决定 |
有效 期自 |
有效 期至 |
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曹丽娟 |
剑阁县普安镇金剑工业园区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地字第5108232025YG0002552号 |
该项目用地挂牌方式取得,用地面积19756.97㎡,建筑规模不小于1.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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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
2025/03/04 |
2027/03/03 |
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曹丽娟 |
剑阁县普安镇金剑工业园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5108232025GG0003594号 |
该项目建筑面积为157066.34㎡ |
2025/03/04 |
2025/03/04 |
2026/03/03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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