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6755号)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量:次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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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严华英保管不善,将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6755号房产证书遗失,坐落于开封镇同坝社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严华英

2025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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